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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12-03-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1)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60%。 (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 10 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3)本次分红方案可根据权益登记日前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分红金额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在红利发放日公布分红金额调整公告,最终收益分配方案则以该公告为准,以确保本次分红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要求。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 根据《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3.3 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12年3月2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889788或021—38789788)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12年3月21日前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3.4 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帐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或021—38789788、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3.5 权益登记日至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和基金转换等业务的申请。 3.6 由于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证转账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基金注册登记人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7 咨询办法 (1)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zhfund.com。 (2)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788或021—38789788。 (3) 本公司直销机构: ①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法定代表人:黄鹏 电话:021-68419518 传真:021-68419328 联系人:曾智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或021-38789788 公司网址:www.zhfund.com ②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211B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211B单元 负责人:王红 电话:010-66493583 传真:010-66425292 联系人:邹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zhfund.com (4) 各代销机构及相关网点: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温州银行、国联证券、国泰君安、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申银万国、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中信证券(浙江)、渤海证券、东兴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信达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东北证券、平安证券、广发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第一创业证券、金元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中投证券、国金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中信万通、天相投顾等。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3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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