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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2-016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3月5日9:30时在四川省成都市蜀汉路249号成都润邦国际酒店二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补建先生主持。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人,代表股份704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7%。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管,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及高管候选人,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选举补建、陈延明、贾勇、夏予柱、Zhiwei Zhu、张桥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陈宏、周友苏、马永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了审核,未提出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7045万股同意选举补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以7045万股同意选举陈延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以7045万股同意选举贾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以7045万股同意选举夏予柱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以7045万股同意选举Zhiwei Zhu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以7045万股同意选举张桥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以7045万股同意选举陈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以7045万股同意选举周友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以7045万股同意选举马永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以上董事的简历已刊登在2012年2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选举郝敬霞、贺丹、何燕明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监事傅茂丹、张晓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履行职责。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7045万股同意选举郝敬霞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以7045万股同意选举何燕明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以7045万股同意选举贺丹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以上监事的简历已刊登在2012年2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审议通过《关于向成都三泰电子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成都三泰电子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信用担保。详细内容参见2012年2月17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第2012-012号《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045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2-017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3月5日上午8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会议。 经到会代表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选举傅茂丹女士、张晓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并将与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至。 特此公告。 附:傅茂丹女士、张晓女士简历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附:傅茂丹女士、张晓女士简历 傅茂丹:女,1980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托普集团专家委员会高级主管,2001年11月进入公司,历任公司总经办任机要专员,财务部出纳,融资主管,现任公司审计专员。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晓:女,197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南方汇通世华微硬盘科技有限公司任职,2006年8月进入公司,现任公司战略规划部高级项目经理。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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