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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2-004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3月15日9:00在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中联科技园第十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会主席曹永刚先生、监事刘驰先生、职工监事罗安平先生、高级总裁张建国先生、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洪晓明女士、董事会秘书申柯先生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詹纯新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就《公司A股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H股2011年年度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公司2011年度CE0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聘请201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议案》 (1)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国际核数师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授权管理层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确定的原则决定具体报酬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公司2011年度中国审计报告及国际核数师报告》 (1)2011年度中国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011年度国际核数师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7,504,367,301.4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50,436,730.14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5,134,472,409.26元,扣除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1,541,190,810,1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347,212,170.43元。公司拟以总股本7,705,954,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如下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詹纯新或其授权人在公司报请核准公司章程过程中,根据监管机构提出的修改要求,对公司章程作其认为必须且适当的相应修改,及办理一切手续。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公司A股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公司H股2011年年度报告》 (1)《公司H股2011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授权董事长对公司H股2011年年度报告作进一步修订及签署,并决定具体公告时间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公司H股2011年度初步业绩公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公司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公司关于授权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融资的议案》 授权该公司拥有向有关金融机构办理基于租赁合同的融资、获得本有效期内新增不超过160亿元额度的权力,并同意在该融资额度下出具对设备的回购承诺,并对租赁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未恰当履行合同要求的职责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该授权有效期为自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公司关于授权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融资的议案》 授权该公司拥有向有关金融机构办理基于租赁合同的融资、获得本有效期内新增不超过240亿元额度的权力,并同意在该融资额度下出具对设备的回购承诺,并对租赁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未恰当履行合同要求的职责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该授权有效期为自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公司关于向有关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总规模不超过1700亿元,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按揭业务、融资租赁、各类保函等银行相关业务。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詹纯新先生代表本公司与有关银行签署相关开户文件、预留印鉴,签订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相关文件。该委托无转委托权。本委托有效期自2012年5月1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联重科(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亿元的担保。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关于制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关于公司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议案》 (1) 在遵守(3)及(4)段的条件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及上市地有关监管规定(不时修订),一般及无条件授权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行使本公司的一切权力,在「有关期间」内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及决定配发及发行新股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以下条款: a 拟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b 新股的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c 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 d 向现有股东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及 e 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力的建议、协议及购股选择权。 (2) (1)段所述的批准将授权本公司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予需要或可能需要于「有关期间」结束后行使该等权力的建议、协议及购股选择权。 (3) 除了另行根据供股(定义见下文)或购买本公司股份之权利之任何购买权计划或类似安排而发行之股份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1)段所述授权批准有条件或无条件配发及发行(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它方式配发及发行)的内资股新股和境外上市外资新股的面值总额各自不得超过于通过本议案的日期本公司已发行的内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百分之二十。 (4) 在根据上文(1)段行使权力时,本公司董事会必须:a)遵守中国《公司法》、本公司上市地监管有关规定(不时修订)及b)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它有关的中国政府部门的批准。 (5) 就本决议而言: 「有关期间」指本决议案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较早的日期止的期间: a 本决议案获通过之日后十二个月; b本公司下届股东年会结束时;及 c 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决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供股」指本公司所有股东(任何居住于法律上不容许本公司向该股东提出该等配发股票的建议的股东除外)及(在适当的情况下)有资格获配发本公司股份之其它股本证券持有人按其现时所持有的股份或其它股本证券的比例(唯无需顾及碎股权利)配发或发行本公司的股份或其它将会或可能需要股份配发和发行的证券。 (6) 在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及根据中国《公司法》,授权董事会于根据上文(1)段行使权力时将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所需的数额。 (7) 授权董事会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地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下,为完成配发、发行及上市新股签署必要文件、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它必要的行动。 (8) 在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在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后,根据本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本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对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的有关内容作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反映本公司股本结构、注册资本根据此项授权而产生的变动。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3、《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了更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目前的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整体考虑公司应收款项及融资租赁款的可收回性,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拟自2011年10月起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中“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分析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及“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12年3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5、《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1)终止投入原“社会应急救援系统关键装备产业化项目”中的环卫机械项目(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以募集资金投入环卫机械项目),并将其募集资金合计20,9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中大型挖掘机产业升级项目”中的募集资金15,000 万元投向“渭南工业园建筑起重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6、《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关进出口业务的描述 “经营本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定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变更为“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作如下修改: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开发、生产、销售工程机械、环卫机械、汽车起重机及其专用底盘、消防车辆及其专用底盘、其它机械设备、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光机电一体化高新技术产品并提供租赁、售后技术服务;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硅酮胶)、工程专用车辆(不含乘用车)及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化工产品;经营本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定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房地产业投资。 将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开发、生产、销售工程机械、环卫机械、汽车起重机及其专用底盘、消防车辆及其专用底盘、其它机械设备、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光机电一体化高新技术产品并提供租赁、售后技术服务;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硅酮胶)、工程专用车辆(不含乘用车)及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化工产品;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房地产业投资。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授权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有关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申请和备案及签署相关文件等一切手续和事宜。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7、《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集中有效资源发展本公司的优势领域,进一步做强做大工程机械主业,同时抓住环卫机械产业发展的良好机遇,独立运作环卫机械业务板块,本公司拟通过在湖南省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方式出售全资子公司长沙中联重科环卫机械有限公司8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由于Hony Capital Fund V, L.P.的下属投资主体Bliss Success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为“弘毅投资”)和本公司管理层持股的长沙合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合盛”)将作为意向受让方参与本次交易竞价,如最终受让方确定为弘毅投资和/或长沙合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将构成弘毅投资和/或长沙合盛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为确保本次交易的合法、合规,本公司关联董事詹纯新先生、刘权先生和邱中伟先生在本次董事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如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 审议结果:表决票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8、《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周年股东大会的提案》 (1)提议于2012年6月30日前召开2011年周年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授权董事长决定2011周年股东大会具体会议时间及披露《2011年周年股东大会通知》事宜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第2、3、4、5、6、7、8、9(1)、13、14、15、16、22、25、26(1)(2)、27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2-005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3月15日上午11点在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中联科技园第11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曹永刚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就《公司A股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H股2011年年度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聘请201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议案》 (1)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境内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国际核数师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其商定报酬原则,授权管理层根据确定的原则决定具体报酬。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公司2011年度中国审计报告及国际核数师报告》 (1)2011年度中国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011年度国际核数师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公司A股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公司H股2011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公司H股2011年度初步业绩公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公司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1)终止投入原“社会应急救援系统关键装备产业化项目”中的环卫机械项目(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以募集资金投入环卫机械项目),并将其募集资金合计20,9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中大型挖掘机产业升级项目”中的募集资金15,000 万元投向“渭南工业园建筑起重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第1、2、3、4、5、6、7、8、12、15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2-007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1年6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担任审计机构,具体负责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鉴证、咨询相关业务。该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尽职尽责,从专业角度有效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 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担任审计机构,具体负责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鉴证、咨询相关业务。该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兢兢业业,充分发挥其在国际准则及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则的专业性,有效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 基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及毕马威的工作评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减少风险,控制成本,公司拟聘请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如下: 1、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 2、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国际核数师;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其商定报酬原则,授权管理层根据确定的原则决定具体报酬。 关于聘请201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及监事亦发表了专项意见;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1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聘请201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书面意见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2-008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 本次计划担保金额:等值人民币400,000.00万元 ●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0元 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促进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中联重科(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称控股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亿元的担保。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对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0亿元等值人民币的担保。 2、具体实施时,公司可根据与金融机构的协商签订相关担保合同,并予以披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1)名称:Zoomlion International Trading(H.K.) Co.Limited 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SUITE 406-409 4/F THREE PACIFIC PLACE 1 QUEEN’S RD EAST HK (3)法定代表人:詹纯新 (4)注册资本:肆佰万美元(折合港币叁仟壹佰贰拾万元整) (5)业务性质: 贸易公司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重科(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止2011年12 月31日,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6,296.75万美元,负债总额15,530.89万美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765.86万美元;2011 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22,774.23万美元,净利润-58万美元。 (8)担保金额:40亿元等值人民币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如果借款人未根据授信协议支付已使用,且已到期的任何款项或借款人未遵守授信协议项下的义务,保证人承诺一经催告,在银行发出书面通知或电传后,不论公司与控股孙公司之间有任何争议,立即向银行支付担保人授信项下实际使用的本金、应计利息以及产生的律师费、费用、补偿、罚款和催收开支。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控股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 2、上述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关于执行证监发[2005]120号文有关问题的说明》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根据上述规定将《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2-009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联重科”或“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理由 于2011年10月24日,公司完成名称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于2012年2月22日,公司在商务部门完成换证手续,将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换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则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有关进出口业务的经营范围的描述 “经营本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定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等内容需相应进行变更。 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将公司经营范围由“开发、生产、销售工程机械、环卫机械、汽车起重机及其专用底盘、消防车辆及其专用底盘、其它机械设备、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光机电一体化高新技术产品并提供租赁、售后技术服务;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硅酮胶)、工程专用车辆(不含乘用车)及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化工产品;经营本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定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房地产业投资。” 变更为: “开发、生产、销售工程机械、环卫机械、汽车起重机及其专用底盘、消防车辆及其专用底盘、其它机械设备、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光机电一体化高新技术产品并提供租赁、售后技术服务;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硅酮胶)、工程专用车辆(不含乘用车)及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化工产品;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房地产业投资。”(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公司章程修改 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经营范围之相关条款需一并作相应修改,其中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将作如下修改: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开发、生产、销售工程机械、环卫机械、汽车起重机及其专用底盘、消防车辆及其专用底盘、其它机械设备、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光机电一体化高新技术产品并提供租赁、售后技术服务;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硅酮胶)、工程专用车辆(不含乘用车)及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化工产品;经营本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定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房地产业投资。 将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开发、生产、销售工程机械、环卫机械、汽车起重机及其专用底盘、消防车辆及其专用底盘、其它机械设备、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光机电一体化高新技术产品并提供租赁、售后技术服务;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硅酮胶)、工程专用车辆(不含乘用车)及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化工产品;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房地产业投资。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和公司章程变更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呈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由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后生效。 四、授权 授权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有关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申请和备案及签署相关文件等一切手续和事宜; 相关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2-010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逐步扩大,销售模式也趋于多样化,融资租赁销售收入逐年增长,公司当前应收款项的结构及预期经济利益的流入及义务发生了变化。为了更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目前的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整体考虑公司应收款项及融资租赁款的可收回性,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自2011年10月起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中“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分析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及“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应收款项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分析法变更前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情况
三、应收融资租赁款变更前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2011年10月起执行,不影响公司2011年1至9月的利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该项会计估计变更计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32.40万元,占公司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00%。 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变更日期从2011年10月1日开始。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2-011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发行新股的一般性授权是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作出的常规授权,属于H股上市公司的市场惯例,不代表目前公司有任何配发和发行新股的计划。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在发行任何股票时确保灵活性并给予董事会酌情权,董事会建议获得股东的一般性授权。此一般性授权将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分别可配发、发行及处理最多现已发行内资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20%的股份。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规的规定,即使获得一般性授权,如果发行内资股新股仍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相关情况如下: (1) 在遵守(3)及(4)段的条件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及上市地有关监管规定(不时修订),一般及无条件授权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行使本公司的一切权力,在「有关期间」内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及决定配发及发行新股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以下条款: a 拟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b 新股的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c 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 d 向现有股东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及 e 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力的建议、协议及购股选择权。 (2) (1)段所述的批准将授权本公司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予需要或可能需要于「有关期间」结束后行使该等权力的建议、协议及购股选择权。 (3) 除了另行根据供股(定义见下文)或购买本公司股份之权利之任何购买权计划或类似安排而发行之股份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1)段所述授权批准有条件或无条件配发及发行(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它方式配发及发行)的内资股新股和境外上市外资新股的面值总额各自不得超过于通过本议案的日期本公司已发行的内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百分之二十。 (4) 在根据上文(1)段行使权力时,本公司董事会必须:a)遵守中国《公司法》、本公司上市地监管有关规定(不时修订)及b)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它有关的中国政府部门的批准。 (5) 就本决议而言: 「有关期间」指本决议案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较早的日期止的期间: a 本决议案获通过之日后十二个月; b本公司下届股东年会结束时;及 c 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决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供股」指本公司所有股东(任何居住于法律上不容许本公司向该股东提出该等配发股票的建议的股东除外)及(在适当的情况下)有资格获配发本公司股份之其它股本证券持有人按其现时所持有的股份或其它股本证券的比例(唯无需顾及碎股权利)配发或发行本公司的股份或其它将会或可能需要股份配发和发行的证券。 (6) 在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及根据中国《公司法》,授权董事会于根据上文(1)段行使权力时将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所需的数额。 (7) 授权董事会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地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下,为完成配发、发行及上市新股签署必要文件、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它必要的行动。 (8) 在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在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后,根据本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本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对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的有关内容作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反映本公司股本结构、注册资本根据此项授权而产生的变动。 相关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2-012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联重科”或“本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下转D62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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