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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2-10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二箹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3月12日下午1:30在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杨南街36号杨桥永辉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举行。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有22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39,504,938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3.28%。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轩松先生主持。董事沈敬武先生、郑文宝先生、叶兴针先生、陈光优先生,独立董事毛嘉农先生、马萍女士,监事陈日辉先生、吴光旺先生、陈颖女士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公司其余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除李建波先生、柴敏刚先生、陈建文先生、陈金成先生、翁海辉先生、罗雯霞女士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外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以现场投票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闽证监公司字[2011]65号文《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和整改意见的通知》的要求,为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现拟在《公司章程》原第四十四条中增加应提供网络形式表决的事项如下(修改部分以黑体列示):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 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证券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 视为出席。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网络形式投票的, 应当为股东提供监管机构认可的,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身份验证的投资者, 可以确认其合法有效的股东身份, 具有合法有效的表决权;采用证券监管机构认可或要求的其他方式投票的, 按照相关的业务规则确认股东身份。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监管机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采用网络投票形式进行表决的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事项: 1、上市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 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3、股东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4、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5、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6、在上市公司发展中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以上议案639,504,838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股反对;100股弃权) (二)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议案639,504,838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股反对;100股弃权) (三)关于提名林振铭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林登秀先生因身体原因请辞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同意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的推荐提名林振铭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639,504,838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股反对;100股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所涉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或执行。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全程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上述见证律师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二箹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2-11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3月12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总部杨桥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五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五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有关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补选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林振铭先生接替林登秀先生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任至本届期满。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林振铭先生简历 林振铭,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在读硕士,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税务师。现任福建汇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福建华南女子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指导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福建福州税务财务咨询公司企业财务税务顾问;福建福州福瑞税务师事务所发起人、董事,福建永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持有公司发起人股东之一福建汇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683,000股,约折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833,333股。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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