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2年3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股票简称:冀东水泥 股票代码:000401TitlePh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住所: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

2012-03-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联合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期:2012年3月16日

  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募集说明书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本期债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或按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的方式予以公布,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已于 2011年9月1日完成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本次发行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2011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49,862.25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9.79%,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1.71%;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94,204.29万元(2008年、2009年及2010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总额9亿元)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详见发行公告。

  二、本公司于2011年5月6日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申请已于2011年7月2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179号”文核准。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9亿元。

  三、2011年9月1日本公司完成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6亿元,扣除承销费、债券受托管理费、保荐费共计14,4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1,585,600,000元。根据公司披露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拟将13.5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剩余2.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经使用募集资金1,350,000,000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其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期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用途使用完毕。该期债券于2011年8月30日起息,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尚未发生本公司需要为该期债券偿付本息的情况。

  四、公司所处水泥行业对建筑业依赖性较强,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密切相关,对宏观经济周期变化较为敏感,宏观经济运行所呈现出的周期性波动、周期性的宏观政策调整,都会使水泥行业受到较大影响。一旦宏观经济出现波动、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则可能对水泥需求和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截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短期借款余额498,719.91万元,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367,567.92万元,长期借款余额927,235.25万元,应付债券余额216,980.72万元,上述项目合计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80.23%,有息负债规模较大,公司面临较大利息支出压力。

  六、本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的能源消耗为煤和电力,上述两项成本在水泥总生产成本中占据较大比重。一旦上述能源价格出现持续上升,将增加公司生产成本,从而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七、本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和持续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

  八、根据监管部门和大公国际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大公国际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将在大公国际网站(http://www.dagongcredit.com)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发行人亦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zse.cn)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布备查,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九、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11年9月30日,不考虑本期债券,冀东发展集团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54,206万元,占其2011年9月30日合并报表(未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1.22%;若考虑本期债券全额发行,冀东发展集团对外担保占其2011年9月30日合并报表(未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将为39.15%。

  十、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13号”《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以及经商务部出具的《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商资批[2011]44号)与商务部出具的《商务部关于同意延长<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有效期的批复》(商资批[2011]709号)的批准,本公司向Diamondrock Investment Limited(中文译名:菱石投资有限公司)以14.21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134,752,3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依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XYZH/2011A300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1月12日,该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914,830,183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验资机构审验费、股份登记费等发行费用35,588,677.7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79,241,505.24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34,752,300元,剩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该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347,522,914元。

  十一、2009年8月至2010年12月,公司通过与秦岭水泥大股东协议转让,以及全体股东的有条件股份让渡完成了对秦岭水泥29%的股权收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作为重组方参与秦岭水泥破产重整,并有条件受让全体出资人让渡的128,967,835股股份的议案,承诺将本公司在陕西省的水泥资产以定向增发的方式注入秦岭水泥,以解决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并提高秦岭水泥盈利能力。该事项属秦岭水泥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有关部门认为上市公司目前不宜分拆业务重组注入另一家上市公司或单独申请主板上市,所以目前该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不成熟,尚不能实施,公司与相关各方正在探讨和寻找适当的能够解决问题的方案。

  十二、本期债券发行对象如下:本期债券面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

  (1)网上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三、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

  十四、本公司2011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12年3月30日,本公司承诺,根据目前情况所作的合理预计,本公司2011年年报披露后仍然符合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冀东水泥、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冀东发展集团、控股股东、担保人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市国资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债券根据发行人2011年5月6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本次发行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公告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而制作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保荐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联合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期债券而组织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本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而签署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为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担保函担保人以书面形式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偿付保函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
秦岭水泥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试点办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公司章程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最近三年及一期2008年、2009年、2010年及2011年1-9月
工作日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我国、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的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1、本次债券的发行经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1年5月6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确定为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

  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11年4月15日和2011年5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011年5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将本次债券分两期发行,其中第一期发行的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16亿元),剩余部分择机一次发行。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1年6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经中国证监会于证监许可[2011]1179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 确定各期 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

  本公司已于 2011年9月1日完成本次债券第一期16亿元的发行,本次发行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为 “11冀东02”)。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9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8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6、起息日:2012年3月20日。

  7、利息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8、付息日:2013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20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9、兑付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0、兑付日:2020年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17年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各品种票面总额分别与该品种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各品种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该等到期品种票面总额的本金。

  12、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联合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13、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5、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6、担保人及担保方式:冀东发展集团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出具了《担保函》,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8、保荐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联合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详见发行公告。

  21、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2、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联合主承销商共同组建承销团,本期债券认购金额不足9亿元的部分,全部由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比例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调整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7亿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5、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的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的1.1%。

  26、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7、质押式回购安排:根据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规定,本期债券符合质押式回购的标准,具体事宜遵照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的日期:2012年3月16日

  发行首日:2012年3月20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2年3月20日至2012年3月22日

  网上申购日:2012年3月20日

  网下发行期:2012年3月20日至2012年3月22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增光

  住所: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0315-3083317

  传真:0315-3083315

  (二)承销团

  1、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项目主办人:周顺强

  联系人:刘春玲、刘文天、鹿永东、苏延辉、周顺强、陈腾宇

  联系电话:0755-22624458

  传真:0755-82401562

  2、联合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18层

  项目主办人:苏鹏

  联系人:张威、苏鹏、方卫东

  联系电话:010-59136716、59136718

  传真:010-59136647

  3、副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刚

  住所:上海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座15层

  联系人:吴荻、周程

  联系电话:010-66229127、66229153

  传真:010-6578973

  4、分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政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

  联系人:吉爱玲、李加生

  联系电话:010-85127601、85127686

  传真:010-85127929

  5、分销商: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杜航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大街6号卓著中心606

  联系人: 叶海钢、姚超

  联系电话:010-66213900-313

  传真:010-66290700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彭雪峰

  住所: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12-15层

  联系人:丘远良、邬丁、申林平

  联系电话:010-58137799

  传真:010-58137722

  (四)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克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联系人:罗玉成、丁慧春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五)担保人: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增光

  住所: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东侧

  联系人:张艳萍

  联系电话:0315-3083320

  传真:0315-3083302

  (六)资信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层

  联系人:王锋、赵治业

  联系电话:010-51087768

  传真:010-84583355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联系人:刘春玲、刘文天、鹿永东、苏延辉、周顺强、陈腾宇

  联系电话:0755-22624458

  传真:0755-82401562

  (八)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012500221833

  (九)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总经理:宋丽萍

  联系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275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总经理:戴文华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1年11月7日,本次发行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基金通过“中国银行-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2,499,948股,持股比例为0.21%;

  2、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银保分红”、“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等账户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176,310股,持股比例0.35%;

  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313,123股,持股比例0.03%;

  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平安启明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299,964股,持股比例0.02%;

  5、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平安启明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131,500股,持股比例0.01%;

  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0,100股;

  本次发行联合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1、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基金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34,391,187股,持股比例2.84%;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6,702,356股,持股比例为0.55%;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3,499,858股,持股比例为0.29%;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308,988股,持股比例为0.03%;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账户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24,519股,持股比例0.03%;

  除上述情况以外,本公司与本公司聘请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评级情况

  一、信用级别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上述信用等级表明发行人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较小。

  二、有无担保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大公国际基于对发行人自身运营实力和偿债能力的综合评估,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冀东发展集团为本期债券提供了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大公国际评定冀东发展集团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担保人信用级别不低于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大公国际基于对发行人和担保人的综合评估,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是公司依靠自身的财务实力偿还全部债务的能力,是对公司长期信用等级的评估,可以等同于本期债券无担保情况下的信用等级。

  因此,本期债券在无担保的情况下信用等级为AA+,在有担保的情况下信用等级为AA+。

  三、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大公国际对发行人及其拟发行的本期债券的评级,反映了水泥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公司在区域市场的产销规模优势显著、产能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先进、收入和利润快速增长等优势。虽然电力和煤炭价格上升对公司成本控制形成压力、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上升等因素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不会显著影响公司对全部债务和本期债券较强的偿债能力。

  预计未来1至2年,随着公司产能逐步提高,经营规模将保持增长,大公国际对冀东水泥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债券由冀东发展集团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冀东发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质量较好,盈利能力尚可,现金流状况较好,其担保对本期债券信用状况具有积极影响,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较小。

  优势

  1、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额持续增长,将有效拉动水泥行业的市场需求,水泥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2、公司产能增长迅速,在“三北”区域内具有较为明显的规模优势;

  3、2008年以来,公司收入和利润持续增长,盈利能力较强;

  4、2012年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完成,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5、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有很强增信作用。

  关注

  1、电力价格和煤炭价格的上升,对水泥企业成本控制形成一定的压力;

  2、2008年至2010年末,公司处于快速扩张期,负债规模逐年增长,资产负债率逐年上升,且公司有息负债占比较高。

  四、跟踪评级安排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国际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不定期跟踪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大公国际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2、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国际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3、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国际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发行人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4、跟踪评级结果将在大公国际网站(http://www.dagongcredit.com)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发行人亦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zse.cn)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布备查,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第三节 担保

  本次债券由冀东发展集团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次担保于2011年4月25日,经冀东发展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简介

  冀东发展集团前身是河北省冀东水泥厂,1996年9月经河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河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冀体改委生字[1996]4号文)批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改制组建成立河北省冀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国家520家重点企业之一,2009年更名为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11年9月末,冀东发展集团注册资本为1,239,752,040元,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该公司9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融源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454%;新远景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546%。

  冀东发展集团经营范围:通过控股、参股、兼并、租赁运营资本;熟料、水泥、水泥制品、水泥机械设备、塑料及橡胶制品、针纺织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普通货运(期限至2015年4月12日);对外承包工程: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许可期限至2013年3月31日);装备工程制造、安装、调试技术咨询(以上各项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冀东发展集团2010年及2011年1-9月的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11年1-9月/末2010年度/末
总资产(万元)4,573,061.393,766,258.74
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万元)1,134,774.081,019,932.09
资产负债率75.19%72.92%
净资产收益率12.91%12.91%
流动比率0.820.89
速动比率0.680.72
营业收入(万元)1,439,303.171,273,482.82
营业利润(万元)165,206.62139,921.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40,294.7718,118.19
冀东水泥总资产

  /冀东发展集团总资产

78.52%80.32%
冀东水泥净资产

  /冀东发展集团净资产

95.60%91.09%
冀东水泥营业收入

  /冀东发展集团营业收入

83.61%86.88%
冀东水泥净利润

  /冀东发展集团净利润

110.25%133.07%

  

  注:上表直接引用或计算财务指标使用的冀东发展集团及冀东水泥2010年度财务数据来自分别经审计的2010年度财务报告,2011年1-9月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三)资信状况

  截至2011年9月30日,冀东发展集团未发生任何借款违约现象,资信状况良好。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1年9月30日,冀东发展集团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4,206万元(不考虑本期债券),占其201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比例为31.22%。其中对集团子公司的担保余额351,206万元,对其他公司担保余额3,000万元。若考虑本期债券的担保,冀东发展集团担保余额增加9亿元,达到444,206万元,占其截至201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39.15%。

  (五)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2011年9月末,除冀东水泥外,冀东发展集团下属其他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共计17家。冀东发展集团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水泥及熟料、装备制造及商业混凝土等业务,其中,水泥及熟料业务主要来自冀东水泥,装备制造、商业混凝土业务主要来自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冀东水泥混凝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其他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近年来,水泥的强劲需求带动了上下游行业的需求,冀东发展集团其他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装备制造业和商业混凝土业务稳定增长,对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贡献快速提高,目前已形成较大规模。装备制造板块现已形成设计开发、机械制造、工程建设、工程安装和设备维修完整的水泥装备产业链,在国内水泥装备制造行业具有较强竞争力。

  随着装备制造和商业混凝土业务的快速发展,冀东发展集团将以水泥及熟料业务为主,并在整个产业链上下进行延伸,对水泥行业整体布局,以降低单一产品带来的经营风险。

  冀东发展集团资产规模较大,整体偿债能力较强,能为发行人的债务偿付提供有效的保障。

  1、冀东发展集团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根据冀东发展集团2010年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12月31日,冀东发展集团的总资产3,766,258.7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019,932.09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79,760.30万元)。报告期末,冀东发展集团的资产结构中,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的37.13%,在流动资产中占比较高。冀东发展集团总体资产构成合理,现金类资产充足,整体资产质量较好。

  截至2011年9月30日、2010年12月31日及2009年12月31日,冀东发展集团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2011年9月30日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0.820.890.92
速动比率0.680.720.76
资产负债率75.19%72.92%69.46%

  

  截至2011年9月末,冀东发展集团总债务规模为3,438,287.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19%,由于近3年冀东发展集团业务处于高速扩张阶段,不断扩充的业务规模使其资本支出不断扩大,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

  (下转D11版)

   第A001版:头 版(今日92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报 告
   第A007版:报 告
   第A008版:理 论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产 经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
   第D033版:信息披露
   第D034版:信息披露
   第D035版:信息披露
   第D036版:信息披露
   第D037版:信息披露
   第D038版:信息披露
   第D039版:信息披露
   第D040版:信息披露
   第D041版:信息披露
   第D042版:信息披露
   第D043版:信息披露
   第D044版:信息披露
   第D045版:信息披露
   第D046版:信息披露
   第D047版:信息披露
   第D048版:信息披露
   第D049版:信息披露
   第D050版:信息披露
   第D051版:信息披露
   第D052版:信息披露
   第D053版:信息披露
   第D054版:信息披露
   第D055版:信息披露
   第D056版:信息披露
   第D057版:信息披露
   第D058版:信息披露
   第D059版:信息披露
   第D060版:信息披露
   第D061版:信息披露
   第D062版:信息披露
   第D063版:信息披露
   第D064版:信息披露
   第D065版:信息披露
   第D066版:信息披露
   第D067版:信息披露
   第D068版:信息披露
   第D069版:信息披露
   第D070版:信息披露
   第D071版:信息披露
   第D072版:信息披露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