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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证书的公告 2012-03-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于近日收到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F201144000525,发证时间为2011年8月23日,有效期三年。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毅昌")收到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11年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科高[2012]12号)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是2011年10月14日,证书编号为GF201134000553,有效期三年。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恒佳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恒佳") 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收到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是2011年9月6日,证书编号为GF201137100098,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本公司、安徽毅昌及青岛恒佳将连续三年(即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所得税税率按15%征收。 2011年本公司及子公司安徽毅昌、青岛恒佳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本公司此前发布的2011年度业绩快报反映的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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