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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2-010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2年2月24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3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有:商晓波、商晓红、万胜平、王源扩、许立新,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商晓波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1年度报告》的第九节“董事会报告”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王源扩、许立新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两位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计,公司2011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31,687,658.3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2,348,703.1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57%。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398.10?万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公积金1,339.81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24,095.26万元后,截至201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153.55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鉴于公司2011年持续盈利,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以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为3.7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13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34,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68,000,000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预案需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2011年度财务状况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2〕5-11号)。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肯定意见。 报告、独立意见及相关核查意见详见2012年3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报告发表了意见,报告内容及相关意见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1年度报告》及《2011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壹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新修订的《信息披露制度》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新修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39亿元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2年度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人民币28.3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贸易融资、项目贷款等。具体综合授信计划如下: 1、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学大道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长丰科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阳支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邮电大厦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东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209,500万元; 2、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拟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长丰科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安徽农村合作银行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29,400万元; 3、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团风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竹叶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4,4000万元; 4、安徽华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拟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初步意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额度,并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4亿元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2年度向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4亿元的担保。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2.44亿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子公司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为子公司实际担保额度,并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担保后融得的资金仅用于生产经营资,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 《关于2012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4亿元担保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2年3月26日上午9:30在合肥市双凤开发区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2-011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2月29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3月5日下午1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晓平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1年度报告》第十节“监事会报告”部分。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1年度报告》及《2011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2年3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需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综上所述,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报告及相关核查意见详见2012年3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2-01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2年3月9日(星期五)09:30-11:3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商晓波先生、财务总监万胜平先生、董事会秘书何的明先生、独立董事许立新先生、保荐代表人詹先惠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2-015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决定召开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3月26日(星期一)上午9:30分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双凤开发区) 5、股权登记日:2012年3月19日 二、会议议题 1、审议《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1年度审计报告》 6、审议《201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审议《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8、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12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39亿元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12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4亿元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3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手续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地点: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6、登记时间:2012年3月22日、23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时~4时。 五、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391405 传真号码:0551-6391725 联系人:何的明、鲁进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邮政编码:231131 2、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填表说明:请在 “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 回 执 截止2012年3月1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2年3月23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2-016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公司向子公司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4亿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对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情况 2012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翔建材”)和安徽华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申”)提供的2011年度银行授信担保将陆续到期,为保障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继续为上述子公司申请201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2.44亿元,期限为一年,具体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以上担保计划是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子公司与相关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该等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2.44亿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子公司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为上述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2、被担保人2011年度和2010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11年度) 单位:万元 ■ (2010年度)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子公司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2年3月4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6310.50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8.2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零,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证监会、深交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的“2011年度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99号文《关于核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公司于2011年1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4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5876万元后,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33524.00万元;另扣减其他相关发行费用535.4533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2988.54662万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1年1月11日出具(2011)综字第100001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89041.5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为:超募资金93,190.55万元的部分29,380.88万元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21,200.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24,486.00万元用于湖北团风30万平方米钢结构生产基地项目;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年产3.6万吨特重钢结构生产建设项目累计已投入的8,207.82万元,直接投入承诺投资年产3.6万吨特重钢结构生产建设项目3,715.31万元;直接投入承诺投资年产重钢结构4万吨项目936.03万元;直接投入承诺投资年产50万m2聚氨酯复合板生产项目751.70万元;直接投入承诺投资年产5万吨管形钢结构生产项目363.78万元;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4,549.084356万元。与截止201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人民币43947.025964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602.058392万元。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是:(1)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人民币603.197775万元;(2)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支出银行手续费人民币1.13938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以下募集资金专户。此账户仅限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 (二)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与广发证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濉溪路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七里塘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徽州路支行、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合肥科学大道支行、光大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武汉竹叶山支行签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增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收益,公司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濉溪路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七里塘支行、光大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内的部份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并分别与上述银行及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公司承诺上述定期存单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账户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存单不做质押。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定期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帐户的活期存款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1年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湖北团风投资建设30万平方米钢结构生产基地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在湖北省团风经济开发区投资30万平方米钢结构生产基地项目。本项目主要用于生产设备钢结构、重钢结构、轻钢结构、钢结构围护产品。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设备钢结构10万吨、重钢结构8万吨、轻钢结构2万吨、围护产品120万平方米。本项目拟新增总投资8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5000万元,流动资金15000万元。公司于2011年6月28日获得了该项目的全部建设用地,该项目预计建设期为2年,即至2013年3月建成,项目按边建设边生产的方式进行。目前该项目正在积极进展中,项目的建成对于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产能的增加、成本的降低和提升公司竞争能力有着重要意义。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1年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合肥双凤投资建设综合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在合肥双凤开发区凤霞路以东、河西路以南约235亩工业土地上建设“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生产基地”)。生产基地项目主要由产品生产检测区、综合办公研发中心区、仓储物流区3大部分组成。基地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各类智能停车设备10000套、年产重钢结构4万吨、年产50万m2聚氨酯复合板和年产5万吨管形钢结构的生产能力。生产基地拟计划投资718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4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800万元),实现年产值98000万元。该项目的实施对扩大公司生产能力,提升产品规格与附加值,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该项目的建设及投产有利于各类钢结构订单的承接,使公司的客户越来越稳定,使公司更能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因此会带来鸿路钢构整体毛利的提高和利润的增加,同时使得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公司进一步扩大企业生产规模,符合鸿路钢构战略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2011年6月2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地点变更及投资情况和设备价格的变化,公司拟将年产5万吨管形钢结构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总额由9,180万元变更为15,510万元,将年产50万m2聚氨酯复合板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总额由4,460万元变更为6,790万元,增加的投资总额由公司自筹解决。 [注2]:2011年6月2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年产5万吨H型钢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募投项目变更为年产重钢结构4万吨的新募投项目,鉴于募投项目地点变更及投资情况和设备价格的变化,公司拟将该项目的投资总额由7,220万元变更为24,910万元,增加的投资总额由公司自筹解决。 [注3]: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30万平方米钢结构生产基地项目的实际总投资为8亿元,公司拟用超募资金41,990.55 万元投入该项目,剩余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而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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