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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22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公司与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签订的<支援服务协议书>的议案》 2006年12月28日,公司与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达公司”)签订《支援服务协议书》,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为亿达公司提供有偿支援服务。支援服务费用计提方式如下: 亿达公司当年销售收入总额不超过3亿元,向公司支付60万元/年;销售收入总额3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除向公司支付60万元/年外,还按每增加1亿元销售收入另外支付20万元/年服务费,增加部分不足1亿元的,免付该部分服务费;销售收入总额超过5亿元的,除向公司支付100万元/年外,还按每增加1亿元销售收入另外支付10万元/年服务费,增加部分不足1亿元的,免付该部分服务费。 协议有效期:2007年1月1日起至双方终止合同为止。 该《支援服务协议书》的实际发生金额及相关内容公司已在往年各定期报告中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有关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因此,现对该项《支援服务协议书》进行重新审议,协议内容如前所述均未发生变化。 公司独立董事谢军先生、徐勇先生、朱义坤先生已对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项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曼莉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中期票据。初步拟定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2.发行期限 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3.发行利率 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并遵循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4.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及项目建设。 5.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 6.授权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根据需要确定担保方,聘请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署相关的文件和办理相关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等。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晶硅太阳能电池用PVDF膜项目公司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关联董事黄平先生、陈胜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罗汉均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为了保证董事会事务、证券事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决定聘任何水秀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与第七届董事会同期。(何水秀女士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谢军先生、徐勇先生、朱义坤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公司决定于2012年4月12日上午10:00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7号三楼会场召开二○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刊登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何水秀女士简历: 何水秀女士,1976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兼任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主任、审计法务部副总经理。何水秀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其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没有提出异议。 股票简称:佛塑科技 股票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12-014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二○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12日(星期四)上午10:00 2. 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7号三楼会场 3.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5. 出席对象: (1)凡在2012年4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 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 3. 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 4.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5. 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12年预计发生日常销售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时刊登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等公告。 三、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3)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 登记时间: 2012年4月9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3:30时—17:30时 3.登记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校添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528000 电话:0757-83988189 传真:0757-83988186 2. 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附后)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佛山佛塑科技集团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盖章): (此表复印有效) 股票简称:佛塑科技 股票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12-008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3月7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编制的201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切实保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242.08万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并且上述计提减值准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定价,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给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公司与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签订的〈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之间支援和服务合同〉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定价,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给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公司与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签订的〈支援服务协议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定价,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给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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