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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A10版)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郭磊明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声明人:郭磊明(签署)

日 期:2012年3月13日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郑春美,作为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湖北金环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0____次,未出席会议__0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郑春美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声明人:郑春美 (签署)

日 期:2012年3月13日

    

    

股票简称:湖北金环 股票代码:000615 公告编号:2012—011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十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2年3月1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选举彭见平先生、任文明先生为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彭见平先生、任文明先生简历见附件。

将于2012年4月12日召开的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将表决选举公司第六届第十一次监事会推选的监事候选人刘椽缘先生、刘蕊女士、张静女士。

上述两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当选的监事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1)彭见平先生,1989年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物理专业,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北化纤集团修造厂机修车间技术员、主任,生产科科长;2003.10—2011.8任湖北化纤集团修造厂副厂长、厂长;2011.9至今任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长丝一厂厂长。除此之外与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没有持有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任文明先生,会计师,历任本公司财务部会计,2002年8月至2003年6月任本公司财务部融资分部副经理,2003年6月至2004年8月任财务部资金分部经理,2004年8月至2005年8月任财务部部长助理,2005年8月至今任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2011年10月任董事长助理兼资金管理部部长,2005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除此之外与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没有持有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湖北金环 编号:2012-008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2012年,公司与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纤开发")、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化纤集团襄樊进出口有限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等,其年度总金额为预计为:预计2012年的关联交易中与化纤开发的采购汇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销售汇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预计2012年的关联交易中与其他关联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0.00万元。

因化纤开发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由化纤开发提名的关联董事杜安启先生、陈鸿寿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李守明先生、郭磊明先生和杜哲兴先生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2011年,本公司与化纤开发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中采购汇总额为人民币14,036.66万元,销售汇总额为142.30万元;其交易的价格区间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价格单位2011年价格区间
采购材料槽钢元/吨5300.00-5400.00
FRPP板元/公斤21.00-23.00
碳钢柱塞阀元/只48.00-51.00
轴承元/套2.00-8.00
静压投入式液位变送器元/台5900.00-6000.00
流量积算控制仪元/台2011.00-2200.00
不锈钢压力表元/块350.00-360.00
采购水电汽元/吨1.00-1.70
元/度0.69-0.71
元/吨160.00-210.00
销售货物碳纤维浆元/吨30000.00-40000.00
提供劳务纺丝电锭修理元/个80.00-90.00
压洗电锭修理元/个145.00-160.00
纺丝机中修元/台35000.00-85000.00
纺丝机小修元/台17000.00-30000.00
黄化机大修元/台800000.00-1200000.00

2、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关联人2012年预计数(不超过)占同类交易的比例去年的总金额
金额合计
采购原材料原材料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500.0020,000.002.16%341.37
水电汽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18,000.0092.7%12836.36
劳务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1,500.007.15%858.93
销售产品化纤浆粕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2,000.002,000.00——142.30
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160.00160.00——126.19
代理进出口协议 湖北化纤集团襄樊进出口有限公司130.00130.00——125.9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

法定代表人:杜安启

注册资本:42343万元

经营范围:化纤浆粕、粘胶纤维、粘胶薄膜、涤纶纤维、丙纶纤维、帘子布、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化纤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化纤技术咨询服务;农副产品(不含棉花、蚕茧、烟叶、中药材或其他需专项审批的项目)收购、废旧化纤生产用品、垃圾废丝、废旧金属的加工、销售(均不含危险废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及其他印刷品印刷(有效期至2012年4月9日);集中式供水(限期至2012年7月6日止)。

2011年度财务数据情况:总资产63,257万元,净资产32,91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212万元,净利润-4,849万元。

(2)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陈家湖

法定代表人:杜安启

注册资本:13889万元

经营范围:纺织业、化纤产业、房地产业、建筑业、进出口项目、生物工程技术、化工产业的投资;化纤生产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不含危险品或需要专项审批的项目);普通机械配件维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零售;废旧生活用品(不含危险废物)收购、销售;废旧化纤生产用品、垃圾废丝、废旧金属的加工、销售(均不含危险废物);化纤产品、橡胶制品加工、销售;砖瓦制品(不含实心粘土砖瓦)制造、销售;花草、盆景销售;房屋租赁;企业管理策划、咨询服务。化工原料(不含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及化学试剂)、建材、棉短绒销售。

2011年度财务数据情况:总资产46,197万元,净资产6,06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380万元,净利润-4,562万元。

(3)湖北化纤集团襄樊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襄阳市长虹路毛纺小区44号

法定代表人:杜安启

注册资本:350万元

经营范围:纺织品、化纤原料、服装、鞋帽、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2011年度财务数据情况:总资产1,081万元,净资产45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47万元,净利润86万元。

2、化纤开发和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化纤集团襄樊进出口有限公司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四条规定的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控股股东。湖北化纤集团襄樊进出口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公司提供的服务均能满足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要求,其与本公司往来发生的资金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本公司与化纤开发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中采购汇总额为人民币14,036.66万元,销售汇总额为142.30万元;预计2012年的关联交易中与化纤开发的采购汇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销售汇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预计2012年的关联交易中与其他关联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9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化纤开发及其关联方均视对方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进行洽商、讨论,以公正、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分配双方的权利义务。本公司给予化纤开发及其关联方的合同条件不优惠于本公司给予任何其他公司的合同条件;化纤开发给予本公司的合同条件不优惠于该公司给予任何其他公司的合同条件。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本公司的前身为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的长丝一厂,1993年5月经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由湖北化纤总公司(1995年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并更名为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其他三家企业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是根据国家经贸委的批复,由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据《债权转股权协议》于2001年12月13日设立。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水、电、汽、生产服务、综合服务;本公司由于生产需要,与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并将在较长的时间内存在。

2. 如上所述,由于历史原因及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与以上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必不可少的,也是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属于正常持续关联交易。长期以来,上述关联公司与本公司已形成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其资源优势,加快公司经营发展,增强公司竞争力。

3. 公司关联方交易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 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化纤开发的经营范围是不同的,不会构成同业竞争,化纤开发不生产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仅为本公司生产产品提供服务。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2012年3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在关联交易内容的审核过程中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杜安启先生、陈鸿寿先生回避了表决,进行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项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对于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各位独立董事审阅前已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关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充分利用了其资源优势,保证公司所需原料及公用工程的稳定供给,对公司稳定生产,减少工艺波动,减少库存,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有积极作用;此项关联事项规范、公允、合理,公司及股东权益不会受到损害。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结算方式是以现金结算。

七、其他相关说明

1.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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