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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12-002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于2011年2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10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福波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一、会议在关联董事许培辉先生、程福波先生、王锦田先生回避的情况下,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2012年2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详见2012年2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意见,详见2012年2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时间待定。 二、会议在关联董事许培辉先生回避的情况下,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锂电2012年度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2012年2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锂电2012年度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详见2012年2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意见,详见2012年2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锂电2012年度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时间待定。 三、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详见2012年2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为杜绝类似情况的再发生,董事会认真讨论并制定了整改措施,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强化对子公司风险事项的管理。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2年2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详见2012年2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1年度三季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四、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详见2012年2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12-003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1年2月25日上午11:00在公司10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辉平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经认真审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此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予以密切关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详细内容见2012年2月28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12-004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12年2月25日以现场会议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预计2012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飞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2011年实际发生金额为10,833.86万元;与联营企业四川集成天元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天元”)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2011年实际发生金额为1,466.86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锂电”) 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下属的多家关联公司存在关联交易。 表决时关联董事许培辉先生、程福波先生、王锦田先生进行了回避。 该关联交易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回避表决。 (二)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成飞集成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2月27日与成飞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销售)的金额为710.83万元,与集成天元发生的关联交易(接受劳务)的金额为0。 2、中航锂电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2月27日中航锂电与凯迈(洛阳)电子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为0,与凯迈(洛阳)测控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与凯迈(洛阳)气源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86.13万元,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成飞集成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成飞集成与公司控股股东中航成飞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销售航空数控产品;集成天元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其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王锦田先生(其担任本公司董事),故集成天元属于本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集成天元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汽车模具外协加工。 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根据加工产品的生产工序、难易程度、工时费用水平和行业平均利润等因素,由双方在公允的基础上协商后在具体的实施合同中约定,其中军用产品部分以国家军品管理部门审定的价格为准。 履约能力分析:成飞集团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独资子公司,经济实力雄厚,财务状况良好,支付能力强。集成天元为本公司参股31%的联营企业,企业经营状况正常,以往交易均能按照协议履约,具备履约能力。 (二)中航锂电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中航锂电关联交易活动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成定价;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定价。 中航锂电向凯迈(洛阳)电子有限公司采购BMU电子元器件,向凯迈(洛阳)测控有限公司主要采购电池柜等机器加工类产品,向凯迈(洛阳)气源有限公司主要采购电池壳体,向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采购线缆、接插件等产品。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原因是:(1)公司遵循就近采购原则,本地化采购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有利于原材料的及时供应和把控,能够保障公司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运营效率;(2)航空工业背景的企业大多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具有一定的产品技术优势,与这些企业合作互相提供技术支持与帮助,可促进中航锂电技术研发推进;(3)中航锂电与以上关联方供应商有多年的良好合作背景,能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和动向,有利于公司结盟采购。 中航锂电本着节约成本、质量可靠等原则,对原材料采购实行市场化定价,同类产品货比三家后予以定价;只有少量原材料采购采取价格评审等方式予以定价;金额较大的项目,采取招议标等方式予以定价,交易价格公允。 上述关联交易系中航锂电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且遵循了市场价格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中航锂电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三家供应商经营状况正常,产品质量性能优越,完全适合我公司生产交付需要,以往交易均能按照协议履约,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成飞集成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日常关联交易发展较为平稳,与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增长趋势基本保持一致,有利于促进公司收入总量的提升,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公司的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 中航锂电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的研发生产,其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购销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有利于中航锂电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符合中航锂电的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对其经营业绩增长和长远发展的影响是积极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曹延安、刘锡良、彭启发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后,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给成飞集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曹延安、刘锡良、彭启发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及预算情况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与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集成天元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及控股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下属的多家单位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日常经营所需。我们认为,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2)在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未参加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的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保荐机构意见 国泰君安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后,认为:成飞集成201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成飞集成或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成飞集成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事项已经成飞集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人对成飞集成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12-005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12年2月25日以现场会议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12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锂电”)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下属多家公司的非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100万元,其中与凯迈(洛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480万元、与凯迈(洛阳)气源有限公司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120万元、与凯迈(洛阳)置业包装有限公司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500万元。表决时关联董事许培辉先生进行了回避。该关联交易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回避表决。 中航锂电与中航工业下属多家公司的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公司2012年度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三、非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接受劳务 随着中航锂电新园区建设规模日益扩大,建成项目越来越多,为保证新园区建设的顺利进行需要大量的保安、保洁等物业管理人员,因此与凯迈(洛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迈物业”)签订一系列保安、保洁等物业管理合同。 关联交易价格方面遵循市场原则,参考洛阳的平均水平以及其他知名物业公司调研的数据。选择凯迈物业主要考虑公司与凯迈物业同为中航工业下属企业,管理上更方便,沟通上更容易,获得更好的服务。由于新园区的建设规模的扩大和实际用人需求的增长,2012年接受劳务费用有所增加。 2、工程 公司与凯迈(洛阳)置业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迈置业”)关联交易主要是凯迈置业承包了公司新园区建设的玻璃幕墙及门窗工程。 根据新园区建设规模需求和整个园区的协调美观,中航锂电决定将所有玻璃幕墙及门窗工程全部分离出来,实行统一招标,凯迈置业为公开招标的中标企业,不论在价格上还是技术水平上都优异于其他企业。中航锂电于2010年3月与凯迈置业签订了总价1000万的玻璃幕墙及门窗施工合同,2011年已付款约392万元,余款在2012年陆续结付,预计支付金额不超过500万。该企业经营状况正常,以往交易均能按照协议履约,具备履约能力。 3、技术研发 中航锂电主要委托凯迈气源研发部分型号的电池塑壳及相关配件、电池模具、保持架模具、电池箱体及相关夹具等。 凯迈气源加工设备齐全,技术能力较强,具备履约能力,且厂区位置距中航锂电较近,因此选择该企业做部分技术研发,定价原则均依据市场价格水平予以定价。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1、交易目的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产生交易,均为公司相关业务开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企业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下属公司,经营状态良好,财务指标优良,且未与中航锂电形成不良账款,履约能力较强。与上述企业进行合作,有利于中航锂电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的研发生产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有利于中航锂电的可持续发展及持续盈利能力的提升,符合中航锂电的发展定位,符合中航锂电发展的长远利益。 另一方面中航锂电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或协议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中航锂电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中航锂电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的影响。 2、对中航锂电利益的影响 中航锂电各项非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均根据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即按照市场化的原则确定价格,中航锂电上述非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关联交易不会对中航锂电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曹延安、刘锡良、彭启发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后,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给成飞集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曹延安、刘锡良、彭启发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及预算情况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下属的三家单位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业务开展需要。我们认为,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2)在表决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锂电2012年度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未参加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的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保荐机构意见 国泰君安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锂电2012年度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后,认为:成飞集成预计其控股子公司中航锂电2012 年度发生的非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成飞集成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事项已经成飞集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人对成飞集成2012年度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12-006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现将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原因及说明 公司在2011年年报内部审计过程中,经自查发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锂电”)因收入确认不当造成公司和中航锂电2011年三季度报表出现会计差错。产生差错的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中航锂电于2011年9月前与客户先后签署了两份锂电池销售合同,客户向中航锂电采购62640只不同规格的锂电池,用于市政采购环卫车配套生产成组电池及生产移动充电车。签订合同后,中航锂电在9月下旬接到客户的发货通知,要求中航锂电10月底前发送对应收入金额4280.51万元的锂电池供其生产使用。中航锂电据此开具了销售发票,同时于2011年9月确认了销售收入。但到10月份,因客户所涉及的市政府原计划采购并投入运营的纯电动环卫车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相关配套项目进展缓慢,无法按计划推进,导致客户自身产品交付计划延迟,其于2011年10月向中航锂电提出延迟发货的请求。后在11、12月,中航锂电与客户就此事进行多次沟通和协商,因项目进展不断发生变化而导致发货时间一推再推,没有最终确定,使得年末最终未能实现此笔收入的交货。目前客户方仍在继续推进其项目,中航锂电亦在积极跟踪该笔销售,以争取尽早实现。 鉴于该批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在2011年并未转移给客户,所以公司调减原在2011年9月确认的此笔收入4280.51万元。 二、会计差错及其他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更正事项对本公司2011年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及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三、会计师出具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三季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认为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说明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及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2011年三季报发生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成果的公允反映,使公司财务报表更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公司将汲取此次事件的教训,切实制订整改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强化对子公司风险事项的管理,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予以密切关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11年三季度报告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差错更正的有关程序,有利于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继续完善内部控制,杜绝此类事项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和会计报告使用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不断加强会计报告编制过程的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财务及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12-007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1、上述数据均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上述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股东权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均以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净资产收益率按加权平均法计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经营业绩说明 2011年度,公司缴付了对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锂电”)的第二期投资款人民币10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中航锂电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0.20亿元,所持股权比例为63.63%。本年度中航锂电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视同子公司从设立起即被母公司控制,应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以及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1,875.53万元,同比增长32.33%;实现利润总额8,542.34万元,同比增长10.28%。其中,母公司完成销售收入28,366.12万元,同比增长20.07%;完成利润总额7,167.30万元,同比增长15.48%。 2、财务状况说明 (1)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上升32.33%,主要系母公司汽车模具业务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同时子公司集成瑞鹄全部建成投产,生产经营步入正轨,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2)公司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上升3.28%。其增幅低于营业收入增幅的主要原因是:中航锂电因为2011年市场增速较缓,营业收入增幅不大,而自身又处于快速建设期,人工成本、研发投入及各项期间费用大幅增加,导致收入成本增幅不配比。 (3)公司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上升10.28%,其增幅高于营业利润增幅是因为:中航锂电收到多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和科技创新基金补贴,使得营业外收入有大幅增加。 (4)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比上年同期增加59.81%,主要是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0.03亿元,使得公司总资产大幅增加。 (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分别比上年增加82.65%和42.03%,主要是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2012年1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修正后的预计:“业绩范围比上年同期增长0%~11%,盈利:6084万元~6753万元。”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程福波、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程雁、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金晖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费英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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