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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3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2-03-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至2012年3月2日,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2年2月29日、3月1日、3月2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于3月5日(星期一)上午九时三十分起停牌一小时,于十时三十分复牌。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因涉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1年11月10日起停牌。但鉴于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构成较为复杂,虽经充分论证,部分标的资产仍不完全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条件。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股票于2012年2月29日开市时复牌。公司承诺在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2年2月2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2-022)。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庞惠民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履行了相关的关注和核实程序,特此作出如下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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