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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Shenzhen Moso Power Supply Technology Co.,Ltd(深圳市南山区松白路关外小白芒桑泰工业园6层) 2012-03-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楼 第一节 重要事项提示 深圳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发行人控股股东深圳德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顾永德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的董事,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上市后如离任,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皮远军、陈克峰、秦传君、方向一、陶胜、徐治国、涂洪滨、苏周、王永彬、程春金、雷民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上市后如离任,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2年2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86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2,428万股。本公司本次共发行2,428万股,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485万股,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1,943万股,发行价格为18.5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2]【52】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茂硕电源”,股票代码“002660”;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公开发行的1,943万股股票将于2012年3月16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2年3月16日 (三)股票简称:茂硕电源 (四)股票代码:002660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9,708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2,42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1%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部分相关内容。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943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深圳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Moso Power Supply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 发行前人民币7,280.00万元 发行后人民币9,70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顾永德 设立日期: 2006年3月27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松白路关外小白芒桑泰工业园6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松白路关外小白芒桑泰工业园6层 邮政编码: 518055 经营范围: 太阳能充电器、开关电源、变压器的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五金塑胶配件的销售(以上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 主营业务: 开关电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所属行业: C51-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电话号码: (0755)27659888 传真号码: (0755)27657908 互联网网址:www.mosopower.com 电子信箱: mgr.fin@mosopower.com 董事会秘书:秦传君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注:顾永德持有深圳德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旺投资”)100%的股权,德旺投资持有发行人2,340.00万股股份。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德旺投资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营业执照号为440301102803451,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产品)。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德旺投资持有本公司2,34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2.14%,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德旺投资无其他重大资产及投资。最近一年德旺投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顾永德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顾永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022219650228****,住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世界花园。曾就读于清华大学深圳研究院,曾获“优秀来深建设者”荣誉称号。顾永德先生1990年11月至1997年3月任深圳市美佳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3月至2006年3月任深圳锡星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3月至今任茂硕电源董事长。顾永德先生现任深圳市LED产业联合会副会长,深圳市第五届人大代表。 顾永德先生目前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及德旺投资100%股权外,与其配偶周莉共同持有深圳华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包装”)70.09%股权,其中顾永德持有华智包装42.86%的股权,周莉持有27.23%股权。华智包装拥有全资子公司深圳华宏达印刷有限公司。 截至2011年12月31日,除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外,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永德目前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的股东总数为37,375人,其中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2,428万股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428万股。其中,本次发行网下发行数量为48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9.98%;网上发行数量为1,94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02%。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8.50元/股,对应市盈率为: (1)34.9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6.4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摇号配售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485万股,获配的股票配售对象家数为5家,有效申购总量为3,492万股,申购倍数为7.20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1,943万股,中签率为1.0785456564%,超额认购倍数为93倍。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不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44,918.00万元 五、发行费用总额:3,499.45万元 发行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每股发行费用为1.44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六、募集资金净额:41,418.55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4,91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499.4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418.55万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3月12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2]0051号《验资报告》。 六、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58元/股 以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发行后的股本摊薄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6.58元。 七、发行后每股收益:0.53元/股 以公司201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为基数,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53元。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则,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本公司自2012年2月27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4.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5.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6.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7.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13.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政 保荐代表人:贺骞、余华为 项目协办人:王国仁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 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楼 联系电话:010-85127999 联系传真:010-85127940 其他经办人:李枫、解怡、李薇、杨林、白恒飞、李放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意见如下: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深圳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民生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深圳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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