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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2-010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硅钢作为电机产品主要生产原材料,公司对硅钢产品有较大的需求量。另外,随着公司出口加工业务的增长,许多客户指定使用日本新日铁、神户制钢的硅钢和电镀锌原材料。201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朝田晋平先生、宇野雅郎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了表决,2011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此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预计201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日本METAL ONE CORPORATION采购上述原材料不超过20,000万元,由于2011年客户需求较预期下降等原因,公司实际采购上述原材料12,139.80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向日本METAL ONE CORPORATION采购原材料的额度如下,以保证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2012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就以上议案进行了审核,关联董事鹿野康裕先生、山口知也先生就此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了以上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出之日,公司与日本METAL ONE CORPORATION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0。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日本METAL ONE CORPORATION 注册地址:东京都港区芝三丁目23番1号 社 长:松冈直人 资 本 金:1,000亿日元 成立日期:2003年1月6日 经营范围: (1)条钢、钢板、钢管等钢铁制品的制造业、加工业、进出口业及销售业。 (2)钢铁制品的半成品(小方坯、大方坯、板坯等)的制造业,加工业,进出口业及销售业。 (3)建设设计及建筑施工,监理。 (4)钢筋混泥土制品的制造及相关连土木建筑的施工承包。 (5)不动产及动产的出租。 (6)海上运输业,陆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货物运输业,港口运输业,通关及储仓业。 (7)有价证券买卖,运用,资金贷款,债权买卖,债权保证接管,外汇买卖及相关金融买卖的质权担保对象不动产及动产之保有,管理及其他金融业。 (8)上述各点关连 Ⅰ)调查,开发及咨询业 Ⅱ)指导,培养相关事业 Ⅲ)代理,中介及批发业 (9)持有经营买卖及进出口业,代理业,中介业,批发业,加工及加工业,建设施工及安装施工的承包,不动产,动产的租借业等的股权支配该公司之事业活动。 (10)上述各点的附带及关连之一切业务。 (11)古物买卖业。 (12)上述各项附属或有关的一切业务。 日本METAL ONE CORPORATION 2011年度上半期(2011年4月—9月)财务数据如下: 总资产:1兆243亿日元 净资产:2,508亿日元 主营业务收入:12,234.27亿日元 净利润:71.63亿日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日本METAL ONE CORPORATION为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20.25%的股份计2,025.00万股,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本公司向日本METAL ONE CORPORATION采购原材料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关联交易涉及的硅钢、电镀锌原材料,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所需原材料。定价依据以新日铁、神户制钢同期期货价格为依据,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五、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拟与日本METAL ONE CORPORATION签订的《关于201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中预计合同总金额约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将在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后,与日本METAL ONE CORPORATION签订《关于201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协议约定:有效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日本钢厂的销售模式,本公司进口日本新日铁、日本神户制钢产品只能通过其代理商日本METAL ONE CORPORATION采购。此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有利于保持公司生产、销售的稳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七、关联交易后期合同的签署 在向日本METAL ONE CORPORATION采购硅钢、电镀锌板时,本公司将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规范。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顾弘光先生、陈岗先生、王吉法先生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在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向日本METAL ONE CORPORATION采购原材料的关联交易。 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中硅钢产品和电镀锌产品的预计额度符合公司2012年的业务需求,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有利于保持公司生产、销售的稳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十、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1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关于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2-011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41号文核准,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2月2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992.8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94,007.14万元。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6,760.30万元,本次超额募集资金为67,246.84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20,689.22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调整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财务压力,减少公司利息支出,经公司审慎研究,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年8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该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即2011年8月17日至2012年2月16日),到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2年2月3日全额归还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7,000.00万元,并存管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达到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的目的。 前期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详见公司于2012年2月3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根据新产品研发、开发新客户等对资金投入的需求,本着股东权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资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7,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此举可使公司在未来半年内节约财务费用213.50万元(按六个月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1%计算)的利息支出。公司将严格按照《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继续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该方案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7,000万元主要用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开发汽车客户钢板加工、冲压业务的资金占用需求。 为了确保实现公司2012年的经营目标,从而给予股东以更大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利用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 四、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即2012年2月29日至2012年8月28日),到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郑重承诺在利用以上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中的7,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过核查后认为: 1、经核查,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7,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2、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等,并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综上所述,安信证券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7,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安信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2-014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况 1、变更原因: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以及购建、并购子公司后模具类固定资产持续增加的客观现状,为了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决定对模具类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方法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模具类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原账面反映的模具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按其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在剩余使用年限内平均计提。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变更前,本公司采用工作量法对模具类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确定方法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当期折旧额=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当期实际工作量。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模具类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模具类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4、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核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会计估计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不会产生影响,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相关定期报告的影响不会致使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兼顾了新并购子公司的实际情况,统一了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本次针对模具类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必要性、合理性原则,变更依据真实、可靠。经审慎判断,同意公司变更上述会计估计。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此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公允、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2-008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2月17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2月27日上午在青岛即墨市青威路16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国平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董事会报告”。《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刊登在2012年2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将在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2年2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1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008,918.75元,按母公司201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3,686,119.73元,公司实际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86,106,873.39元。为了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股东的长期利益,公司拟对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201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股。 以公司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拟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此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增加为150,000,000股,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母公司)由968,912,993.88元减少为918,912,993.88元。此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会计师分别对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 《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鹿野康裕先生、山口知也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从而给股东以更大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7,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即2012年2月29日至2012年8月28日)。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45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向银行融资和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未来一年中,公司预计需向银行办理各项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国内保理、贷款等),最高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董事会提请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借款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融资,提供资产抵押、担保、反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中对第六条和第十九条的修改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前提。 《公司章程修正案》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计工作规则>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计工作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2-012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需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本情况如下: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青岛即墨市青威路1626号)。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3月21日上午10:00。 5、股权登记日:2012年3月16日(星期五)。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1、会议出席人员:在股权登记日2012年3月16日(星期五)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律师等;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会议列席人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人员。 三、会议议程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向银行融资和授权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各位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2011年度述职报告。 四、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2年3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5、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青岛即墨市青威路1626号) 6、联系电话:0532-89066166、0532-89066196(传真)。 7、联系人:曹际东先生。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务常设联系方式: 联系人:亓秀美女士 电话号码:0532-89066166 传真号码:0532-89066196 电子邮箱:bookandqi@sina.com 特此通知。 附:1、授权委托书 2、股东登记表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 “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 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12年 月 日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本公司(或本人)持有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现登记参加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2012年 月 日 附件: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2年3月16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12年3月16日,本公司(或本人)(证券帐号: ),持有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普通股,兹委托 (身份证号: )出席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 法人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下转D19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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