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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江南红箭 公告编号:2012-08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3-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为:2012年3月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3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3月7日下午15:00至3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南宾馆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刘方遒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58432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8.675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0,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58432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8.6759%。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本次会议议案关联的股东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和西安现代控制技术研究所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164829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86%; 反对10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4%;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律师事务所:湖南谛议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刘亚辉 吴蕊萍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谛议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亚辉、吴蕊萍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谛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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