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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2-010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2-03-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7,7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79%。 2、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3月19日(原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3月17日,由于2012年3月17日、3月18日为周末休市,因此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12年3月19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及前期解除限售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情况 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2010年3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0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1月11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52号)核准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850万股新股。 公司于2011年3月实施了上述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向十名特定对象发行3,850万股,并于2011年3月16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288,000,000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326,500,000股。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限售期内予以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2、限售股份变化情况 公司于2011年4月19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当时总股本326,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转增5股送现金0.5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326,500,000股增至489,750,000股,本次限售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3、历次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2011年3月1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216,000,000股。 二、相关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本次参与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投资者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2011年3月16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在非公开发行中的承诺,在限售期限内没有减持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且均不存在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的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2年3月19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57,7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7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10家。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注:限售股份持有人济南北安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符合本次上市流通条件的限售股份622.5万股存在质押冻结情况,该股份待解除冻结后方可上市流通。 四、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五、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持有拓日新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拓日新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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