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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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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6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3月6日,公司董事会接到董事会秘书罗汉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罗汉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罗汉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罗汉均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3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何水秀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股票代码:000973 股票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0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3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11年度需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4,242.08万元,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号)、《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11年末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拟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单位:万元

  ■

  (一)计提坏账准备

  1. 本公司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或符合重要性原则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对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

  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期末于单项金额占本公司合并报表前五名或占应收账款余额10%以上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夫,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参照信用风险组合以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增加坏账准备的金额:501.24万元。经公司评估,对坏账准备的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坏账准备的计提具体明细如下:

  (1)应收账款本期冲回坏账准备:86.57万元。

  ① 按类别列示:

  单位:万元

  ■

  ②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

  ③本期因金辉公司和嘉丽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而转出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305.59万元。

  ④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销的金额为38.62万元。

  (2)其他应收款本期增加坏账准备:587.81万元。

  ① 按类别列示:

  单位:万元

  ■

  ②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

  ③本期子公司金辉公司和嘉丽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而转出的其他应收坏账准备金额为2.29万元。

  (二)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存货期末或每年年度终了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对单个存货项目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以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

  2.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为:3740.84万元。

  单位:万元

  ■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1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共计4,242.08万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共计影响当期利润4,242.08万元,其中影响母公司当期利润3,669.43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201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242.08万元。

  五、监事会意见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242.08万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并且上述计提减值准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股票简称:佛塑科技 股票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12-011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预计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基本情况:

  (1)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李成,注册资本:16亿元,住所:广州市海珠区建基路66号广东外贸广场,经营范围:股权管理;组织企业资产重组、优化配置;资本营运及管理;资产托管,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该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2)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邦鸿基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曼莉,注册资本:4660.5万美元,住所:佛山市禅城区东鄱南路6号,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各种用途的双向拉伸聚酯薄膜。该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3)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曼莉,注册资本:688万美元,住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工业城,经营范围: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的生产和加工。该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4)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达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法定代表人:高鼐,注册资本:1412.55万美元,住所:佛山市五峰四路尾大江工业区,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种胶粘制品、胶粘材料,聚合、涂布及加工生产相关产品和提供有关的技术性服务。该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 广新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1.48%股权,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 杜邦鸿基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李曼莉女士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副总裁刘亚军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 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李曼莉女士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副总裁刘亚军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 亿达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李曼莉女士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法人经营情况良好,预计在2012年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并且与本公司保持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预计2012年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1)与广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000万元;

  (2)与杜邦鸿基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0,600万元;

  (3)与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0万元;

  (4)与亿达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130万元;

  三、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交易及其他交易费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依次按下列三种原则定价: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四、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 审议程序

  1. 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关于公司2012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已经2012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各交易子议案之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谢军先生、徐勇先生、朱义坤先生事前已认可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且有关的关联交易已经履行法定的批准程序。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的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3.上述议案中,公司向各关联企业销售产品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总额58,300万元,将合并为《公司2012年预计发生日常销售关联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二○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上关联股东将回避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六、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关于公司与广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杜邦鸿基公司、亿达公司的采购关联交易事项,经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后,公司授权经理层就日常发生的各笔具体交易签署购销合同。

  2.关于公司与广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杜邦鸿基公司、亿达公司的销售关联交易事项,待公司二○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经理层就日常发生的各笔具体交易签署购销合同。

  3.2004年12月31日,公司与杜邦鸿基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公司将座落于佛山市轻工三路八号和佛山市东鄱南路六号的公司物业出租给杜邦鸿基公司使用。出租物业包括厂房、仓库、办公大楼等,总面积约4.5万平方米,杜邦鸿基公司自2005年1月起,按总额人民币50.6万元/月的租金标准,于每月月底前向本公司支付当月租金。

  协议有效期:自2005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五年。

  协议生效条件或时间:杜邦鸿基公司必须最迟于2007年12月31日前向本公司购买上述《租赁协议》所列全部物业及其土地使用权。否则,协议规定的租赁标准应追溯调整为人民币57万元/月。为此,杜邦鸿基公司应从2005年1月起,按6.4万元/月(即57万元/月与50.6万元/月之间的差额)的标准向本公司计付租金补偿金至2007年12月止,并于2008年3月31日前付清。自2008年1月1日起到2009年12月31日, 租赁物业的租金标准按65.3万元/月执行。

  2011年8月31日,公司与杜邦帝人薄膜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邦帝人")签订了《杜邦鸿基租金备忘录》。公司出租给杜邦鸿基的上述物业的2010年租金标准按照2009年租金标准的基础上提高8.5%;自2011年起,每年的租金标准将按照上一年度租金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增幅约3%—5%。上述租约有效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五年。

  5.2006年12月14日,公司与杜邦帝人签订了《关于成立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之补充合同》,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邦鸿基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提供有偿支援服务,支援服务费用计提方式如下:

  杜邦鸿基公司、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每年按当年销售净额少于或等于一亿美元,按照销售净额的0.7%支付给公司;销售净额超过一亿美元,按照销售净额的0.5%支付给公司。

  协议有效期:2007年1月1日起至双方终止合同为止。

  协议生效条件或时间: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于2007年3月26日经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批复生效。

  6.2006年12月28日,公司与亿达公司签订了《支援服务协议书》,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为亿达公司提供有偿支援服务。支援服务费用计提方式如下:

  亿达公司当年销售收入总额不超过3亿元,向公司支付60万元/年;销售收入总额3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除向公司支付60万元/年外,还按每增加1亿元销售收入另外支付20万元/年服务费,增加部分不足1亿元的,免付该部分服务费;销售收入总额超过5亿元的,除向公司支付100万元/年外,还按每增加1亿元销售收入另外支付10万元/年服务费,增加部分不足1亿元的,免付该部分服务费。

  协议有效期:2007年1月1日起至双方终止合同为止。

  协议生效条件或时间: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股票简称:佛塑科技 股票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12-012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预计参与期货套保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情况概述

  公司2012年拟对PTA、PVC、LLDPE共三个品种塑料原材料的期货进行交易,期现结合套利操作。根据市场和公司经营情况,预计公司2012年度开展期货套保交易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二、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拟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品种均为公司生产经营中实际使用的原材料,参与上述品种的期货套保交易是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由于受到国际原油价格等多种因素影响,塑料原材料价格波动剧烈而频繁,公司参与期货市场交易,与现货市场交易相结合,将有效拓宽采购渠道,有利于公司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保持持续稳定的经营效益。

  三、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准备情况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6号——衍生品投资》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对期货套保交易的组织机构、授权制度、交易计划、交易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和会计政策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人员均为专业人士,充分理解拟交易衍生品的特点及风险。

  四、期货套保交易的风险分析

  1. 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如果公司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也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

  2. 市场风险: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价格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公司权益遭受损失。

  3. 操作风险:行情系统、下单系统等可能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或者由于操作人员出现操作失误,都可能会造成损失。

  4. 流动性风险:当公司无法及时补足保证金时,可能会被强制平仓而遭受损失。

  5. 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规定,取消合同,造成公司损失。

  五、风险管理策略的说明

  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是为了开拓采购和销售渠道,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从事期货套保交易活动时严禁投机。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来安排计划、审批、指令下达、操作、稽查、审计等环节并进行相应的风险控制和管理。

  六、期货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期货套保交易品种均在场内的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和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期货套保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徐勇先生、谢军先生、朱义坤先生就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公司已就参与期货套保交易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及《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

  3. 公司期货套保交易仅限于与企业正常生产经所营所使用的原材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将期货套保交易作为拓宽采购与销售渠道的途径以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水平,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的经营效益。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是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股票代码:000973 股票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3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7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作“晶硅太阳能电池用PVDF膜及背板研发项目”的议案》,根据该协议,公司与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投资”)、研发团队合作,共同投资“晶硅太阳能电池用PVDF膜及背板研发项目”,研发晶硅太阳能电池用PVDF膜及背板。(详见2010年7月29日发布的《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经过项目研发团队的努力,至2011年12月,已试制出晶硅太阳能电池用PVDF膜样品,经测试,样品的部分性能已达到甚至超越国际企业同类产品,但短期内仍未能实现规模生产。为了尽快开拓新产品市场,公司与广新投资、研发团队决定先投资成立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名义申请办理晶硅太阳能电池用PVDF膜产品认证工作。待规模生产条件成熟时,项目公司各股东将以原有项目资产注入等方式对项目公司进行增资,生产经营晶硅太阳能电池用PVDF膜产品。若项目公司未来进行增资,公司董事会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12年3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晶硅太阳能电池用PVDF膜项目公司的议案》。

  广新投资是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谢军先生、徐勇先生、朱义坤先生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黄平先生、陈胜光先生在审议此事项的董事会会议中已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项关联事项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权限范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10月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74号广东外贸大厦710房

  法定代表人:欧阳静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2.3亿元

  经营范围:项目的投资、管理及咨询(不含许可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以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的方可经营);物业管理(持有效资质证书或许可批准文件经营);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矿产品(不含钨、锡、锑),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原料及塑料制品。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16.43亿元、净资产2.48亿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3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035.80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净资产(未经审计)2.2亿元。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拟成立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出资比例与原项目投资比例相同:本公司出资54.5万元,占54.5%;广新投资出资40万元,占40%;研发团队(张广强等7名自然人组成)共出资5.5万元,占5.5%;注册地址拟设在佛山市禅城区;(项目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广新投资的本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交易双方尚未签署有关协议。

  六、 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尽快开拓晶硅太阳能电池用PVDF膜产品市场,公司决定先投资成立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名义申请办理晶硅太阳能电池用PVDF膜产品认证工作。项目公司成立后将抓紧晶硅太阳能电池用PVDF膜的中试工作,待规模生产条件成熟时,生产经营晶硅太阳能电池用PVDF膜产品。该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待规模生产后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竞争力。本次成立项目公司不会对公司2012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9日,公司与广新投资除本次共同投资事项外没有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谢军先生、徐勇先生、朱义坤先生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广新投资就晶硅太阳能电池用PVDF膜及背板项目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该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共同投资有利于降低公司投资风险。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会给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证券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12-007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2月24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3月7日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平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303,898,772.9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0,774,617.11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2,312,415.58元,公司2011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00,811,740.24元,拟定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公司2011 年末总股本612,554,8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元现金股利 (含税),共分配利润18,376,645.95元,剩余182,435,094.29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10 股转增5股,共转增306,277,432.5股。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17,821,617.63元,其中可用于转增资本的股本溢价为586,105,614.92元,可用于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余额能满足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需求。

  公司独立董事谢军先生、徐勇先生、朱义坤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年度审计费用为7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谢军先生、徐勇先生、朱义坤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谢军先生、徐勇先生、朱义坤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会议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公司向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采购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黄平先生、陈胜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7名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采购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曼莉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8名董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向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采购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曼莉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8名董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向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销售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黄平先生、陈胜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7名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销售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曼莉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8名董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公司向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曼莉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8名董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曼莉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8名董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曼莉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8名董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公司向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曼莉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8名董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出租物业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曼莉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8名董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中(4)—(6)项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58,300万元,将合并为《公司2012年预计发生日常销售关联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二○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预计参与期货套保交易事项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预计参与期货套保交易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公司与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签订的<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之间支援和服务合同>》的议案》

  2006年12月14日,公司与杜邦帝人薄膜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成立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之补充合同》,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邦鸿基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提供有偿支援服务,支援服务费用计提方式如下:

  杜邦鸿基公司、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每年按当年销售净额少于或等于一亿美元,按照销售净额的0.7%支付给公司;销售净额超过一亿美元,按照销售净额的0.5%支付给公司。

  协议有效期:2007年1月1日起至双方终止合同为止。

  该《支援和服务合同》的实际发生金额及相关内容公司已在往年各定期报告中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有关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因此,现对该项《支援和服务合同》进行重新审议,合同内容如前所述均未发生变化。

  公司独立董事谢军先生、徐勇先生、朱义坤先生已对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项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曼莉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下转D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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