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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2-005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3月4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2012年3月1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金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4,361.12 万元,同比增长22.24%;实现净利润90,235.75万元,同比增长39.31%。总资产达到537,796.10万元,同比增长3.62%;所有者权益达到451,008.62万元,同比增长23.15%。2011年实际销量达到1,069.82万吨,同比增加11.18%。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二、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工作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工作报告客观的反映了董事会一年的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三、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工作报告》的议案。在2011年度工作中,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四、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2011年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五、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86,267,598.10元。公司拟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14,306,3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101,430,632.40元。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1,284,836,965.70元,用于公司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2011年,公司不分配股票股利。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六、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预算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对煤炭市场及平均售价的测算,公司2012年计划生产原煤1020万吨,销售收入实现38.66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聘请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年度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费用为55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八、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12年预计与平庄煤业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合计67,60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合计15,000万元。公司2012年预计与中国国电下属企业的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量为616万吨,合同金额174,272万元(含代为平庄煤业销售部分)。公司结合实际,预计2012年,委托国电集团物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招标方式采购设备、大宗材料等货物不超过30,000万元,交易金额约占我公司同类物资采购金额的27.4%。

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孙金国先生、张志先生、赵连陟先生、刘欣生先生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邵良杉先生,郭晓川先生、张海升先生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九、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根据2011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2012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执行7.2万元/年。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十、审议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2年4月12日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自评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达到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至2011年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均为生产经营性占用,不存在非生产经营性占用。

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孙金国先生、张志先生、赵连陟先生、刘欣生先生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邵良杉先生、郭晓川先生、张海升先生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工作方案的议案。公司已经形成了较为基本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体系,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内蒙古证监局《关于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决定对内部控制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对内部控制工作重新进行了安排,制定了平庄能源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十五、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1报酬标准,总经理52万元/年,副总经理32.5万元/年,总工程师32.5万元/年,财务总监32.5万元/年,董事会秘书32.5万元/年。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第一至第九项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2-006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3月4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2012年3月14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主席张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4,361.12 万元,同比增长22.24%;实现净利润90,235.75万元,同比增长39.31%。总资产达到537,796.10万元,同比增长3.62%;所有者权益达到451,008.62万元,同比增长23.15%。2012年实际销量达到1,069.82万吨,同比增加11.18%。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二、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1年工作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工作报告客观的反映了监事会一年的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三、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2011年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四、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86,267,598.10元。公司拟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14,306,3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101,430,632.40元。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1,284,836,965.70元,用于公司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2011年,公司不分配股票股利。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五、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预算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对煤炭市场及平均售价的测算,公司2012年计划生产原煤1020万吨,销售收入实现38.66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六、审议关于公司聘请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年度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费用为55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12年预计与平庄煤业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合计67,60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合计15,000万元。公司2012年预计与中国国电下属企业的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量为616万吨,合同金额174,272万元(含代为平庄煤业销售部分)。公司结合实际,预计2012年,委托国电集团物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招标方式采购设备、大宗材料等货物不超过30,000万元,交易金额约占我公司同类物资采购金额的27.4%。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八、审议关于公司监事报酬的议案。徐忠海先生现任风水沟矿一采区副区长、本公司职工监事,根据2011年职工监事徐忠海先生履职情况,报酬拟定于17.95万元/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九、审议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2年4月12日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十、审议《关于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自评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达到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至2011年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均为生产经营性占用,不存在非生产经营性占用。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工作方案的议案。公司已经形成了较为基本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体系,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内蒙古证监局《关于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决定对内部控制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对内部控制工作重新进行了安排,制定了平庄能源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第一至第八项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 2012-008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与平庄煤业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07年,本公司与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庄煤业”)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物资采购协议》、《煤炭代销协议》,合同约定期限均为3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本节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的规定,2010年4月20日,公司与平庄煤业重新签订了上述四个关联交易协议。并于201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对2012年度与平庄煤业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预计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67,600万元,预计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15,000万元。

2、与中国国电下属企业的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本公司分别与国电丰城煤业有限公司、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大连开发区热电厂、国电滦河发电厂、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大连庄电晨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谏壁发电厂、国电蓬莱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江苏苏龙能源有限公司、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国电益阳发电有限公司、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福建国海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下属22家企业”)签署了《2012年煤炭买卖合同》,总计煤炭销售合同量为616万吨,合同金额174,272万元,本公告所有的销售价格及金额均为含税价格,并且含有代为平庄煤业销售部分。

3、与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是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为加强集团公司系统的物资管理,发挥集团整体优势,提高集团公司的整体效益而设立的专业化公司,经授权行使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经营职能。平庄能源为规范招标采购活动,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加强与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

公司结合实际,预计2012年,委托国电集团物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招标方式采购设备、大宗材料等货物不超过30,000万元,交易金额约占我公司同类物资采购金额的27.4%。

4、平庄煤业持有本公司61.42%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与国电下属22家企业、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5、201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孙金国先生、张志先生、赵连陟先生、刘欣生先生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邵良杉先生、郭晓川先生、张海升先生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以上议案通过。

6、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与平庄煤业日常关联交易

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服务价格标准、租赁费标准的确定按国家或当地政府定价,煤炭代销价格、物资代购管理费率的确定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为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有利于增加公司收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为公司带来较高的收益。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2)与中国国电下属企业的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

平庄能源与国电下属22家企业签署的《2012年煤炭买卖合同》,交易公平合理。2012年,平庄能源与各企业(包括非关联方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企业)签订煤炭销售价格如下表:

①本次交易关联交易情况表

单 位销售总量(万吨)平均价格(元/吨)总交易金额(万元)
国电丰城煤业有限公司102222,220
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10021421,400
国电电力大连开发区热电厂203366,720
国电滦河发电厂302226,660
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8022217,760
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6022213,320
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2222,220
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3306,600
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6033019,800
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303309,900
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303309,900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303309,900
大连庄电晨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3527,040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谏壁发电厂3521,760
国电蓬莱发电有限公司103523,520
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3521,760
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3521,760
江苏苏龙能源有限公司3521,760
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5035217,600
国电益阳发电有限公司3522,816
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3521,056
福建国海燃料有限公司253528,800
合 计616 174,272

②非关联方本次交易情况表

单 位销售总量(万吨)平均价格(元/吨)总交易金额(万元)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00202.5101,250
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150202.530,375
锦州节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60202.512,150
北京京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80202.516,200
合 计790 159,975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平庄能源与关联方的煤炭销售价格高于非关联方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的煤炭销售价格。此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3)与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国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采购货物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控制采购成本、保证物质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生产运营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7、本次所有预计交易属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预计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61%,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

法定代表人:孙金国

注册资本:2354192648元

成立时间:2000年7月10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自主经营。

(2)国电丰城煤业有限公司

住 所:丰城市总部经济基地

法定代表人:汤方辉

注册资本:陆仟万圆整

实收资本:陆仟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煤炭的仓储、混配及销售。

国电丰城煤业有限公司为国电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于2010年4月2日成立,目前拥有2家煤矿和5家煤炭中转站,资产总额3.1亿元,员工510人。公司的股东构成为:国电江西电力有限公司,货币出资2880万元,占43%股权;江西中新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货币出资2700万元,占45%股权;国电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货币出资420万元,占7%股权;国电丰城发电有限公司,货币出资300万元,占5%股权。

(3)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

住 所:赤峰市元宝山镇玉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陈春光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伍仟万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陆亿伍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制造、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由国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投资设立的法人独资有限公司。位于赤峰市元宝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一期工程为设计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项目。

(4)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热电厂

机构类型:企业非法人

营业场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西路4号

负责人:周国强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供热

大连开发区热电厂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西路4号,是目前大连开发区唯一、最大的以供热为主,热电联产的燃煤电厂。目前电厂总装机容量为12.4万千瓦、锅炉容量为960t/h。作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该厂自投产至今,为优化区域投资环境、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2000年,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了大连开发区热电厂,成为其下属的全资发电、供热企业。

(5)国电滦河发电厂

机构类型:企业非法人

营业场所: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滦河镇东园子村

负责人:赵胜军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滦河发电厂始建于1958年,原属华北电业管理局,1983年1月至1989年底划归河北省电力工业局,1991年1月重新划归华北电业管理局,2003年1月15日划归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为内部核算企业。国家中Ⅰ型企业。是国电集团华北分公司直属的火力发电企业,位于河北省承德市滦河镇,是承德地区容量最大的火力发电厂,也是承德的主要电源供应点和近年来的主要热源供应点。历经四期扩建,共装有7台燃煤机组,总容量34.9万千瓦。

(6)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

住所:承德双滦区滦河镇滦河电厂院内

法定代表人:李觉华

注册资本:叁亿贰仟柒佰伍拾玖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筹建电力、热力及相关产品

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1日注册成立,公司主要负责国电滦河发电厂五期扩建热电联产工程的建设及运营。该工程建设2×330MW燃煤抽汽供热机组,锅炉类型:SG-1025/18.55-M727直吹式四角喷燃自然循环汽包锅炉。配套建设向市区供热一级管网和补充水管线。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共同出资建设。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持有65%的股份,为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7)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

住所:东丽区大毕庄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宫业民

注册资本:壹亿玖仟贰佰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供热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经营。

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17日注册成立,公司股东为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股份比例均为50%。从事火力发电、供热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和经营。目前公司在册职工213人。拥有在建项目一个,筹建项目一个。其中,在建的天津东北郊热电厂一期工程为2×330MW燃煤供热机组。现#1机组于2009年8月12日、#2机组于2009年11月30日顺利竣工投产。

(8)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3389号

法定代表人:张广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元:777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元:777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 并向电网售电;向用户供热;灰渣综合利用。(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股东(发起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

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控股经营的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为77700万元,其中: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占40%、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占35%、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占25%。

(9)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河北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李恩仪

注册资本:玖亿伍仟零肆拾万元

实收资本:玖亿伍仟零肆拾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利用

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河北省重点工程项目和邯郸市十大“兴市利市”项目之一,项目规划容量为4×600MW。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2×600MW国产亚临界燃煤空冷机组,是集团公司成立后华北公司首座600MW等级燃煤空冷发电机组。公司由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邯郸市建设投资公司按照60%、35%、5%的比例合资建设,总投资约46.93亿元人民币。

(10)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

住 所:临沂市沂蒙路136号

法定代表人:王永杰

注册资本:捌亿捌仟捌佰万元

实收资本:捌亿捌仟捌佰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5月29日)

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规划总装机容量为730万千瓦,即:2×65万千瓦+4×100万千瓦+2×100万千瓦。一期工程装机容量2×65万千瓦,二期工程计划安装2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目前已经具备国家发改委核准条件。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出资49500万元,持股55.74%;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出资31500万元,持股35.48%;临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400万元,持股6.08%;费县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2400万元,持股2.7%。

(11)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

住 所:肥城市石横镇驻地

法定代表人:任子芳

注册资本:玖亿柒仟零伍拾万元

实收资本:玖亿柒仟零伍拾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有效期至2028年7月21日),供热,粉煤灰、石膏销售。(需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为中国国电全资子公司,现运行2×330MW热电联产机组,锅炉类型为亚临界一次热控制循环汽包炉,目前筹建2×1000MW机组,该项目已列为山东省十二五重点电源建设计划。

(12)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

住 所:菏泽市开发区光明路1号(发电厂院内)

法定代表人:杨祥良

注册资本:肆亿柒仟柒佰陆拾万元

实收资本:肆亿柒仟柒佰陆拾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 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和经营(需经许可生产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生产经营)

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是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控股的一座发展中的大型火力发电企业,规划装机总容量2830MW,现有装机1510MW。其中一期工程安装 2×125MW燃煤机组,1992年7月投产;二期工程安装2×300MW燃煤机组,2002年7月5日移交试生产;三期工程安装两台2×33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2006年8月份投产;目前正在开展四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扩建工程前期工作,企业现有正式职工1432人。

(13)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

住所:民权县孙六乡孙六集

法定代表人:朱国庆

注册资本:玖亿壹仟贰佰万圆整

实收资本:玖亿壹仟贰佰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普通机械及配件,粉煤灰、重油,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民权县,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和民权县绿洲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投资比例分别为51%、20%、20%和9%。国电民权电厂规划容量为2×600MW+2×1000MW。

(14)大连庄电晨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大连保税区市场大厦303-2

法定代表人:徐延斌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大连保税区煤炭交易市场内经营煤炭、化工产品(不含专项)、机电设备(不含汽车);咨询服务(不含专项审批)。

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由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建设投资公司按51%、34%、15%股比投资组建。国电电力股份公司为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为国电电力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大连庄电晨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06年10月成立。

(15)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谏壁发电厂

住所:镇江市谏壁镇

法定代表人:钱忠文

注册资本:24254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火力发电;蒸汽热供应;发电运营;发电设备检修;国内劳务派遣;粉煤灰、脱硫石膏的销售;与发电业务相关的技术服务、信息咨询。

国电谏壁发电厂自1959年开始筹建,2003年谏壁发电厂划归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管理,是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最大的内部核算电厂,是国电集团下属独资有限公司。目前全厂装机容量为1980MW,年耗煤量约为520万吨。

(16)国电蓬莱发电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蓬莱市北沟镇驻地

法定代表人:赵平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伍亿零肆佰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开发。

国电蓬莱发电有限公司规划装机总容量1800MW,其中一期工程建设2X300MW热电联产机组。公司由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山东丰汇投资有限公司和蓬莱市兴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三家股东分别按85%、10%、5%的比例共同出资建设

(17)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

住所: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福沙村

法定代表人:陶建华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火力发电

一般经营项目:发电相关产品销售(煤灰、煤渣)。

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于2004年1月16日正式注册成立。目前股东分别为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深圳颐和置业有限公司和泰州市泰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40%、35.5%、10%、7%、5%和2.5%。规划装机容量为4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一期工程建设两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1、2号机组分别已于2007年12月4日和2008年3月31日正式投产发电。

(18)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

住所:新北区春江镇江花路1号

法定代表人:陶建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经营。

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8日成立董事会,同年7月3日正式注册成立。参股单位及参股比例是国电集团51%,江苏昆仑投资有限公司25%,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20%,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目前一期工程2台63万千瓦机组已于2006年实现双投,总投资52.84亿元,2010年实现利润1.88亿元。

(19)江苏苏龙能源有限公司

住 所:江阴市临港新城滨江西路2号7幢603室

法定代表人:金亚洪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的批发。

一般经营项目:电力设备维修;电力技术咨询服务;提供劳务服务。(以上项目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禁止类)

公司是中国国电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主要承担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发电、供热的煤炭供应,公司年采购煤炭950万吨以上。

(20)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

住 所:合肥市高新区梦园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张长岩

注册资本:叁仟万圆整

实收资本:叁仟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电源、热源、新能源的开发、投资、经营管理,煤炭投资,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力、热力生产、销售,与电力相关的科技环保、交通产业的开发、投资及技术服务,石灰石开发、生产及销售,电力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

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与2008年12月份挂牌成立,是中国国电全资子公司,目前控股三家火电企业,分别为国电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国电宿州热电有限公司,目前火电总装机容量2802.5MW。

(21)国电益阳发电有限公司

住 所:湖南益阳市黄泥湖

法定代表人:张玉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贰亿叁仟肆佰万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壹拾贰亿叁仟肆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厂建设与生产经营;与电力相关的节能、综合利用、原材料及燃料开发经营与贸易;高新技术和出口创汇项目的开发、投资和经营。

公司于1996年4月成立,一期工程(2×300MW亚临界国产燃煤机组)于1993年2月立项,2001年实现“双投”。二期工程(2×630国产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于2003年11月立项,两台机组分别于2007年12月、2008年6月投产发电。现公司装机容量为1860MW,是长江三峡电站配套的调峰电厂,是三峡电源东送上海的主要电源支撑点。公司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益阳市地方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按97.41%、2.59%的比例出资,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控股。

(22)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

住 所:荆州开发区荆沙大道18号

法定代表人:袁光福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实收资本:壹亿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电力、热力工程安装及检修(涉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煤炭批发。

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是以火力发电为主的企业,装机容量为两台30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截止201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值为249,458.62万元,净资产30,615.28万元,2010年度完成发电31.32亿千瓦时,售热量223.73万吉焦,实现营业收入113,253.61万元。

(23)福建国海燃料有限公司

住 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1606室

法定代表人:尹运茂

注册资本:叁仟万圆整

实收资本:叁仟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有效期至2013年11月12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除专项审批)批发、代购代销;对外贸易。(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福建国海燃料有限公司是国电燃料有限公司控股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由国电燃料有限公司、国电福建电力有限公司、国电福州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按51%、9%、20%、20%的股权比例投资兴建。国电燃料有限公司是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专业公司。

(23)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A109室

法定代表人:韩方运

注册资本:肆亿伍仟万元整

实收资本:肆亿伍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机械电子设备、成套电力设备的销售;电力设备、设施和工程设备的成套服务;电力、交通、能源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利用;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电力设备的制造;货物仓储;实业投资与咨询;酒店投资与管理;旅游业服务。

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属专业性公司。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前身为国电物资有限公司(2003年5月)。现拥有七家控股子公司、七家分支公司、一家参股公司。

(24)国电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A302

法定代表人:姚建斌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仓储服务;货运代理;包装服务;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

国电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是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2011年4月20日,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精细化管理、专业化运营、规范化运作的原则,结合机构调整,将原由国电物资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负责的所有业务划归国电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2、关联关系

(1)平庄煤业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61.42%股份。

(2)国电下属22家企业、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与平庄煤业日常关联交易

(1)为了保证本公司煤炭生产的正常进行,平庄煤业将五个生产矿及销售公司、物资供应公司、设备租赁站等核心经营性资产置入本公司。本公司不再设置水电、供暖、医疗、通讯、物业服务等部门,本公司生产经营及生活所需上述服务由平庄煤业负责,此关联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减少相关支出。平庄煤业不再保留设备租赁站与机构,平庄煤业所属非上市公司煤矿生产所使用的租赁设备在本公司设备租赁站租赁,此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加公司收入。平庄煤业不再设置物资采购业务部门,煤炭生产等所需物资委托本公司的物资供应公司代为采购。平庄煤业不再保留销售功能与机构、平庄煤业所属非上市公司煤矿生产的煤炭委托本公司煤炭销售公司代为销售,非经本公司同意,平庄煤业不再自行或委托他人代为销售,

由于上述原因,本公司与平庄煤业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物资采购协议、设备租赁协议、煤炭代销协议。

(2)预计与平庄煤业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事项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综合服务11,00015,000
设备租赁1,600 
物资采购42,000 
煤炭代销13,000 
合计67,60015,000

2、与中国国电下属企业的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

此次签署的煤炭买卖合同,国电下属22家企业共计向本公司购买合同量为616万吨,合同金额174,272万元。

3、与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预计2012年,委托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招标方式采购设备、大宗材料等货物不超过3亿元,交易金额约占我公司同类物资采购金额的27.4%。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与平庄煤业日常关联交易

双方发生的煤炭代销、物资采购、设备租赁、综合服务的关联交易均根据本公司与平庄煤业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双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进行,并以货币资金方式按市场或协议价格进行结算。

2、与中国国电下属企业的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

本项关联交易执行双方协商定价原则,依照历年来重点电煤用户统一指导价确定价格。

3、与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

与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物资采购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并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以货币资金方式进行结算。

五、与中国国电下属企业的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于近日与国电下属22家企业签署了《2012年煤炭买卖合同》,对交易合同量及煤种、价格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总计煤炭销售合同量为616万吨,合同金额174,272万元,本公告所有的销售价格及金额均为含税价格,并且含有代为平庄煤业销售部分。其他约定如下:

1、交(提)货方式:

(1)国电丰城煤业有限公司、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大连开发区热电厂、国电滦河发电厂、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交货点为供方各发运站,方式为铁路运输车板交货。

(2)大连庄电晨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谏壁发电厂、国电蓬莱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江苏苏龙能源有限公司、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国电益阳发电有限公司、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福建国海燃料有限公司交货点锦州港、营口港、葫芦岛港平仓交货。

2、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国电丰城煤业有限公司、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大连开发区热电厂、国电滦河发电厂、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供方检斤化验,需方验收,出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协商处理。

(2)大连庄电晨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谏壁发电厂、国电蓬莱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江苏苏龙能源有限公司、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国电益阳发电有限公司、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福建国海燃料有限公司,数量以港口出库汽车衡检斤数量为准。质量供方化验、需方验收,出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协商处理。

3、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1)国电丰城煤业有限公司,煤炭价格222元/吨。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煤炭价格214元/吨。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日至2012年12月24日。

(3)国电电力大连开发区热电厂,古山矿末煤、六家矿末煤336元/吨。执行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4)国电滦河发电厂、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西露天矿216元/吨,元宝山露天矿、老公营子矿、风水沟矿222元/吨。执行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5)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按出卖人2011年12月20日下发的市场商品煤价格表执行,元宝山露天矿元煤330元/吨,西露天矿混煤330元/吨、老公营子矿末煤380元/吨、风水沟矿末煤390元/吨。执行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6)大连庄电晨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谏壁发电厂、国电蓬莱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江苏苏龙能源有限公司、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国电益阳发电有限公司、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福建国海燃料有限公司,采用一票制结算,锦州港、葫芦岛港平仓价352元/吨,营口港平仓价365元/吨。合同执行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4、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1)国电丰城煤业有限公司、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大连开发区热电厂、国电滦河发电厂、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 结算方式为银行汇款或银行转帐,当月货款须在次月结清。铁路运费、专用线铁路运费及杂费由需方承担。

(2)大连庄电晨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谏壁发电厂、国电蓬莱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江苏苏龙能源有限公司、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国电益阳发电有限公司、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福建国海燃料有限公司,结算人为签合同盖章的买方(不准委托结算),结算方式为银行汇款或银行汇票,装船前结清上船煤款,否则供方考虑相应调整煤量。

5、违约责任:供需双方严格执行合同,由于任何一方原因而影响供煤合同的执行,由责任方负责(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其余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6、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7、其他约定事项:如电价上涨或加征“煤炭资源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等政策,价格由供需双方再另行商定。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为了保证本公司煤炭生产的正常进行,平庄煤业将五个生产矿及销售公司、物资供应公司、设备租赁站等核心经营性资产置入本公司。本公司不再设置水电、供暖、医疗、通讯、物业服务等部门,本公司生产经营及生活所需上述服务由平庄煤业负责,此关联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减少相关支出。平庄煤业不再保留设备租赁站与机构,平庄煤业所属非上市公司煤矿生产所使用的租赁设备在本公司设备租赁站租赁,此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加公司收入。平庄煤业不再设置物资采购业务部门,煤炭生产等所需物资委托本公司的物资供应公司代为采购。平庄煤业不再保留销售功能与机构、平庄煤业所属非上市公司煤矿生产的煤炭委托本公司煤炭销售公司代为销售,非经本公司同意,平庄煤业不再自行或委托他人代为销售,2011年度本公司为平庄煤业代销煤炭共取得127,394,732.70元收入。在平庄煤业整体上市前,上述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上述关联交易执行双方协商定价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

2、国电下属22家企业,被列入公司重点电煤供应计划范围之内。上述关联交易执行双方协商定价原则,依照历年来重点电煤用户统一指导价及当期煤炭市场价确定价格,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

3、公司与国电物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采购货物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控制采购成本、保证物资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生产运营费用。

七、2012年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本公司与平庄煤业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3,056.39万元。

2、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本公司与中国国电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1,009.18万元。

3、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本公司与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14.08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函。

4、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公司与国电下属22家企业签署的《2012年煤炭买卖合同》。

6、公司与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署的《2012年委托招标采购协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2-009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2年4月12日上午9:30,在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宾馆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4月12日(星期四)上午9:30

2、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5日(星期四)

3、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宾馆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4月5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1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预算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聘请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监事报酬的议案

第1至第3项、第5项至第10议案于2012年3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4项、第11项议案于2012年3月14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于2012年4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至本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公司办公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024076

电话:0476-3324281、3328400

传真:0476-3328220

联系人:张建忠、尹晓东

四、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1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指示。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按自己意愿表决。

序号表决事项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1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聘请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监事报酬的议案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内任选一项,并在相应方框内打“√”;

2、如出现两种以上选择或有涂改,为无效表决票;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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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摘要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