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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77 证券名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2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2年2月22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于2012年3 月2日在江苏省南京市资金山庄会议室举行。

  会议由董事长邱建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内容:

  1.听取了《公司2011年度经营层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公司年报及摘要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税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1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57,316,449.60元,按规定计征所得税和少数股东权益结转,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816,080.42元。按本年度实现净利润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044,692.09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7,819,858.51元,减2011年实际对股东分配25,561,172.88 元,2011年度期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303,030,073.96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为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维护股东权益,本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1年末公司总股本213,009,774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5,561,172.8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的会计报告期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11年年会)审议。

  6.审议《关于2012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此议案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事项,由于公司9名董事会成员中,关联董事为6人。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对此项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11年年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及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苏州阀门厂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2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公告”。

  7.审议并通过了《2011年度经营班子绩效考核情况的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王德忠先生,已连续任职六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王德忠先生提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王德忠先生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就独立董事王德忠先生对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所作出的积极贡献与辛勤工作,表示敬意和感谢。根据相关规定,王德忠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新的独立董事任职之前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确保独立董事人数占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应有比例,公司董事会提名顾国兴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顾国兴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规定的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将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11年年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候选人声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并通过《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根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或其他事项进行审计、审核应支付相应费用的规定,对其年度报酬,参照上年度的实际支付和公司经营业务规模变动情况确定。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主审会计师服务年限的有关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该事项已征得独立董事事前同意,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议合法有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11年年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决定于2012年4月3日(周二)上午9:00苏州市珠江路501号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11年年会)。公司董事长邱建刚先生因公务无法参加此次股东大会,经全体董事一致推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陈鉴平先生主持。

  《关于召开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11年年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一致同意将下列议案提请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11年年会)审议:

  1、审议公司《201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2011年度公司年报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11年度税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2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9、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附:顾国兴先生简历:

  顾国兴 男,1957年生。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高级项目管理师。曾任原国家第二机械工业部第一设计院设计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中国核动力研究院四室副主任;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原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核电局计财处副处长;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计经处副处长、处长、院长助理兼处长、院长助理兼主任;2006年6月起至今任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副院长。其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777 证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5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11年年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11年年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地点: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11年年会)定于2012年4月3日(周二)上午9:00苏州市珠江路501号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出席对象:

  ⑴ 截至2012年3月26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⑵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⑶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公司《201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4、审议公司《关于2011年度公司年报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2012年3月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公司《公司“2011年度税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参见2012年3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6、审议公司《关于2012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参见2012年3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7、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参见2012年3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8、审议《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参见2012年3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9、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地点: 2012年3月27-28日上午8:00至下午4:00止,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 他 事 项 : 本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公司联系地址: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人: 袁德钢 0512-66672245 传 真: 0512-67526983

  陈 维 0512-66672245 传 真: 0512-67526983

  邮 编: 215011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11年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二、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三、经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有以下表决权:

  ■

  备注:委托人对上述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2012年 月 日至2012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2012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77 证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3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2年2月22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2年3 月2日在南京市紫金山庄会议室举行。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讨论并举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未发现披露过程中有故意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2011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经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真实地反映了本公司2011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切实履行了各项决议,董事会在公司重大问题决策上是维护公司和股东根本利益的。

  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2011年工作中,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沉着应对日本福岛核电危机,带领全体员工实现了主营业务收入的稳步增长。监事会未发现董事、经理班子成员在履行职务行为时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结合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监督检查,认为该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项目一致,除高端核级锻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外,其余项目正有序进行。

  4、监事会对公司投资收购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投资收购资产的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中核苏阀横店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公司除为子公司横店机械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6、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手续完备、价格公允,交易内容明确、具体,符合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7、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完善了《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内部涉及公司信息的相关知情人建立档案材料,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参加会议的全体监事,均列席了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本次董事会所提议案和所形成的决议均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777 证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7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法人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及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苏州阀门厂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交易概述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持有公司5550.72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26.06%,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苏州阀门厂持有公司3817.52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17.92%,为本公司股东,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控股的企业,公司和上述企业以及与上述企业直接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根据上年实际经营情况和2012年年度经营预测,公司预计在2012年与关联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及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发生阀门产品销售关联交易177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苏州阀门厂及本公司参股的其他企业发生零星材料采购及劳务服务关联交易1700万元。

  经营关联交易类别与金额: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勤

  注册资本:1998738万元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一号。

  经营范围: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专营;核军用产品、核电、同位素、核仪器设备的生产、销售;核设施建设、经营;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处置;铀矿勘查、开采、冶炼;核能、核技术及相关领域的科研、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管理;自有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承包境外核工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报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兼营:机械、化工材料、电证券代码:子设备、建筑材料、有色金属(须专项审批的除外)的销售。

  关联关系:目前,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持有公司5550.72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26.06%,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与本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履约能力:关联方经营状况与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完全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公司不存在履约风险。

  2、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晓明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 号

  经营范围:主营核电与其他核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设咨询服务;与工程有关的设备采购、材料订货、施工管理、试车调试、人员培训,工程总承包;核电工程以及其它核工程的前期项目策划、项目咨询,提供相关劳务;工程设计、勘察、环境评价、工程监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产品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技术转让等。

  关联关系: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控股的企业,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履约能力: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完全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公司不存在履约风险。

  3、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苏州阀门厂

  法定代表人: 杨同兴

  注册资本: 3100万元

  住 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2114号

  经营范围:工业管道阀门制造。兼营:金属制品研制、其他机电产品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生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及生产与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设备、仪器仪表与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对外合资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汽车货运;固定资产租赁,产品研制设计、开发咨询服务。

  关联关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苏州阀门厂持有公司3817.52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17.92%,为本公司股东,与本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履约能力:关联方经营状况正常,前期履约情况良好,完全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公司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公司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及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直接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是本公司阀门产品的销售,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苏州阀门厂之间发生的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辅零星材料采购,提供包括租赁房屋与物业管理的服务与劳务。

  2、交易合同签订: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均根据自身面向市场经营的需要,公开公正,招投标比价择优方式进行。上述预计金额是根据公司预测2012年度内可能发生多次交易的累计数预计,每笔交易确定发生时双方签订合同。

  3、结算方式:按双方实际签订的交易合同规定执行。

  4、定价原则: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公允原则进行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交易一方与向第三方购买或销售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相当。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随着国内核工业系统经济和核电建设发展,以及公司阀门产品的市场开发,预计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今后还会持续。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股份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3.因预计关联交易类别事项所涉及的金额比例仅分别占预计年度公司相关业务收入的22.13%和2.98%左右,且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并根据自身面向市场经营需要,公开公正,招投标比价择优方式进行,因此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德忠先生、崔利国先生、余慧浓女士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议案中预计的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议案中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作出的预计金额合理;关联双方签署交易协议,确定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777 证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6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顾国兴先生为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_次, 未出席 _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日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顾国兴 ,作为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姓名(正楷体)顾国兴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顾国兴(签署)

  日 期:201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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