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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2-010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合同书》的公告 2012-03-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2年3月8日,公司与江西省袁州医药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工业项目投资合同书》:公司拟在江西省袁州医药工业园彬江特种机电产业基地购买土地100亩,价格为每亩13.6万元人民币,分两期投资(一期50亩,二期50亩)建设碳酸锂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1.5亿元,一期动工时间2012年5月,建设周期1年。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1、需经公司向江西省袁州医药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缴交首笔土地出让金50万元。 2、需经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本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江西省袁州医药工业园是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投资设立的产业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是该工业园的政府管理机构。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西省袁州医药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乙方: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甲方责任: 1、同意按每亩13.6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挂牌出让土地给乙方。 2、负责乙方用地范围外围的基础设施建设,将水、电、路、讯、气等设施连接至乙方用地外围。 3、协助乙方办理开业申报、验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企业组织代码证、图章刊刻等工作。 4、负责办理《项目立项》、《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等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5、当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工程进度达到50%时,甲方为乙方办理用地挂牌手续,并负责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按照项目实际占地面积发放。厂房建成竣工验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单体房屋产权登记,但办证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6、协助乙方搞好员工培训、培养高素质的员工,协助乙方招聘所需各类人才。 (二)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向甲方缴纳首笔土地出让金50万元人民币(以具体红线图面积为准),同时向甲方提供勘察、设计、图审、动工、投产的时间安排表。 2、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等有关要求,并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手续。 3、项目规划设计必须符合园区整体规划要求,并在土地平整到位后二个月内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勘察、图审工作,规划设计图纸交甲方审定后,一个月内必须动工建设,如未动工建设,甲方有权将该项目用地调整给其它项目使用。 4、承担用地范围内的水、电、路、讯、气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5、做到固定资产投资额每亩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亩均税收不低于3万元人民币,根据江西省建设用地指标的行业标准,本项目建筑容积率≥1.0,厂房最低层数为两层,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绿地率≤20%,建筑系数≥40%。 6、该项目用地甲方已按规划设计平整到位,如需二次平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优惠项目: 1、项目竣工投产后,乙方照章纳税。所产生的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前5年的100%,后5年的50%;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25%)前5年的50%;由甲方财政列支扶持。 2、企业的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地方分成部分的50%,由甲方财政列支扶持企业发展,扶持时间为5年。 以上优惠政策必须在确保每亩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且纳税不低于3万元人民币。 3、园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宜府发[2010]2号文件执行。经营服务性收费从优,但房地产项目例外。 (四)违约责任: 1、投资强度、建筑系数、容积率其中一项指标达不到要求的,按该项目最低标准计算面积,多项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以最低的一项为依据核算面积;多余的面积依法收回或按每亩15万元人民币补交工业用地土地出让金。 2、应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政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和擅自转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并且按照30元人民币/m2的标准给予处罚。 3、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出让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满6个月未开工建设的;已动工建设但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总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终止建设连续满6个月的,将责成乙方缴纳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复建;逾期不复建的,依法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4、亩均缴税额低于3万元人民币的,年终将从财政扶持资金中等额扣除;连续两年均低于3万元人民币的,取消财政资金扶持,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5、厂房建成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投产,或闲置1年以上的,依法收回土地。地面附着物按评估价予以拍卖。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向甲方缴交首笔土地出让金后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1年12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江特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辛毅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343万元的价格购买辛毅敏持有的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97%的股权。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利用锂云母制备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铷盐、铯盐及其系列副产品研究、生产、销售的公司。公司此次购买土地就是为了该公司扩大生产规模而做的准备。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土地购买需经甲方办理出让用地挂牌手续,能否最终获得该项土地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建设及进度将受到土地出让、公司管理水平、人才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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