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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2-05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2-03-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2,512,194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4.5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3月14日。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2011年2月12日,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06号文核准,向6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674,796股,每股发行价格36.90元人民币,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74,074,796股。2011年3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登记手续,2011年3月1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发行对象的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参见2011年3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2011年4月22日,公司实施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股本474,074,7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21,674,796股增至32,512,194股。具体如下: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本次发行中的法定承诺,即:在12个月限售期内没有减持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限售股份,除该等法定承诺外,上述股东在本次发行中没有其它承诺事项。上述股东不存在占用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2,512,194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4.5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3月14日;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10户.人; 4、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注:1、江苏开元国际集团轻工业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7月完成名称工商变更事宜,变更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一组合、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易方达基金公司-中行-增发添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易方达基金公司-浦发-易方达-浦发增发添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易方达基金公司-深发-增发添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均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 3、限售股份持有人济南北安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符合本次上市流通条件的限售股份7,950,000股存在质押冻结情况,该股份待解除冻结后方可上市流通,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0股; 4、限售股份持有人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公司符合本次上市流通条件的限售股份4,950,000股存在质押冻结情况,该股份待解除冻结后方可上市流通,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0股; 5、限售股份持有人王桂芬所持公司符合本次上市流通条件的限售股份2,505,000股存在质押冻结情况,该股份待解除冻结后方可上市流通,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7,194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单位:股)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均已严格履行其所做的承诺; 3、对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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