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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2-03-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33版)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卢金文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640 客服电话:0592-5163588 公司网站:www.xmzq.cn (90)名称: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徐翔 电话:025-83367888-4201 传真:022-83320066 客户服务热线:4008285888 公司网站:www.njzq.com.cn (91)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三层、五层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联系人:陶颖 电话:010-58568040 传真:010-58568062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公司网站:www.hrsec.com.cn (92)名称: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区6-7层 法定代表人:吴承 联系人:谢项辉 电话:0571-87901053 传真:0571-87901913 客服电话:0571-967777 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 (93)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联系人:陈诚 电话:023-63786464 传真:023-63786311 客服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站:www.swsc.com.cn (94)名称: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4层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联系人:刘亚静 电话:0311-66006393 传真:0311-66006249 客服电话:400-612-8888 公司网站:www.s10000.com (95)名称: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电话:0871-3577398 传真:0871-3578827 公司网站:www.hongtazq.com (96)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金喆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4006600109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97)名称: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法定代表人:李学琦 联系人:袁劲松 电话:024-23266917 传真:024-23257490 客服电话:400-6180-315 公司网站:www.stockren.com (98)名称: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下埔路14号 法定代表人:徐刚 客服电话:400-8888-929 联系人:丁宁 电话:010-64408820 传真:010-64408252 公司网站:www.lxzq.com.cn (99)名称: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法人代表:马金声 联络人:孙恺 联系电话:010-83561149 客服电话:400-698-9898 传真:010-83561094 网址:www.xsdzq.cn (100)名称: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陈韦杉 联系电话:010-88086830-730 010-88086830-737 传真:010-66412537 客服电话:010-88086830 公司网址:www.rxzq.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拱北情侣南路255号4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李尔华 电话:020-89899129 传真:020-89899175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9楼 负责人:程秉 电话:020-38799345 传真:020-38799335 经办律师:程秉、章小炎 联系人:程秉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人代表:卢伯卿 联系人:胡小骏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小骏、洪锐明 四、基金的名称 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承担适度风险的基础上分享中国经济和证券市场的成长,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长。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标的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其中股票投资对象主要为大盘绩优企业和规模适中、管理良好、具有竞争优势、有望成长为行业领袖的企业,分享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债券投资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债等。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基于对宏观经济、政策及证券市场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深入分析研究,以稳健投资的原则在股票、债券、现金之间进行资产配置。为降低投资风险,股票投资上限为65%,下限为30%。 (二)股票投资策略 在股票投资上,运用优化成长投资方法投资于价格低于内在价值的股票。股票投资对象主要是大盘绩优企业和规模适中、管理良好、竞争优势明显、有望成长为行业领先企业的上市公司。 具体的股票备选库构建流程如下: 主要包括应用广发财务危机预警模型及根据相关规定筛选股票,以确保投资对象是财务稳健的公司,控制投资风险,在此基础上建立一级股票库。一级股票库股票数量为500-600只。 在一级股票库的基础上应用优化成长投资方法构建二级股票库,二级股票库的数量为200只左右。优化成长投资方法重视以合适的价格投资持续成长的上市公司。该方法的定量分析指标为(p/e)/g和(p/s)/g,该方法的定性分析因素主要包括: 1、公司所处行业是否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公司是否具有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 3、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总量是否有持续的增长或者市场集中度、市场占有率是否有显著提高的可能; 4、公司的关键技术是否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和领先性; 5、公司的工艺水平、成本控制能力有无大幅度提高的可能; 6、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稳健; 7、其他因素,如政府监管政策的变更,国际间产业转移等其他因素。 (三)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上,坚持稳健投资的原则,控制债券投资风险。具体包括利率预测策略、收益率曲线模拟、债券资产类别配置和债券分析。 本基金将在利率合理预期的基础上,通过久期管理,稳健地进行债券投资,控制债券投资风险。尤其是在预期利率上升的时候,严格控制,保持债券投资组合较小的久期,降低债券投资风险。 九、 业绩比较基准 65%*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3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收益。 十、 风险收益特征 适度风险基础上的基金资产稳健增长。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2月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根据公开市场信息,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8.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1年12月31日。 1、本基金报告期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2、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动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比较图 ■ 注:(1)业绩比较基准:65%*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3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收益。 (2)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六个月止,建仓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本基金图示时间为2004年7月23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与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它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1.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2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其它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 (1)认购费率 投资人可选择在认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认购费用。投资人选择在认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认购费用,投资人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认购费用。 投资人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时,按认购金额采用递减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 投资人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时,按持有时间采用递减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 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直接发售和代理发售时发生的开支,包括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2)认购费用的计算 如果投资人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前端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前端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 如果投资人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购费用= 赎回份额 × 认购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应的后端认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购费用-赎回费用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基金份额份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2、申购费 基金申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年份的增加而递减,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额的0.5%。赎回费用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支出。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4、基金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率等依照本招募说明书及本基金管理人相关业务公告的规定执行,基金转换费用于支付有关手续费和注册登记费。 (三)本基金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费、验资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此项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1年第2号]》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2、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人员变动及业务经营情况对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了相应更新。 3、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相关的代销机构,对原有销售机构的资料进行更新。 4、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5、在“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基金业绩。 6、根据最新公告,对“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内容进行了更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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