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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湖北金环 股票代码:000615 公告编号:2012—005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2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发给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李守明先生、董事胡强平先生因事请假,分别委托独立董事杜哲兴先生、董事蒋岚先生代行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蒋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含财务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1年年度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一) 本公司2011年度经营成果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利润总额-92,282,206.28元,净利润-73,063,207.13元, 2010年度未分配利润为239,096,861.88元,加上2011年度尚存未分配利润,201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166,033,654.75元。 (二) 经2012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研究决定:公司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公司2011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由于本年度亏损,为了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决定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及根据情况进行相关技术改造。。 (四)公司独立董事李守明先生、杜哲兴先生、郭磊明先生对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由于本年度亏损,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经过我们认真分析、研究,并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从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出发,从公司发展大局考虑,根据公司2012年的生产经营形势和战略发展规划,认为董事会提议2011年度不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将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的决议,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有关情况详细见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杜安启先生、陈鸿寿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1、对于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审阅前已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 我们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 2、2012年3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在关联交易内容的审核过程中,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进行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项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是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充分利用了其资源优势,保证公司所需原料及公用工程的稳定供给,对公司稳定生产,减少工艺波动,减少库存,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有积极作用;此项关联事项规范、公允、合理,公司及股东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同意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2011年度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1年度审计任务,同意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公司作出了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自我: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受到监管局、深交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的处罚和公开谴责等情形。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活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具有较为科学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有效地控制了公司内外部风险,保证了公司长期、稳定、规范、健康地发展。 (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为更好的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工作,切实落实湖北省证监局鄂证监公司字【2012】9号《关于做好2012年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体系,提升经营风险的防范能力,使公司更好地规范管理、维护投资者权益、提升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以自己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没有出现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形。公司建立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理财范围和流程,加强了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本年度内,公司证券账户出现了亏损。公司将进一步降低风险意识,审慎投资,有效地防范、控制投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未超出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的权限,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1年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贴近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公司建议将经营范围中“玻璃纸制造销售”增加修改为“玻璃纸(含食品包装用)制造销售”(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 鉴于上述变化,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章程: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粘胶纤维、玻璃纸制造销售(有效期至2013年5月19日),精制棉、化纤浆粕生产与销售(不含籽棉和皮棉等棉花制品);纺织机械设计制造;化纤产品生产技术咨询;对实业投资(不含国家限制投资的行业);批零兼营通信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黑色金属、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纺织原料;棉短绒收购,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企业经营的货物及技术)。 修改为: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粘胶纤维、玻璃纸(含食品包装用)制造销售(有效期至2013年5月19日),精制棉、化纤浆粕生产与销售(不含籽棉和皮棉等棉花制品);纺织机械设计制造;化纤产品生产技术咨询;对实业投资(不含国家限制投资的行业);批零兼营通信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黑色金属、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纺织原料;棉短绒收购,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企业经营的货物及技术)。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满三年,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第一大股东湖北嘉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函,其推荐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4名:蒋岚先生、朱俊峰先生、史庆洪先生、杨徐先生。 根据第二大股东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的推荐函,其推荐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2名:杜安启先生、陈鸿寿先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杜哲兴先生、郭磊明先生、郑春美女士。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独立董事本人和提名人的声明详见附件及同日披露的提名人声明公告和候选人声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对候选人进行累积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的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六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承诺在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定于2012年4月12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李守明先生、杜哲兴先生、郭磊明先生在本次会议上提交了2011年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15日 附件:简历: ⑴ 蒋岚先生,北京大学国际EMBA(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武汉大学社会学博士在读;1995年至2003年湖北中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今,武汉耀天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至今,湖北省商贸物流协会副会长;武汉市拍卖行业协会会长;2008年1月至今,湖北嘉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裁;2008年3月至今,湖北嘉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2008年10月至今任湖北金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4月至今任湖北金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除此之外与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没有持有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⑵ 朱俊峰先生,大学学历,2003年至今,任武汉邦利按揭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月1月至今,任湖北嘉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7月至今,任湖北嘉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08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除此之外与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没有持有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⑶杜安启先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90.10至1997.04任襄樊市纺织工业公司办公室主任;1997.04至1998.12任襄樊市纺织工业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1997.12至2006.08兼任帅而美服饰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2.05至2006.08兼任帅而美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1998.12至2002.02任襄樊市纺织工业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2002.02至2010.04任襄樊市纺织行业协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10.04任襄樊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2011.05兼任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06兼任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08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除此之外与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没有持有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⑷陈鸿寿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历任湖北化纤厂修造分厂党委副书记、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劳资处副处长、公司办公室主任,1998年8月至2002年2月任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2000年4月至2002年5月任本公司监事、监事会召集人,2002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04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除此之外与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没有持有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⑸史庆洪先生,大学学历,1994年至1999年就职于上海华晨集团有限公司;2000年至2003年, 就职于上海汇缘投资有限公司;2003年至2008年,就职于武汉邦利按揭担保有限公司;2008年3月至今,就职于湖北泰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08年10月至今任湖北金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9年4月至今任湖北金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除此之外与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没有持有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⑹杨徐先生,大专学历,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就职于绍兴纵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浙江倍斯特化纤有限公司财务部;2006年至今,就职于武汉耀天贸易有限公司。2008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200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监事会召集人。除此之外与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没有持有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⑺杜哲兴先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北省机械研究厅技术员,湖北省机械工业厅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处处长,1992年10月至1996年2月任湖北省经委调研处处长、湖北省经贸委办公室主任;1996年2月至1996年8月任湖北省经贸委主任助理;1996年8月至2004年5月任湖北省经贸委副主任、巡视员,湖北省国资委巡视员。2009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除此之外与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没有持有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⑻郭磊明先生, 吉林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士,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2000年11月至2008年7月就职于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合伙人;2008年8月至今任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为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5月至今任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除此之外与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没有持有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⑼郑春美女士,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 经济学博士, 博士生导师,加拿大管理科学会员 (ASAC)会员。1986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经济学学士;199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管理学院经济管理系,获企业管理硕士学位(会计学);2005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86年6月起任教于武汉大学,先后开设《会计学原理》(双语教学)、《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国际会计》等课程。1989年2月至1990年1月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参加世界银行与国家教委联合主办的《国际会计与国际财税》高校师资进修班;2002年4月至2003年6月受加拿大政府资助赴加拿大圣玛丽大学商学院进修;2009年8月至2010年8月受韩国高等教育财团的资助在韩国首尔国立大学作访问研究。1994年以来,在国内权威、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近30余篇,并多次应邀参加国际会议。除此之外与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没有持有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湖北金环 公告编号:2012--010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4月12日下午14:00,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4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顾问律师; (4)本公司董事会认可的其他相关人员。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董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4、审议关于预计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5、审议聘任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监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3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本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关联交易公告等,也可登陆巨潮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三、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12年4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5、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6、登记方式:股东本人(代理人)亲自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安排: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陈家湖 (2)邮政编码:441133 (3)联系人:徐群喜 (4)联系电话:0710-2108234 (5)传真:0710-2108233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委托权限行使表决权。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股票简称:湖北金环 股票代码:000615 公告编号:2012—006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2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全票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公司作出了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财务状况,依法运作情况,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高层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情况等进行了认真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真实、客观、准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满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第一大股东湖北嘉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函,其推荐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2名:刘蕊女士、张静女士。 根据第二大股东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的推荐函,其推荐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1名:刘椽缘先生。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对候选人刘椽缘先生、刘蕊女士、张静女士进行累积投票。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2名:彭见平先生、任文明先生。他们将与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一起组成新一届监事会。 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六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承诺在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继续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简历: ⑴刘椽缘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宣传部副科长、科长、副部长,2003年3月任党群工作部部长,2004年9月至今任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除此之外与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持有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485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⑵刘蕊女士,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1999年7月至2003年7月,就职于中国联通武汉分公司,2003年8月至今,就职于武汉邦利按揭担保有限公司。2008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除此之外与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没有持有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⑶ 张静女士,本科学历,会计师。2005年2月至2008年6月任武汉市江汉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主管会计。2008年6月至今任武汉耀天贸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除此之外与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没有持有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湖北金环 公告编号:2012-009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现就提名 杜哲兴先生、郭磊明先生、郑春美女士 为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当选后,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 _ 二十九、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杜哲兴先生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20__次, 未出席 ___0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郭磊明先生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5__次, 未出席 ___0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郑春美女士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0__次, 未出席 ___0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15日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杜哲兴,作为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湖北金环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20____次,未出席会议__0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杜哲兴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声明人:杜哲兴 (签署) 日 期:2012年3月13日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郭磊明,作为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湖北金环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5___次,未出席会议__0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转A11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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