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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 2012-004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2-03-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2月份被认定为河南省2008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近日公司收到了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河南省2011年度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科 [2012]8号),认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为三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141000146。公司将根据河南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相关文件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手续,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公司将连续三年(即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1年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影响公司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3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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