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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2-004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3月13日(星期二)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7名。独立董事侯欣一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汪波代为表决;董事张文锁因公出差,委托副董事长卜冬梅代为表决。本次董事会由杜克荣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65,002,901.95元,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6,106,440.32元。鉴于公司2011年度经营亏损,且2012年公司将继续加大光通信等高科技产业的投资力度,需做好相应资金储备。为此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201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认定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六、201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七、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拟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2011年度报告审计支付给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55万元;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原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计算机软件、硬件、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处理与服务;光机电一体化;仪器仪表、计算机外围设备、文化办公用机械;家用电器、家用电子产品;计算机修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其他印刷品印刷(含复印);自有房屋出租业务;保安监控、防盗器材生产与销售;无线通信终端设备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经销、计算机知识培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纸张批发与零售;机械、电器及制冷设备的安装、施工、智能建筑(系统集成其中消防系统除外)、有线电视系统设计安装;商品房销售代理,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经营(取得资质证后方可经营);房地产开发(以资质证为准);通信用光纤、光缆生产及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现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计算机软件、硬件、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处理与服务;光机电一体化;仪器仪表、计算机外围设备、文化办公用机械;家用电器、家用电子产品;计算机修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其他印刷品印刷(含复印);自有房屋出租业务;保安监控、防盗器材生产与销售;无线通信终端设备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经销、计算机知识培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纸张批发与零售;机械、电器及制冷设备的安装、施工、智能建筑(系统集成其中消防系统除外)、有线电视系统设计安装;商品房销售代理,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经营(取得资质证后方可经营);房地产开发(以资质证为准);通信用光纤、光缆生产及销售;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九、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具体如下: 1、在原制度第九条中进一步规范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程序; 2、按监管部门的要求,制订了《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作为该制度的附件。 十、公司定于2012年4月11日(周三)召开公司二〇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三、四、七、八项议案,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2-005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3月13日(星期二)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2名,监事杜克玉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1、二〇一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二〇一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二〇一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二〇一一年度报告及摘要; 5、二〇一一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认定报告》。 监事会意见: ①.本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公司决策程序科学、严谨,完全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公司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②.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及对所涉及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③.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以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本报告期的情况。 ④.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⑤.本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股东权益。 ⑥.本年度,公司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客观、合理,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出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表示同意。 ⑦.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我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⑧.公司监事会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以上第1-4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2-006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一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11日(周三)上午9:30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4月11日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3号鑫茂科技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集人: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4月6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聘请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已刊登于2012年3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帐户;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4月9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3号鑫茂科技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联系部门:鑫茂科技证券部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韩伟 证券事务代表 汤萍 联系电话:022-83710888、23080182 联系传真:022-83710199 会期半天,参会者食宿、交通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六、备查文件 鑫茂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3月15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持股数: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授权表决意见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自己决定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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