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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9 证券简称:齐星铁塔 公告编号:2012-014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3-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2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3月6日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3月5日-2012年3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3月6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3月5日下午15:00至2012年3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赵长水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5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1,894,9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74.553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20,582,7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7509%;通过深证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有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312,2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026%。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杨玮莉律师、赵宇涵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其中第7项至第13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8项、9项、13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存在关联情况的股东应回避表决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1,877,33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99.9855%;反对16,65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137%;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08%。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1,876,58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99.9849%;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143%;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08%。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1,876,58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99.9849%;反对16,65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137%;弃权1,75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14%。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1,876,58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99.9849%;反对16,65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137%;弃权1,75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14%。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877,58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99.9857%;反对16,65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137%;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06%。 6、审议通过了《续聘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876,58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99.9849%;反对16,65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137%;弃权1,75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14%。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876,58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99.9849%;反对16,65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137%;弃权1,75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14%。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为67,691,829股。 8.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54,184,7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99.9661%;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32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18%。 8.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54,184,7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99.9661%;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32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18%。 8.3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54,184,7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99.9661%;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32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18%。 8.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4,184,7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99.9661%;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32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18%。 8.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54,184,7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99.9661%;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32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18%。 8.6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54,184,7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99.9661%;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32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18%。 8.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54,184,7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99.9661%;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32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18%。 8.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54,184,7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99.9661%;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32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18%。 8.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54,184,7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99.9661%;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32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18%。 8.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54,184,7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99.9661%;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321%;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18%。 9、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为67,691,829股。 表决结果:同意54,184,7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99.9661%;反对16,65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307%;弃权1,75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32%。 10、关于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876,58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99.9849%;反对16,65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137%;弃权1,75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14%。 11、关于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876,58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99.9849%;反对16,65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137%;弃权1,75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14%。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876,58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99.9849%;反对16,65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137%;弃权1,75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14%。 13、关于审议《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齐星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为67,691,829股。 表决结果:同意54,184,75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99.9661%;反对16,65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307%;弃权1,75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003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杨玮莉律师、赵宇涵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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