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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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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2—0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3月15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昆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全文刊载于2012年3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芜湖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5%股权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以不低于评估值4211.81万元,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芜湖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5%股权。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2年3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芜湖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5%股权的公告》,刊载于2012年3月16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聘任薜慧敏女士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聘任薜慧敏女士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2年3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6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不超过1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5%。该贷款由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拟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公司2012年度闲置资金理财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2年3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刊载于2012年3月16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12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为防范汇率风险,公司对2012年度外币收汇购汇与境内外金融机构签订总额不超过等值3亿美元的远期结售汇合同。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2年3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12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刊载于2012年3月16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同意票:4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2年度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为:预计与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销售商品、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600万元。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昆山先生、杜少华先生、欧阳哲先生、王燕惠女士、张洁民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2年3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公告》,刊载于2012年3月16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2012年4月5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刊载于2012年3月1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5-7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2—0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

芜湖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房产”)公开挂牌转让芜湖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鼎邦”)45%的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值4211.81万元。信达房产将在厦门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芜湖鼎邦45%股权,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上述股权转让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芜湖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5%股权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信达房产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芜湖鼎邦45%的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值4211.81万元。

本次转让芜湖鼎邦45%股权将采用在厦门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寻求意向受让方的形式进行转让,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关联交易,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厦门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第11层

成立日期:2001年9月13日

法定代表人:杜少华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及管理;批发零售建筑材料。(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结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本次芜湖鼎邦45%股权将在厦门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达房产持有的芜湖鼎邦45%股权。该股权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芜湖鼎邦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59,358,455.51元,评估值为93,595,762.48元;相应芜湖鼎邦45%股权的账面价值为26,711,304.98元,评估值为42,118,093.12元。

2、芜湖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成立日期:2010年2月26日

法定代表人:管慎初

注册资本:65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工程设备租赁。

股东结构: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5%股权,厦门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45%股权。

公司股权转让通过在厦门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信达房产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对芜湖鼎邦截止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述审计报告,芜湖鼎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11年度(经审计)2012年1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18,117,240.61217,995,462.05
负债总额158,758,785.10159,963,062.76
所有者权益59,358,455.5158,032,399.29
应收款项总额10,681,513.4510,654,199.27
营业收入0.000.00
营业利润-6,227,976.77-1,326,056.22
净利润-4,985,928.46-1,326,056.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96,067.22-2,111,175.33

芜湖鼎邦项目情况:主要实物资产为在开发的“鼎邦·家和园”项目。

公司自2010年2月开始正式运作,开发“鼎邦·家和园”项目,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芜国用(2010)第283号土地证,该用地面积为133336.42平方米。

3、资产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机构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2)评估基准日:2011年12月31日

(3)评估对象:芜湖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账面净资产

(4)评估方法:成本法

(5)评估结论:经评估,截止于评估基准日2011年12月31日,芜湖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的资产和负债表现出来的市场价值反映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C=B-AD=C/A×100%
流动资产214,608,207.99248,736,109.7834,127,901.7915.90
非流动资产3,509,032.623,618,437.80109,405.183.12
固定资产2,030,018.042,212,990.00182,971.969.01
无形资产30,967.0033,000.002,033.006.57
递延所得税1,448,047.581,372,447.80-75,599.78-5.22
资产总计218,117,240.61252,354,547.5834,237,306.9715.70
流动负债158,758,785.10158,758,785.10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158,758,785.10158,758,785.10
10净资产59,358,455.5193,595,762.4834,237,306.9757.68

评估增值分析:本次评估增值3424万元,主要的增值点表现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评估,评估值中包含了项目开发至基准日状态企业应获得的利润,但由于企业并未对开发项目进行实际转让,这部分利润并未在会计帐册上体现,导致评估值和帐面值对同一项目的价值口径不一,产生评估增值。

各股东股权价值如下表:

股东名称股权比例股权价值(元)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55%51,477,669.3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45%42,118,093.12
合计100%93,595,762.48

4、债权债务情况

2010年7月,芜湖鼎邦公司以人民币1.6 亿元受让芜湖市1009 号宗地土地使用权。按该项目规划情况,需要资金投入1.8亿元,扣除注册资本金6500万元,剩余款项11500万元按照股东各自持股比例分别以往来款方式投入,即信达房产需投入资金5175万元。芜湖鼎邦1.6亿元受让土地使用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于2010年8月、2011年3月分别支付5004万元、171万元,合计5175万元。

5、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信达房产将不再持有芜湖鼎邦股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受让方原缴给产权交易中心的的保证金在扣除应缴交易手续费后余额作为部分转让价款,剩余转让价款在签订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信达房产对芜湖鼎邦拥有债权5175万元,受让方在支付股权转让款前先行代芜湖鼎邦向信达房产偿付上述债务。

3、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信达房产基于芜湖鼎邦45%股权所享有和承担的一切权利或义务转移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五、涉及出售股权的其他安排

此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出售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受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及项目自身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制约,该房产项目销售进度缓慢,资金占用时间较长。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规避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展其他可行项目,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本次股权转让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成交价格尚不确定,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影响尚不确定。本次交易能否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针对本次拟公开挂牌转让芜湖鼎邦45%股权的事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对芜湖鼎邦截止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芜湖鼎邦以201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股东权益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评估情况详见本公告“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3、资产评估情况”。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股权转让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是公司董事会基于审慎原则做出的决定。

本次股权转让聘请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12月31日的芜湖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的45%股东权益进行评估。该机构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所选用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论合理。

本次股权转让以评估价值作为转让依据,挂牌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董事会及董事违反诚信原则,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资产评估报告

4、审计报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2—0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拟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2年度拟使用闲置资金理财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利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通常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式。

4、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3个月。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公司贸易业务一般有一定的账期、房地产开发业务具有阶段性特点,使得公司账面资金存在短期临时闲置情况,可用于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公司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五、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存在的风险: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制订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委托理财。资金部负责委托理财事项的管理。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审议的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对以上投资行为,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的内控制度。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2年度使用不超过3.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2—0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12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说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3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开展2012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为防范汇率风险,同意公司对2012年度外币收汇购汇与境内外金融机构签订总额不超过等值3亿美元的远期结售汇合同。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上述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远期外汇交易概述

公司拟开展的2012年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为目的。

1、远期外汇交易品种

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为远期结售汇,结售汇货币为美元、欧元、港币、日元等。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相同,远期结售汇总金额小于公司收汇金额和实际经营所需的外币金额之和。

2、远期外汇交易期间和金额

公司2012年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不超过等值3亿美元。公司根据外汇市场走势、进出口业务规模及收付汇时间,与境内金融机构分批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远期结售汇合同到期收益率取决于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与到期日实际交割时即期汇率的差异。

3、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额度。

三、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结售汇币种是美元,也有部分的欧元、港币、日元等其他币种的交易。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公司根据现有业务规模测算,拟与境内金融机构签订总额不超过3亿美元的远期结售汇合同。

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是减少汇率大幅度变动导致的预期风险。合同到期收益率取决于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与到期日实际交割时即期汇率的差异。

四、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前期准备

1、公司已制订《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进行衍生品投资业务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可以保证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风险可控。

2、公司成立了由分管内控的副总经理等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3、公司参与远期外汇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远期外汇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对于结汇业务如果到期日即期汇率大于远期结售汇合约汇率,则该笔合约将产生亏损;对于售汇业务如果到期日即期汇率小于远期结售汇合约汇率,则该笔合约将产生亏损。

2、收汇预测风险:公司根据现有业务规模、业务淡旺季以及回款期进行收汇预测。实际经营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将会导致该公司业务规模、回款期和预测有偏差,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背景。

公司拟签署的2012年远期结售汇合同总金额与近年经营活动的收付汇金额相匹配。公司已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公司将根据《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监控业务流程,评估风险,监督和跟踪交易情况。

七、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八、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2012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外汇交易,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公司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并且公司内部建立了相应的监控机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发展状况和金融趋势、汇率波动预期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同意《关于公司开展2012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本次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十、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2—0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12年度与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销售商品、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600万元。

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同意票:4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周昆山先生、杜少华先生、欧阳哲先生、王燕惠女士、张洁民先生回避表决。

此交易事项发生,将使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的关联交易发生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关联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和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1470203.960.01%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13086.058.07%
合计1600290.01 

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较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是因为公司和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各项业务规模发展速度较快,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商品、接受劳务的业务量相应增加,但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重仍较低。

(三)2012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45.93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38层A、B、C、D单位

法人代表:何福龙

成立日期:1995年8月31日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1年11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319768.81万元,负债总额2677815.97万元,净资产641952.84万元,营业收入5792364.19万元,净利润44815.21万元。

2、关联关系

国贸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的控股股东,下属公司为国贸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二)款规定,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与其日常交易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等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交易各方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设置付款条件,不存在长期占用资金并造成坏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付款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公司尚未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汽车4S店、商场零售业务等为面向大众的销售终端,关联方采购商品是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正常合理的消费行为,接受劳务主要为租赁汽车销售展厅及委托物业管理。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范围。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的金额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低,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正常经营性业务往来。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时公司根据2012年业务发展情况预测,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合理性和公平性。同意《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2—1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2年3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4月5日(周四)下午2:3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3月23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2012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2、《关于公司开展2012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2年度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3项提案已于2012年3月1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第3项提案《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信息大厦第7层

3、登记时间:2012年3月26日上午9:00至2012年3月26日下午5: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1。

2.投票简称:信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2年4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信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元代表议案3。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100总议案100
《关于2012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1.00
《关于公司开展2012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2.00
《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3.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4月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2年4月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098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信息大厦第7层

邮编:361006

联系人:林慧婷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1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序号表 决 事 项同意否决弃权
《关于2012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开展2012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2—1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3月10日公司发布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通宝”)提供担保。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的情况:公司持有信达通宝51%股份,信达通宝另外三名股东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林庆山、厦门金五和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10%、 30%、9%的信达通宝股权质押给公司。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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