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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2-3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3月2日上午9:30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26号教育科技大厦23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 年2月2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煜曦先生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保证婺源聚芳永“茶产业链综合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根据项目建设安排,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7,000万元向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婺源聚芳永”)增资。本次现金增资实际为对“茶产业链综合投资项目”的投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此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2-5号《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对于公司用募集资金向婺源聚芳永增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公司联合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以上意见及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变更“茶产业链综合投资项目”资金存管银行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率,同意下属婺源聚芳永在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储“茶产业链综合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并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项目“茶产业链综合投资项目”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0012100808665)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及利息转至婺源聚芳永在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及“茶产业链综合投资项目”资金存放银行变更事宜。 公司将与下属婺源聚芳永、保荐机构、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计划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六个月(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后或者当募集资金需要时,公司将用其他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2-6号《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对于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意见,公司联合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以上意见及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2-4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3月2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26号教育科技大厦23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2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红女士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核,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保证婺源聚芳永“茶产业链综合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经审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7,000万元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司增资。本次现金增资实际为对“茶产业链综合投资项目”的投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此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2-5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深宝”、“公司”)在2012年3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7,000万元向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婺源聚芳永”)增资。 一、概述 公司于2010年11月10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明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中的27,000万元投入“茶产业链综合投资项目”,该项目由婺源聚芳永负责实施,募集资金将以公司向婺源聚芳永增资的方式注入。 公司持有婺源聚芳永38%股权,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宝华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宝华城”)持有婺源聚芳永62%股权,公司实际持有婺源聚芳永100%权益。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茶产业链综合投资项目”拟投入情况如下:
为保证婺源聚芳永“茶产业链综合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根据项目建设安排,公司拟以募集资金27,000万元向婺源聚芳永增资。增资完成后,婺源聚芳永注册资本金从现在的2,000万元增加至29,000万元,公司持有其95.72%股权,深宝华城持有其4.28%股权,公司仍持有婺源聚芳永100%权益。本次现金增资实际为对“茶产业链综合投资项目”的投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此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公司向婺源聚芳永增资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增资方介绍 婺源聚芳永注册资本2,000 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婺源县紫阳镇金鸡亭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颜泽松先生。经营范围:茶叶种植、茶叶初精加工和深加工以及其延伸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配送;速溶茶和茶浓缩汁的加工和销售;茶叶及农副产品进出口业务。婺源聚芳永201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7,131.27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2,037.73万元,营业收入5,638.96万元,净利润204.17万元。 三、增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27,000万元向婺源聚芳永增资,增资完成后婺源聚芳永注册资本为29,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权益。 四、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目的是用于婺源聚芳永建设公司“茶产业链综合投资项目”。 五、其他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27,000万元向婺源聚芳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茶产业链综合投资项目”的建设。本次用募集资金向婺源聚芳永增资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司增资的专项意见》,结论为:深深宝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婺源聚芳永增资的事项已经深深宝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深深宝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婺源聚芳永增资的行为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东莞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深宝2011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同意深深宝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向婺源聚芳永增资27,000万元。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东莞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荐意见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供投资者查阅。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司增资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2-6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促进募集资金有效利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募投项目进度,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777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8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977,06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70元,募集资金总额600,100,474.20元,扣除发行费用27,708,332.31元,募集资金净额572,392,141.89元,其中货币资金507,291,660.09元。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立信大华验字[2011]177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1 年6 月23 日全部到位。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上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于2011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将闲置的12,5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从2011年8月18日至2012年2月17日,不超过六个月。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12,500万元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2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联合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使用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了公司的同期财务费用。 三、本次拟再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计划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12年3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六个月(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根据募投项目资金实际投入进度,预计在未来6 个月将有不低于2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闲置。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210万元。 2、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公司茶产业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销售规模的扩大带动原材料需求增加,对资金需求增大;同时,公司茶制品生产链较长,原材料及在制品资金占用较多,需要一定的库存满足客户需要,茶产业生产经营模式决定了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多。因此,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募投项目进度,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是必要的。 3、公司承诺: (1)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 (3)该款项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4)在过去12 个月内公司没有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 (5)募集资金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绝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 4、由于本次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的10%,本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2-7号公告《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根据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状况以及未来现金流状况,在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需提前归还时,公司有能力归还。 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使用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4、同意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五、监事会的决策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12年3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就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认为: 深深宝本次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深深宝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深深宝本次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本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再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再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B 公告编号:2012-7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2年3月21日下午2:30召开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3月21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3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2年3月20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2年3月21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12年3月15日(周四) 5.出席对象: (1)凡于2012年3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26号教育科技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关于向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会议登记时间: 2012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和2012年3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2:30。 3.会议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26号教育科技大厦2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40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为准。 四、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19 投票简称:深宝投票 2.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2 年3月21日9:30~11:30,13:00~15:00。 3.具体投票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注: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3)在“委托股数”项目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4)对每一议案的表决,一经投票,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表决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如需查询网上投票结果,请于2012年3月21日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五、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流程 身份认证的目的是要在网络上确认投票人身份,以保护投票人的利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 前发出,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 11:30 之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业务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i@cninfo.com.cn,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3.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2年3月20日 15:00至2012 年3月21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它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755-82027522 传 真: 0755-82027522 3.联 系 人:李亦研 郑桂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于2012年3月21日下午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26号教育科技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 如无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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