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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9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2月27日。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2月26日15:00至2012年2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建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43人,代表股份1696932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14%。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1687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88%;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41名,代表股份9432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6879281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90040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江苏洲际英杰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2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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