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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54版)

区域门店地址面积拟投资额门店进度
(㎡)(万元)
广东地区东莞凤岗店东莞市凤岗镇永盛大街9,488.001,630.00已解约
东莞寮步店东莞寮步镇东方商业街侧的东方新天地12,859.002,209.00已关店
江门鹤山沙坪市场(注1)广东省鹤山市沙坪镇人民东路8,000.00880.00已解约
西安地区西安盐东店西安市凤城八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盐东村13,000.001,430.00门店物业推迟交付
广西地区广西百色城市广场店(注2)广西百色市新兴路10,000.001,100.00已解约
成都地区都江堰店都江堰幸福大道2号岷江国际B区裙楼商场10,075.001,773.00已解约
合计63,422.009,022.00 

注1:所指的面积和拟投资额是指替代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1-1-301页列明的第13店深圳龙华店的面积和拟投资额;

注2:所指的面积和拟投资额是指替代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1-1-302页列明的第54店广西柳州白云商业中心店的面积和拟投资额。

上列超市发展项目中,广东地区东莞寮步店于2009年7月26日关店,首次置换募集资金时未进行置换,凤岗店、江门鹤山沙坪市场店、广西百色城市广场店,成都都江堰店已经解约,西安盐东店门店物业推迟交付。为避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以已经交付或即将交付的广东梅州锦发君城、增城荔城店等6家门店替代上述6家门店发展项目。

三、募集资金替换项目介绍

本次连锁超市项目变更实行同一地区门店替代,具体替代方案及门店地点位为:

(1)广东地区3家门店:

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1-1-301页列明的第3店东莞凤岗店超市面积9,488平方米,拟投资额为1,630万元,现以梅州锦发君城店替代。

梅州锦发君城店位于梅州市梅县新城区域广梅路中段与科技路交汇处,租赁面积16,107平方米,租赁期限二十年。由于租赁房产面积扩大,拟投资额增加至2,432万元,超出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802万元,超出部分将使用自有资金解决。

梅州锦发君城店的开业时间初步拟定在2012年10月。

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1-1-301页列明的第7店东莞寮步店,超市面积12,859平方米,拟投资额为2,209万元,现以增城荔城店替代。

增城荔城店位于增城市荔城街荔景大道城丰村新汤经济合作社商住楼,租赁面积16,494平方米,租赁期限二十年。由于租赁房产面积扩大,拟投资额增加至2,491万元,超出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282万元,超出部分将使用自有资金解决。

增城荔城店的开业时间初步拟定在2012年7月。

③2010年10月25日,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提案,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1-1-301页列明的第13店深圳龙华店,以广东江门市鹤山沙坪店替代。江门鹤山沙坪店拟替代的深圳龙华店的超市面积为8,000平方米、拟投资额为880.00万元,现因江门鹤山沙坪店租约的解除而不能实施原来的门店替代方案、故以鹤山城市广场店替代。

鹤山城市广场店位于鹤山市人民东路18-24号,租赁面积14,942平方米,租赁期限二十年。由于租赁房产面积扩大,拟投资额增加至2,256万元,超出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1,376万元,超出部分将使用自有资金解决。

鹤山城市广场店的开业时间初步拟定在2012年11月。

(2)陕西地区1家门店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1-1-301页列明的第38店西安盐东店,超市面积13,000平方米,拟投资额为1,430万元,现以济源恒泰商业广场店替代。

济源恒泰商业广场店位于济源市天坛路肿瘤医院南侧53号的房产,租赁面积16,125平方米,租赁期限二十年。由于租赁房产面积扩大,拟投资额增加至2,435万元,超出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1,005万元,超出部分将使用自有资金解决。

济源恒泰商业广场店的开业时间初步拟定在2012年5月。

(3)四川地区1家门店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1-1-302页列明的第40店都江堰店,超市面积10,075平方米,拟投资额为1,773万元,现以邛崃海宁店替代。@ 邛崃海宁店位于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政府北侧海宁现代城,租赁面积14,481平方米,租赁期限二十年。由于租赁房产面积扩大,拟投资额增加至2,187万元,超出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414万元,超出部分将使用自有资金解决。

邛崃海宁店的开业时间初步拟定在2013年2月。

(4)南宁地区1家门店

2010年10月25日,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提案,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1-1-302页列明的第54店广西柳州白云商业中心店,以广西百色城市广场店替代。广西百色城市广场店拟替代的柳州白云商业中心店的超市面积为10,000㎡、拟投资额为1,100万元,现因广西百色城市广场店租约的解除而不能实施原来的门店替代方案、故以高新区店替代。

高新区店位于广西省南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南段华城商业广场,租赁面积11,751平方米,租赁期限二十年。由于租赁房产面积扩大,拟投资额增加至1,774万元,超出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674万元,超出部分将使用自有资金解决。

高新区店的开业时间初步拟定在2012年9月。

四、替换项目的基本情况及财务分析

(1)位于广东地区的广东梅州锦发君城店、增城荔城店、鹤山城市广场店等3家连锁超市项目

①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从门店分布来看,目前公司在华南地区已开业门店主要集中在深圳市、惠州市等,随着分别位于梅州市、广州市、江门市这3家门店的开设,将会扩大公司在华南地区的店面网络规模,知名度也将随之提高,从而有利于人人乐品牌进一步在广东地区推广。

②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建设期间投资总额为7,179.05万元。

③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与效益性分析

经测算,项目实施后正常年可新增销售收入3.99亿元,年销售税金及附加285万元,年新增利润1,806万元。项目建成后,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22.80%,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为4,573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为4.25年(税后含建设期)。项目正常年利润总额1,806万元,正常年以经营能力利用率表示的盈亏平衡点73%,敏感性分析表明项目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从财务计算结果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④本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2)位于陕西地区的济源恒泰商业广场连锁超市项目。

①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目前,公司在西安市开业的大型综合零售超市遍布于西安市各区商业中心和主要居民区,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西安市的市场地位,提升竞争实力。

②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建设期投资总额为2,434.88万元。

③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与效益性分析

经测算,项目实施后正常年可新增销售收入1.47亿元,年销售税金及附加105万元,年新增利润753万元。项目建成后,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29.02%,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为2,239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为3.83年(税后含建设期)。项目正常年利润总额753万元,正常年以经营能力利用率表示的盈亏平衡点为69%,敏感性分析表明项目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从财务计算结果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④本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3)位于广西地区的高新区连锁超市项目

①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目前,公司在南宁市开业门店数为5家,桂林市2家,柳州市1家,在广西区共开业门店数为8家。随着该项目的实施,将会扩大公司在广西地区的门店规模。

②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建设期投资总额为1,774.40万元。

③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与效益性分析

经测算,项目实施后正常年可新增销售收入0.98亿元,年销售税金及附加70万元,年新增利润366万元。项目建成后,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7.54%,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为720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为4.68年(税后含建设期)。项目正常年利润总额366万元,正常年以经营能力利用率表示的盈亏平衡点为77%,敏感性分析表明项目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从财务计算结果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④本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4)位于四川地区的邛崃海宁项目等1家连锁超市项目

①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实施该项目,将使得公司在成都市场的门店布局更均衡、合理,竞争力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②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建设期投资总额为2,186.63万元。

③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与效益性分析

经测算,项目实施后正常年可新增销售收入1.19亿元,年销售税金及附加85万元,年新增利润408万元。项目建成后,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0.89%,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为344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为7.67年(税后含建设期)。项目正常年利润总额408万元,正常年以经营能力利用率表示的盈亏平衡点为79%,敏感性分析表明项目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从财务计算结果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④本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鲁鱼先生、马敬仁先生、卢剑波先生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以已经交付或即将交付的广东梅州锦发君城店、增城荔城店等6家门店替代来对应替代广东东莞凤岗店等6家门店,未改变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变更后的项目仍为公司主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将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已经交付或即将交付的广东梅州锦发君城店、增城荔城店等6家门店项目替代来对应替代广东东莞凤岗店等6家门店,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三)保荐人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就公司以已经交付或即将交付的广东梅州锦发君城店、增城荔城店等6家门店项目替代来对应替代广东东莞凤岗店等6家门店,一事进行了核查,核查结论如下:

经核查,人人乐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履行了公司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已经人人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并将通知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安信证券认为:人人乐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改变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变更后的项目仍为公司主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将有利于公司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此外,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须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会议记录;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会议记录;

3、经签字的独立董事的意见;

4、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5、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6、新项目所涉租赁房产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2-009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设7家门店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月4日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81.5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7,418.4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05,178.45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10年1月7日全部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市场发展需要,本次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设7家门店,分别是:江西地区1家、湖南地区2家、重庆地区2家、天津地区1家、四川地区1家,总面积为131,652.06平方米,预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总额为19,879.46万元。新设门店所使用的房产采用租赁方式取得,租赁合同约定的定金已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不纳入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范围,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三、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1、江西地区新设1家门店项目

南昌正荣大湖之都项目,位于南昌县振兴大道街333号正荣大湖之都商业中心,租赁面积15,289平方米,租赁期限二十年。拟投资额为2,308.64万元。

南昌正荣大湖之都项目的开业时间初步拟定在2012年12月。

2、湖南地区新设2家门店项目

⑴湘潭建鑫广场项目,位于湘潭市河东大道与双拥路交汇处东南角,租赁面积11,600平方米,租赁期限二十年。拟投资额为1,751.60万元。

湘潭建鑫广场项目的开业时间初步拟定在2012年5月。

⑵永州中联国际项目,位于永州市零陵中路868号,租赁面积11,000平方米,租赁期限二十年。拟投资额为1,661万元。

永州中联国际项目的开业时间初步拟定在2012年5月。

3、重庆地区新设2家门店项目

⑴彭水金山广场项目,位于重庆市彭水县北大街转盘,租赁面积11,384平方米,租赁期限二十年。拟投资额为1,718.92万元。

彭水金山广场店项目的开业时间初步拟定在2012年12月。

⑵南川名润时代广场项目,位于重庆市南川区南大街与钟楼街交叉口西北侧,租赁面积25,112平方米,租赁期限二十年。拟投资额为3,791.91万元。

南川名润时代广场项目的开业时间初步拟定在2012年9月。

4、天津地区新设1家门店项目

塘沽亚泰商业楼项目,位于天津市塘沽区河北路5348号和5322号商业,租赁面积18,768平方米,租赁期限二十年。拟投资额为2,833.89万元。

塘沽亚泰商业楼项目的开业时间初步拟定在2012年8月。

5、四川地区新设1家门店项目

绵阳崇尚国际项目,位于成都绵阳市长虹大道110、111、112号崇尚国际商业裙楼,租赁面积38,500平方米,租赁期限二十年。拟投资额为5,813.50万元。

绵阳崇尚国际项目的开业时间初步拟定在2013年1月。

四、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1、湖南省湘潭建鑫广场,永州中联国际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① 注册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南路292号社区服务大楼6楼6028室

② 法定代表人:蔡慧明

③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④ 经营范围:商业管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百货、办公用品、五金家电、通讯器材、电子产品、工艺美术品、金银饰品、珠宝、针织品、纺织品、日用百货、卷烟、饮料、食品、肉制品、糕点、中式快餐、凉菜、粉、面、医药、保健食品、音像制品、图书、报刊、农副产品的销售。

⑤ 成立时间:2008年10月9日。

2、重庆市彭水金山广场店的实施主体为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①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晒光坪7号

② 法定代表人:宋涛

③ 注册资本:2000万元。

④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零售;卷烟、雪茄烟(有效期至2012-10-31);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有效期至2014-9-6);音像制品零售(有效期至2017-12-31);书刊零售(有限期至2013-12-31)。

一般经营项目:收购农副产品(不含国家专控产品);销售:百货、文体用品、办公用品、工艺美术品、金银饰品、珠宝、五金、交电、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地面接收装置)、仪器仪表、摄影器材(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器及电子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场地租赁。(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⑤ 成立时间:2004年8月20日

3、天津市塘沽亚泰商业楼的实施主体为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① 注册地址:河东区津塘路59号

② 法定代表人:宋琦

③ 注册资本:3200万元整

④ 经营范围:销售: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电气机械、电子产品、通讯器材、工艺美术品、首饰、酒(限零售)、烟(限零售);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限申报食品)零售。服务;普通货运;农副产品收购及与销售相关的服务。音像制品零售、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零售、柜台租赁。以下限分支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⑤ 成立日期:2003年9月18日。

4、成都绵阳崇尚国际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成都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

成都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①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新3号1幢11楼1103号

②法定代表人:蔡慧明

③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④经营范围:销售;百货、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装饰材料、电气机械、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古董)、医疗器械一类及二类中无需许可和审批的合法项目;柜台、场地租赁;企业管理。

⑤成立日期:2011年5月12日。

5、南昌正荣大湖之都项目、南川名润时代广场项目,将由项目所在地新设的子公司实施。前述新设子公司待门店租赁房产交付后,将由公司董事会另行批准设立。有关该等新设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将另行公告。

五、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1、位于江西地区的南昌正荣大湖之都1家连锁超市项目

⑴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随着该项目的实施,将会扩大公司在江西市场的门店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⑵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建设期投资总额为2,308.64万元。

⑶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与效益性分析

经测算,项目实施后正常年可新增销售收入1.15亿元,年销售税金及附加82万元,年新增利润477万元。项目建成后,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22.81%,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为1,298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为4.04年(税后含建设期)。项目正常年利润总额477万元,正常年以经营能力利用率表示的盈亏平衡点75%,敏感性分析表明项目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从财务计算结果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⑷本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2、位于湖南地区的湘潭建鑫广场、永州中联国际项目2家连锁超市项目

⑴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目前,公司在湖南地区共开业门店数为8家。随着湘潭建鑫广场、永州中联国际项目2家门店的开设,将会扩大公司在湖南地区的门店规模。

⑵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建设期投资总额为3,412.60万元。

⑶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与效益性分析

经测算,项目实施后正常年可新增销售收入1.70亿元,年销售税金及附加121万元,年新增利润660万元。项目建成后,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7.49%,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为1,312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为4.64年(税后,含建设期)。项目正常年利润总额660万元,正常年以经营能力利用率表示的盈亏平衡点77%,敏感性分析表明项目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从财务计算结果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⑷本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3、位于重庆地区的彭水金山广场店、南川名润时代广场2家连锁超市项目。

⑴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目前,公司在重庆地区开业门店数为7家。随着彭水金山广场店、南川名润时代广场的开设,将会扩大公司在重庆地区的门店规模,提升公司在重庆地区的竞争力。

⑵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建设期投资总额为5,510.83万元。

⑶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与效益性分析

经测算,项目实施后正常年可新增销售收入2.99亿元,年销售税金及附加213万元,年新增利润1,071万元。项目建成后,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6.62%,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为1,906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为4.67年(税后,含建设期)。项目正常年利润总额1,071万元,正常年以经营能力利用率表示的盈亏平衡点78%,敏感性分析表明项目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从财务计算结果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⑷本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4、位于天津地区的塘沽亚泰商业楼1家连锁超市项目

⑴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目前,公司在天津市开业门店数为10家、廊坊市1家、迁安市1家,在天津区共开业门店数为12家,随着塘沽亚泰商业楼项目的开设,将会扩大公司在天津地区的门店规模。

⑵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建设期投资总额为2,833.89万元。

⑶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与效益性分析

经测算,项目实施后正常年可新增销售收入1.67亿元,年销售税金及附加118万元,年新增利润451万元。项目建成后,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8.76%,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为166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为8.1年(税后,含建设期)。项目正常年利润总额451万元,正常年以经营能力利用率表示的盈亏平衡点83%,敏感性分析表明项目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从财务计算结果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⑷本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5、位于成都地区的绵阳崇尚国际项目

⑴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目前,公司在成都市开业门店数为13家、乐山市1家、自贡市1家、泸洲市1家,在成都地区共开业门店数为16家,随着绵阳崇尚国际项目的开设,将会扩大公司在成都地区的门店规模。

⑵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建设期投资总额为5,813.50万元。

⑶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与效益性分析

经测算,项目实施后正常年可新增销售收入3.16亿元,年销售税金及附加225万元,年新增利润1,295万元。项目建成后,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4.95%,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为1,945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为4.99年(税后,含建设期)。项目正常年利润总额1,295万元,正常年以经营能力利用率表示的盈亏平衡点75%,敏感性分析表明项目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从财务计算结果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⑷本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六、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9,879.46万元,分别在5个地区,投资新设7家门店,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经营业态将更加多元化,有利于改善盈利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上述地区的竞争能力,网点布局更加合理。

由于未来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及项目商圈变化,可能导致门店开业后培育期延长。

七、其他超募资金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超募资金105,178.45万元,前期超募资金投资计划已预计使用超募资金49,839.88万元,本次新增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9,879.46万元,剩余超募资金35,459.11万元,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八、董事会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

2012年3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江西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湖南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重庆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天津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四川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前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并自公告之日起开始陆续实施。

详见2012年3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05)。

九、监事会意见

2012年3月1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江西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湖南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重庆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天津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四川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前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详见2012年3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06)。

十、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发表意见认为:超募资金的使用方向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及市场发展的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能实现公司业务快速扩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详见2012年3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设7家门店(其中:江西地区1家、湖南地区2家、重庆地区2家、天津地区1家、四川地区1家)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设7家门店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设7家门店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和巩固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4、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人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并对超募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设7家门店无异议。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2、经签字的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4、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设7家门店的专项意见;

5、新项目所涉租赁房产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2-010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根据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2年4月9日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4月9日上午9:30点始

5、出席对象:

①截至2012年3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保荐机构代表。

④本公司聘请承担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工作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6、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心语家园裙楼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1、审议《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2、审议《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2年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审议《201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对<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上述第1至9项议案详见2012年3月1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决议公告》。

第10项议案详见2011年12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登记时间:2012年3月28日至2012年4月8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心语家园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心语家园裙楼二层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2;

2、联系人:何宏斌(董事会秘书) 刘芷然(证券事务代表)

3、联系电话:0755-86058141

4、联系传真:0755-26093560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4月9日召开的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序号提案赞成反对弃权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2年财务预算报告》   
《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0《关于对<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事项明确表决意见,被委托人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请明确:

可以□ 不可以□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万股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2-011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2年3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何金明先生;常务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蔡慧明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何宏斌先生;独立董事刘鲁鱼先生;安信证券保荐代表人王国文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2-012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11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月4日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9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81.5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7,418.45万元。募集资金款项已于2010年1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南验字(2010)第01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 目金 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2,698,000,000.00
减:发行费用123,815,500.0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574,184,500.0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16,831,160.79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032,446,990.95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4,384,169.8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53,326,230.81
减:手续费支出12,313.05
募集资金余额1,410,667,256.97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1年12月28日经第二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修订。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于2010年2月5日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成都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柳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宁乡崇尚百货有限公司、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就超募资金使用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保荐机构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存款方式存款金额(人民币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六个月定期存单50,000,000.00
三个月定期存单40,000,000.00
一年定期存单50,000,000.00
活期存款43,936,390.9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三个月定期存单60,000,000.00
一年定期存单80,000,000.00
活期存款32,651,544.7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六个月定期存单300,000,000.00
三个月定期存单200,000,000.00
一年定期存单500,000,000.00
三个月定期存单30,000,000.00
活期存款24,079,321.23
合计 1,410,667,256.9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1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人民币184,384,169.84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216,831,160.79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计划进度完成情况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201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购置湖南长沙市“天骄福邸”综合楼地下负一层及地上第一层至地上第四层房产暨变更长沙岳麓店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3,800万元购买湖南长沙市“天骄福邸”综合楼地下负一层及地上第一层至地上第四层面积为29,111.87平方米的房产(以下简称:“长沙岳麓店”)。

长沙岳麓店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购买该房产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依托的房产从租赁房产变更为自有房产,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岳麓店变更成自有物业后,募集资金2,739万将按原定计划继续投入,因岳麓店面积较原计划增加4,211.87㎡,导致投资规模较原计划增加463万元。本次变更过程中购置房产的资金及因面积增加而加大的投资额均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2、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广东深圳吉祥店等7家门店用广东花都狮岭、深圳沙井店等7家门店替代。本次变更导致项目投资额相比原项目投资额增加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2011年6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57,418.45万元,与预计募集资金152,240.00万元相比,超募资金105,178.45万元。公司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四川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广西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湖南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天津及周边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设8家门店,分别是:四川地区3家、湖南地区2家、天津及周边地区2家、广西地区1家,总面积为211,714平方米,预计使用超募资金31,333万元。新设门店所使用的房产采用租赁方式取得,租赁合同约定的定金已由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不纳入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范围,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2、2011年5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1 号库)项目的议案》,并经2011年6月13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1号库),预计使用超募资金7,980.88万元,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3、2011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天津配送中心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天津配送中心项目,预计使用超募资金10,526万元,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未安排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共计55,338.57万元,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超募资金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未对募集资金单个门店项目的使用调整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募集资金开设每家门店的投资额,但实际使用中只对门店所在地区的整体投资进行了控制,导致部分门店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超过了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单家门店的拟投资额。截止2011年3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门店41 家,其中25家门店的投资金额超出招股说明书披露单家门店的拟投资额 19,544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制度没有严格执行。

公司多笔募集资金支出未经总裁审批,违反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关于“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总裁签署后报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裁签署后予以付款”的相关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公司立即逐项进行规范整改:一、公司在后期募集资金使用时确保在区域总额控制的情况下并且按照单店项目进行控制,前期募集资金投入按单店已超支的金额,在后期的募集资金门店投入时进行适当的调整,确保招股说明书披露的68家门店募集资金项目在募集资金范围内全部完成,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进行补充投入。二、公司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相关财务人员重新学习《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由财务中心对募集资金的支付进行严格把关,并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保证了制度间的统一性和制度可执行性,并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将持续进行规范管理。整改落实情况已经2011年12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12月29日进行了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57,418.4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438.4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1,455.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9,871.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1,683.1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72%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1是否达到预计效益*2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广东地区21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36,476.0036,476.006,094.9621,795.8859.75%2013年12月-3,615.71不适用
陕西地区17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31,574.0031,574.002,901.0521,509.0968.12%2013年12月1,050.57不适用
四川地区12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19,484.0019,484.002,542.5616,682.7985.62%2013年12月-1,118.91不适用
广西地区8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12,024.0012,024.001,074.7310,306.0585.71%2013年12月954.74不适用
天津市6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11,465.0011,465.001,414.598,738.7576.22%2013年12月550.73不适用
湖南地区4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8,584.008,584.001,379.006,986.0381.38%2012年9月-2,054.99不适用
广州新建配送中心项目18,505.0018,505.0018,505.00100.00%2011年10月-1,041.33不适用
西安赛高店物业产权购置项目14,128.0014,128.0014,128.00100.00%2008年09月197.93
小计 152,240.00152,240.0015,406.89118,651.5977.94% -5,076.97  
超募资金投向 
四川地区3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11,698.0011,698.00180.00180.001.54%2012年12月不适用
湖南地区2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8,140.008,140.00886.68886.6810.89%2011年12月-484.59
天津市2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7,647.007,647.001,156.961,156.9615.13%2012年5月-531.04不适用
广西地区1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3,848.003,848.000.00%2012年10月不适用
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1号库)项目7,980.887,980.88807.89807.8910.12%2012年12月不适用
天津配送中心项目10,526.0010,526.000.00%2012年12月不适用
小计 49,839.8849,839.883,031.533,031.536.08% -1,015.63  
合计202,079.88202,079.8818,438.42121,683.1260.22% -6,092.6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一、承诺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承诺投入募集金额为152,240.00万元,实际累计投入118,651.59万元,完成资金使用计划的77.94%,未如期完成投入的主要原因为出租方未能按照合同预定时间交付租赁房产、招股说明书中意向项目没有正式签约或出租方违约停止合作,延迟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筹建和开业。主要如下:
1、陕西地区17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17家门店,实际开业11家。未开业的6家门店中西安华清路店已经于2012年1月开业;西安盐东店拟以济源恒泰商业广场店替换;西安未央路未按时开业是由于物业方工程进度延迟交付;其他三家由于物业方违约,目前合同已解约,公司将积极寻求其他项目替代。
2、四川地区12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12家门店,实际开业7家。未开业5家门店中都江堰店拟以邛崃海宁店替代;成都天邑酒店由于物业方违约,目前合同已解约;其他3家门店属于意向项目,没有正式签约,公司将积极寻求其他项目替代。
3、广西地区8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8家门店,实际开业6家。未开业的2家门店中广西百色城市广场店拟以高新区店替代;南宁北大路为意向项目,没有正式签约,公司将积极寻求其他项目替代。
4、天津市6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6家门店,实际开业4家。未开业的2家门店中富贵嘉园店已经于2012年1月开业;蓝岸广场店因合同甲方与租赁物业产权方整体租赁关系终止,致使合同终止,公司将积极寻求其他项目替代。
5、广东地区21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21家门店,实际开设13家门店。未开业的8家门店中东莞凤岗店、东莞寮步店、江门鹤山沙坪城市等店拟以梅州锦发君城、增城荔城店、鹤山城市广场店等三店替换;其他5家门店为意向项目,没有正式签约,公司将积极寻求其他项目替代。
6、湖南地区4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4家门店,实际开设3家门店。未开业的1家门店为岳麓店。
二、超募资金投资进度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承诺投入募集金额为22,424.89万元,实际累计投入3,031.53万元,完成资金使用计划的13.25%,未如期完成投入的主要原因为出租方未能按照合同预定时间交付租赁房产和出租方违约停止合作,延迟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筹建和开业。主要如下:
1、四川地区三家超募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2家门店,实际开业0家, 其中华宇蓉国府正在筹建;攀枝花财富中心、眉山万景国际两店因物业方违约延迟交付,未按计划开业。
2、天津地区两家超募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1家门店,实际开业1家。
3、湖南地区两家超募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2家门店,实际开业2家,投资款项未全部支付完毕。由于两家门店处于三线城市,周边商圈尚未成熟,门店经营处于市场培育期,公司相信经过一段时间培育后,两家门店可以在未来实现预期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57,418.4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52,240.00万元,超募资金105,178.45万元。2011年度就部分超募资金制定了具体使用计划:@1、2011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四川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广西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湖南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天津及周边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设8家门店,分别是:四川地区3家、湖南地区2家、天津及周边地区2家、广西地区1家,总面积为211,714平方米,预计使用超募资金31,333万元。新设门店所使用的房产采用租赁方式取得,租赁合同约定的定金已由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不纳入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范围,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意见,安信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11年12月31日,四川地区新店开设使用超募资金180万元,广西地区新店建设未使用超募资金,湖南地区新店建设使用超募资金886.68万元,天津地区新店建设使用超募资金1,156.96万元。@2、2011年5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1号库)项目的议案》,并经2011年6月13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1号库),预计使用超募资金7,980.88万元,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截至2011年12月31日,西安配送中心使用超募资金807.89万元。@3、2011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天津配送中心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天津配送中心项目,预计使用超募资金10,526万元,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截至2011年12月31日,天津配送中心建设未使用超募资金。@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未安排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共计55,338.57万元,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11年5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广东深圳吉祥店等7家门店用广东花都狮岭、深圳沙井店等7家门店替代。本次变更导致连锁超市发展项目拟投资面积较原计划增加42,788.74㎡,投资规模较原计划增加7,189.97万元,本次更改项目投资额相比原项目投资额增加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2011年6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2011年1月29日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购置湖南长沙市“天骄福邸”综合楼地下负一层及地上第一层至地上第四层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3,800万元购买“天骄福邸”综合楼地下负一层及地上第一层至地上第四层面积为29,111.87平方米的房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湖南长沙岳麓店原来通过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房产开设门店的投资方式变更为使用自有房产开设门店。本次变更导致以租赁方式开设68家门店的募集资金发展计划改为以租赁房产开设67家门店、以自有物业开设1家门店。岳麓店变更成自有物业后,募集资金2739万将按原定计划继续投入,因岳麓店面积较原计划增加4211.87㎡,导致投资规模较原计划增加463万元。本次变更过程中购置房产的资金及因面积增加而加大的投资额均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2010年4月9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0年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了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827,637,599.10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未发生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因募集资金项目尚未全部完成及超募资金项目尚未全部完成,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410,667,256.97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其他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1、公司在后期募集资金使用时确保在区域总额控制的情况下并且按照单店项目进行控制,前期募集资金投入按单店已超支的金额,在后期的募集资金门店投入时进行适当的调整,确保招股说明书披露的68家门店募集资金项目在募集资金范围内全部完成,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进行补充投入。

2、、公司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相关财务人员重新学习《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由财务中心对募集资金的支付进行严格把关,并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保证了制度间的统一性和制度可执行性,并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将持续进行规范管理。整改落实情况已经2011年12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12月29日进行了公告。


说明:

*1募集资金项目涉及的门店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根据门店实际销售收入及与之相关的促销服务费收入、销售成本、销售费用及税金情况计算得出。西安赛高店物业产权购置项目在报告期内的收益为197.93万元(根据购置前的租金支出标准与购置后的房产折旧及摊销相比较而计算出来的净收益)。广州配送中心暂未正式投入使用,其亏损为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

*2 目前募投项目涉及的门店未全部开业,已开业门店未进入正常营业年,因此未对投资项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进行分析。

附件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广州花都狮岭店廉江店**1,427.001,238.521,238.5286.79%2011年12月-153.00不适用
深圳沙井店深圳吉祥店**880.00672.12672.1276.38%2011年9月-303.57不适用
西安明宫新城店西安自强中菲店1,901.001,184.681,184.6862.32%2011年12月-130.42不适用
柳州时代广场店柳州胜利店**999.00133.48133.4813.36%2011年10月-175.12不适用
蓝岸广场店保山店**1,430.000.00%2013年12月不适用
海天馨苑店宁河店**1,430.001,032.351,032.3572.19%2011年9月-414.16不适用
富贵嘉园店虹畔大厦*649.00380.00380.0058.55%2012年1月不适用
长沙岳麓店长沙岳麓店2,739.0016.2116.210.59%2012年9月不适用
合计11,455.004,657.364,657.3640.66%-1,176.27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一、项目实施地点的变化

因周边商圈出现不利变化、租赁合同谈判过程中关键条款分歧较大且未能达成一致、租赁房产交付时间过于迟延且远超出预期,导致门店不能在预定时间内开业等情况,为避免影响募集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以已经交付或即将交付的广东花都狮岭、深圳沙井店等7 家超市项目来对应替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11年6月13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广东廉江店、深圳吉祥店等7家门店用广东花都狮岭、深圳沙井店等7家门店替代。本次变更导致连锁超市发展项目拟投资面积较原计划增加42,788.74㎡,投资规模较原计划增加7,189.97万元,本次变更项目投资额相比原项目投资额增加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二、项目实施方式的变化

公司收购天骄福邸综合楼地下负一层及地上第一层至地上第四层房产,有利于提升长沙人人乐的盈利能力,有利于本公司迅速在湖南地区立足,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2011年1月29日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购置湖南长沙市“天骄福邸”综合楼地下负一层及地上第一层至地上第四层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3,800万元购买“天骄福邸”综合楼地下负一层及地上第一层至地上第四层面积为29,111.87平方米的房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湖南长沙岳麓店原来通过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房产开设门店的投资方式变更为使用自有房产开设门店。本次变更导致以租赁方式开设68家门店的募集资金发展计划改为以租赁房产开设67家门店、以自有物业开设1家门店。岳麓店变更成自有物业后,募集资金2,739万将按原定计划继续投入,因岳麓店面积较原计划增加4,211.87㎡,导致投资规模较原计划增加463万元。本次变更过程中购置房产的资金及因面积增加而加大的投资额均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蓝岸广场店、富贵嘉园店、长沙岳麓店等三店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是物业方延迟交付,其中富贵家园店已于2012年1月开业;蓝岸广场店因合同甲方与租赁物业产权方整体租赁关系终止,致使合同终止,公司将积极寻求其他项目替代。

目前募投项目涉及的门店未全部开业,因此未对投资项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进行分析。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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