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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2-007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23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会议于2012年3月6日上午9:00在郑州市金水路219号盛润白宫西塔11层(公司郑州发展管理中心)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公司董事曹家富先生、于跃荣女士、谢文用先生、曹龙根先生、曹正启先生、闵群女士、尹效华先生、赵虎林先生现场参加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孟素荷因不能亲自参加,委托独立董事尹效华参加会议并代为表决。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家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1年公司营业收入168,587.87万元,较上年130,332.02万元增加38,255.85万元,增幅29.35%,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520.66万元,较上年5,656.73万元增加2,863.93万元,增幅50.63%。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1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85,206,591.44元(母公司净利润54,661,093.2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5,466,109.33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740,482.1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7,075,032.73元,减去2011年分红29,400,000.00元,截止2011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7,415,514.84元。截止2011年末公司资本公积余额574,664,385.06元。

  公司拟订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70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1470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份10股。

  在公司实施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公司未分配利润尚余222,715,514.84元,全额结转下一年度,同时资本公积将从574,664,385.06元减少到427,664,385.06元,公司注册资本将从147,000,000.00元增加到294,000,000.00元,股份总额将从147,000,000增至294,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

  《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以及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12年度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银行贷款额度,具体数额以各商业银行的最终授信为准。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议案》,同意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共设18个职能部门。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闵群女士、张家明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张予先生、胡志兵先生、李世良先生、胡奎先生、汪开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明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远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总经理每年年薪21.8万元,常务副总经理年薪 16.8万元,副总经理15.8万元,董事会秘书年薪15.8 万元,财务总监年薪15.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于2012年3月28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三、四、五、六、八、十二、十三、十四项议案及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高管简历

  闵群女士,中国籍,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淮滨三和集团总经办主任,华英公司企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5年1月22日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02年1月22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4月28日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其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家明先生,中国籍,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本公司饲料厂厂长、生产部经理、营销部经理、技术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7年5月16日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其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予先生,中国籍,1959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潢川县第二麻纺织厂副厂长,本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2002年1月22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远平先生,中国籍,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土地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曾任河南联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部主任、副所长,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02年1月22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6月16日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世良先生,中国籍,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河南日馨超市总经理、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发展业务部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文化路支行副行长,2006年10月16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胡志兵先生,中国籍,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畜牧兽医师。曾任种鸭公司经理、行政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7年5月16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胡奎先生,中国籍,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本公司连锁经营公司经理,现任华英樱桃谷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4月28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明金先生,中国籍,1962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本公司审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职工监事。2007年9月12日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副总经理。其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汪开江先生,中国籍,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财务部副经理、企管部经理、禽类加工厂厂长、菏泽分公司总经理、生产部经理。2011年3月16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2-005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2012年3月28日(星期三)上午9:00时

  5、会议的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2年3月21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河南省潢川县城跃进东路30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五)审议《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审议《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

  (七)审议《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2年3月27日上午8:30—11:30 时 ,下午2:00—5:00时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河南省潢川县跃进东路308号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3月27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参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电话:0376-3119896 ;传真:0376-3931030

  3、邮政编码:465150

  4、联系人:李远平、高翔

  五、备查文件

  1、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2年3月28日召开的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2-008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2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3月6日上午11:00在郑州市金水路219号盛润白宫西塔11层(公司郑州发展管理中心)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杨志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和《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1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85,206,591.44元(母公司净利润54,661,093.2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5,466,109.33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740,482.1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7,075,032.73元,减去2011年分红29,400,000.00元,截止2011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7,415,514.84元。截止2011年末公司资本公积余额574,664,385.06元。

  公司拟订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70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1470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份10股。

  在公司实施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公司未分配利润尚余222,715,514.84元,全额结转下一年度,同时资本公积将从574,664,385.06元减少到427,664,385.06元,公司注册资本将从147,000,000.00元增加到294,000,000.00元,股份总额将从147,000,000增至294,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2011年,公司未发生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2011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11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估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拟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2-010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本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确保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和效果,保障企业实现快速发展战略目标。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且,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亦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本公司内部控制设有检查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识别,本公司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

  2011年度,公司参照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继续对公司的内控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基本达到以下目标:

  1、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证所有的经济事项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使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等有关规定;

  4、建立有效的防范系统,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防止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2、全面性原则。在层次上涵盖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对象上应当覆盖企业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在流程上应当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避免内部控制出现空白和漏洞。?

  3、重要性原则。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与事项、高风险领域与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企业全体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5、制衡性原则。企业的机构、岗位设置和权责分配应当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和有利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履行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责的部门应当具有良好的独立性。任何人不得拥有凌驾于内部控制制度之上的特殊权力。

  6、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合理体现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风险状况以及所处具体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并随着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不断改进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评价

  (一)内部控制环境

  1、管理理念与经营风格

  本公司将规章制度视为公司管理、组织的标准,坚持在管理中不断完善和健全制度体系,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完善、高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有条不紊、规避风险,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治理结构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三会一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公司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核心的规范治理机构,并通过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公司股东大会制定了明确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了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等内容。通过股东大会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和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积极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所有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确保股东大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从而使投资者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配备相应制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分工明确并严格按照各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

  (下转D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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