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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9楼) 2012-03-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5楼、17楼) 签署日期:2012年1月17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作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发行人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1-9月实现的净利润(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分别为6,601.36万元、8,081.87万元、13,474.07万元和6,400.50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376.93万元、4,847.03万元、7,460.32万元和2,552.9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240.34万元、17,087.66万元、15,839.96万元和1,568.76万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19,756.20万元(截至201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数);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5,561.43万元(2008年、2009年及2010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截至2011年9月30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46.57%(合并口径),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1.92%,均不高于70%。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本公司2011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12年4月20日,本公司承诺,根据目前情况所作的合理预计,本公司2011年年报披露后仍然符合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格在其存续期间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化,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一定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不同意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或本期债券上市后在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不够活跃,投资者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四、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同时,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公司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下跌,从而给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五、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鹏元资信将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的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将及时在鹏元资信网站(www.pyrating.cn)上公布。发行人亦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七、种子生产具有周期性,当年销售的种子需要提前一年安排生产。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对次年销售数量的预测制定当年的生产计划,确定生产数量和制种面积,然后与制种基地签定制种生产合同。基于这种提前一年的生产方式,如果公司对次年的销售预测过于乐观或保守,或者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减产,公司种子次年可能会出现销售不畅或供不应求的情形。 八、2011年3月7日至3月8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新大新威迈减持发行人股份1,100.00万股,减持比例为3.97%。本次减持后,新大新威迈持有发行人4,780.00万股,持股比例降至17.24%,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但控股比例较低,存在被收购的风险。 2011年4月12日,新大新威迈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20,500,000股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新大新威迈的控股股东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信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日,新大新威迈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25,000,000股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向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质押股份共4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1%,质押期限自2011年4月12日起至质押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质押日止。如果这两笔贷款同时出现偿债风险,质押权人将行使质权处分上述出质股权,则新大新威迈持股比例将可能降至0.83%,低于第二大股东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8.04%的持股比例,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会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一定影响。 九、2011年3月10日,国家发改委、农业部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种子价格和质量监管工作,特别是水稻、玉米、大豆、棉花等主要农作物种子,明确必要时可采取规定最高限价、限制批零差率等价格干预措施,防止种子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该限价令政策可能会影响公司种子的售价。另外,近年来农村劳动力不断向沿海城市或大中型城市转移,由于种子生产的比较效益较进城务工低,导致农民从事种子生产的积极性不高,而制种农户对制种回报的期望越来越高,导致公司制种成本上升,未来公司如果不采取措施控制制种成本、提高种子销量,种子限价令政策将可能会影响公司种子售价和盈利能力。 十、目前公司正着手通过外延式扩张的形式进入玉米种子行业前列,加快玉米种子方面的发展,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2011年1月27日,公司与Vilmorin & Cie控股的Vilmorin Hong Kong Limited签署了关于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资公司的合资合同框架性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公司拟出资并持有合资公司60%的股权。合资公司成立后,公司可以排他性地使用Vilmorin & Cie的杂交玉米自交系。该合资公司的设立尚未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如果批准受阻,可能会阻碍公司在玉米种子行业快速发展的速度。 十一、为了进一步强化公司在杂交水稻产业的核心优势,便于公司加强对湖南隆平种业有限公司进行长期持续的支持,2011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受让部分少数股东持有的湖南隆平股权,受让股权数量为湖南隆平股权总数的5%-10%(400-800万股),具体执行方案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拟定后,上报公司董事会确定。上述收购正在进行中,如果内部产业整合达不到预期,则可能不利于公司整体经营效率的提升。 十二、2011年12月1日,原公司董事兼总裁刘石先生因个人和家庭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目前该辞职行为已生效,刘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刘石先生自2010年4月开始在公司任职以来,实现了公司管理理念的提升以及玉米事业的发展,对公司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在2008年就已确立了“主业聚焦”、“管理提升”和发展玉米种业等中期战略,并在刘石先生加盟之前即已稳步推进,刘石先生的加盟加速了这一战略实施进程。尽管其离任后公司在战略和经营上不会发生方向性的改变,但刘石先生的离任可能会对公司玉米事业的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uan Longping High-tech Agriculture Co., Ltd 法定代表人:伍跃时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隆平高科 股票代码:000998 董事会秘书:彭光剑 注册资本:27,720万元 住所: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马坡岭农业高科技园内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9楼 邮政编码:410001 联系电话:0731-482181758 传真:0731-82183859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30000000047752 税务登记证号:430102712192469 互联网网址:www.lpht.com.cn 电子邮箱:lpht@lpgt.com.cn 经营范围:以杂交水稻、蔬菜为主的高科技农作物种子、种苗的培育、繁殖、推广和销售,新型农药、化肥的研制、生产、销售,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优质深加工及销售,提供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及成果转让、农业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 (二)本次债券发行的批准情况 2011年10月27日,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1年11月17日,发行人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1年11月29日,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主要条款的议案》。 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11年10月28日、2011年11月18日和2011年11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并在深圳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 (三)本次债券发行的核准情况 2012年2月3日,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5号”文核准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的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本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8、起息日:2012年3月14日。 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0、付息日: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3月14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3月14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3月14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3月14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发行人将于第3个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4、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期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5、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无担保。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不超过4.5亿元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和本期债券信用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7、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发行对象: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发行方式见发行公告。 20、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1、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州证券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2、发行费用:本期债券的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1.5%。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2亿元偿还“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5亿元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4、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5、质押式回购:本期债券符合深交所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相关规定,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在上市后按深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本次债券发行与上市安排 1、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2年3月12日。 发行首日:2012 年3月14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2年3月14日至2012年3月16日,共3个工作日。 网上申购日:2012年3月14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2年3月14日至2012年3月16日。 2、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马坡岭农业高科技园内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伍跃时 董事会秘书:彭光剑 联系人:颜卫彬、邹振宇 电话:0731-82181758、82181658 传真:0731-82183859 邮政编码:410001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5楼、17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项目主办人:蔡玉、杨刚辉 项目协办人:张寻远 项目组其他成员:袁长生、陈德龙、林正雄、廖建强、马效磊 电话:010-51876667、020-87322847 传真:010-68012845、020-87321755 邮政编码:100033 (三)副主承销商 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5B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徐丽、杜亚卿、张涛 电话:010-66299509、010-66299520、0755-22621508 传真:010-66299589 邮政编码:100033 (四)分销商 名称: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中心商务大厦22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卢介然 电话:0755-82032844 传真:0755-82032850 邮政编码:518048 (五)发行人律师 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359号佳天国际新城A座17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359号佳天国际新城A座17层 负责人:李荣 联系人:蔡波、丁少波 电话:0731-82953777 传真:0731-82953779 邮政编码:410007 (六)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98号新世纪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胡少先 联系人:李永利、刘建清 联系电话:0731-85179800 传真:0731-85179801 邮政编码:410015 (七)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平安大厦1006室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联系人:李飞宾、刘洪芳 电话:010-66216006-828 传真:010-66212002 邮政编码:100140 (八)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5、17楼 法定代表人: 刘东 联系人:蔡玉、杨刚辉 电话:010-51876667、020-87322847 传真:010-68012845、020-87321755 邮政编码:100033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南方支行 账户名称: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户:3602041719222300219 (十)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法定代表人:宋丽萍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275 邮政编码:518010 (十一)本期证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在作出合理及必要的查询后,确认其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四、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鹏元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鹏元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该等级是鹏元资信基于对隆平高科的外部运营环境、业务运营能力、财务实力等方面综合评估确定的。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基本观点: (1)公司是中国杂交水稻种子龙头企业,研发和品牌优势明显,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公司杂交水稻种子业务优势得到进一步加强; (2)公司制种区域分散且销售区域较广,增强了公司抵抗异常气候等风险的能力; (3)公司玉米种子业务和辣椒制品业务规模较大,是公司收入的重要来源; (4)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高,经营活动现金生产能力不断增强。 2、关注: (1)公司短期有息债务规模较大,存在一定偿债压力; (2)玉米种子市场竞争激烈,公司未来的市场开拓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鹏元资信的《证券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被评对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人需向鹏元资信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资信将依据其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以及被评对象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发行人应及时告知鹏元资信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资信亦将持续关注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将依据该重大事项或重大变化对被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所需相关资料以及情况,鹏元资信有权根据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发行人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 定期与不定期跟踪评级启动后,鹏元资信将按照成立跟踪评级项目组、对发行人进行电话访谈和实地调查、评级分析、评审会评议、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公布跟踪评级结果的程序进行。在评级过程中,鹏元资信亦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鹏元资信定期与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将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鹏元资信公司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在各大银行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着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获得各银行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11年9月30日,发行人共获得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合计95,500万元,已使用额度34,500万元,尚未提款的授信余额为61,000万元,备用流动性充足。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有严重违约。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1、公司债券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曾发行公司债券。 2、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曾发行中期票据。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共发行1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时间2011年5月12日,发行总额为2亿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该期短期融资券尚未到期。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除上述短期融资券外,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未发行过任何其他债券。 (四)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后,发行人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4.5亿元,占发行人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36.61%;占发行人201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37.58%,未超过最近一期合并净资产的40%,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基于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和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注:以上各财务指标,如未特殊说明,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4、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8、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100% 9、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100%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更情况 (一)公司设立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公司系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袁隆平(自然人)与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等单位发起设立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湘政函[1999]39号文)批准,由湖南省农业科学院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湖南东方农业产业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长沙农业现代化研究所(现更名为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湖南省郴州市种子公司(现更名为郴州种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袁隆平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于1999年6月30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 2000年5月3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61号文件批准,公司以12.98元/股的发行价格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于2000年6月14日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0,500.00万元;2000年12月11日,公司5,500.00万社会公众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二)历次股本形成及变动 1、公司设立之初股本情况 1999年公司设立时总股本5,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其中国有法人股4,250.00万股,占总股本的85.00%;法人股50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0.00%,个人股250.00万股,占总股本的5.00%。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 (下转C6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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