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2-010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2-03-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39,824,676股,占总股本的36.10%。 2、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3月19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情况和股本概况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94号】文件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60万股,并于2011年3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由发行前的82,717,200股变动为110,317,200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为82,717,20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为82,717,200股。 公司上市后总股本为110,317,200股,上市后未发生变动。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王玉胜等14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本次解禁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在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3月19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9,824,676股,占公司总股本为36.10%。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7,887,61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5.2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4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情见下表: 单位:股
备注:股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均在上市前出具了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 四、股份变动结构情况表 单位:股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持有益盛药业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益盛药业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