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代码:002506 股票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19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012-03-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超日太阳”)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86号文核准。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0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评级AA,本期债券信用评级AA。截止2011年9月30日的净资产(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31.95亿元,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46.69%,母公司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43.68%(均不高于70%)。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发行人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0.86亿元、1.70亿元和2.20亿元,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59亿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仍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8.5%-9.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3月6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并根据询价簿记情况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3月7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申报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深交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 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认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的整数倍(即100万元的整数倍)。 8、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初始发行规模分别为2.5亿元和7.5亿元。截止T 日15:00时,如果网上认购数量大于2.5亿,网下认购数量小于7.5亿,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调增网上预设发行数量,具体调整情况将于T+1日9:00时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即《网上/网下预设规模调整公告》。其他情况不做调整。T+1日网上发行结束后,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9、投资者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认购网上发行份额,本期债券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99”,简称为“11超日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101699”将转换为上市代码“112061”。 10、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的整数倍(即100万元的整数倍)。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上市,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2年3月5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5、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10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8、起息日:起息日为2012年3月7日。 9、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0、付息日:自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3月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3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2017年3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3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该年度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该年度票面利率的乘积及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3、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另计利息的相关标准:年度付息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利息金额自该年度付息日起,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债券品种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债券品种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14、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1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5、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上调。 16、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7、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公司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8、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在登记机构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登记机构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0、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形式进行。 21、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承销,认购不足10亿元的部分,全部由承销团余额包销。 22、募集资金投向:本次公司债券拟发行10亿元,其中4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6亿元补充流动资金。 23、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4、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5、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机构开立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8.5%-9.0%,最终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网下询价的时间为2012年3月6日(T-1 日)9:00~11:00。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2 年3月6日上午11:00 前将《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A、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B、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 个询价利率; C、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D、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E、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 万元(含100 万元),并为100 万元(10,000 张)的整数倍; F、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G、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2、提交 参与询价与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2 年3月6日上午11:00 前将以下文件及时传真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 A、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B、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10-85130542。 (五)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2年3月7日(T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公司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登记机构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10亿元,网上发行数量预设为2.5亿元。截止T 日15:00时,如果网上认购数量大于2.5亿,网下认购数量小于7.5亿,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调增网上预设发行数量,具体调整情况将于T+1日9:00时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即《网上/网下预设规模调整公告》。其他情况不做调整。T+1日网上发行结束后,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2个工作日,即发行首日2012年3月7日(T日)至2012年3月8日(T+1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1、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99”,简称为“11超日债”。 2、发行价格为100 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认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深交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 手(10 张,1,000元),超过1 手的必须是1 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机构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起始日2012 年3月7日(T日)之前开立深交所A股证券账户。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认购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与登记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持有登记机构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10亿元,网下发行规模预设为7.5亿元。截止T 日15:00时,如果网上认购数量大于2.5亿,网下认购数量小于7.5亿,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调增网上预设发行数量,具体调整情况将于T+1日9:00时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即《网上/网下预设规模调整公告》。其他情况不做调整。T+1日网上发行结束后,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参与本次网下协议认购的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手(10,000张,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00张,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认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初始发行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时间 本次公司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 个工作日,网下发行认购日为2012年3月7日(T 日)至2012年3月9日(T+2 日)每日的9:00-17:00。 (四)认购办法 1、发行价格为100 元/张。 2、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在登记机构开立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发行首日2012 年3月7日(T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参与网下询价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传真《网下利率询价与申购申请表》进行认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机构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 (五)配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和相关费用安排。 (六)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须在2012 年3月9日(T+2 日)17:00 前足额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11超日债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对未能在2012年3月9日(T+2日)17:00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 账户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北新桥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4319027309131 大额支付行号:102100000431 行内联行行号:20100039 开户行联系人:庄巍 银行查询电话:010-64044604 银行传真:010-64044193 (七)网下发行注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2012年3月12日(T+3日)的12:0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的形式报送登记机构进行注册登记。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2年3月9日(T+2日)17: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七、风险揭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八、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1、发行人: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江海经济园区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杨王经济园旗港路738号 联 系 人:顾晨冬 联系电话:021-51889318 传 真:021-33617902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联 系 人:张全、杨莹 联系电话:010-85130653、85130791 传 真:010-85130542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三月五日 附件一: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3、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00%~5.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8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80%,但高于或等于4.70%时,有效申购金额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70%,但高于或等于4.6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但高于或等于4.5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0%,但高于或等于4.4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4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本表一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即构成参与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9、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重复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10、参与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公布的时间内连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与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 申购传真:(010)85130542;确认电话:(010)85130653。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