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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国内评级”打造成“国际评级”——业内热议证券资信评级执业准则 2012-03-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肖渔
证券时报记者 肖渔 《证券资信评级机构执业行为准则》昨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该行业首个共同行为准则的诞生。5家证券资信评级机构一致对证券时报表示,《准则》的发布使我国评级机构发展的技术路线更加明确,它对于提升行业公信力,推动我国债券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将有助于把“国内评级”真正打造成“国际评级”。 据介绍,我国资信评级行业起步较晚,无论是机构规模、评级质量和社会公信力等方面都还存在明显不足。目前在监管部门正式备案的评级机构有80多家,但其中具有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资格的仅有6家,分别是中诚信证券、联合评级、大公国际、上海新世纪、鹏元资信和东方金诚;具有银行间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格的有5家,分别为中诚信国际、联合资信、大公国际、上海新世纪和东方金诚。 在这些评级机构看来,《准则》的发布首先对于推动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前瞻意义。联合信用评级公司表示,随着信用债市场的快速扩容,评级机构在债市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评级结果逐渐成为债券定价、上市交易和投资者进行债券投资的重要参考指标。近年来国际上由于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影响,对标普、穆迪和惠誉三大评级机构质疑声不断,国内由于福禧短融事件、铁道债事件和城投债的信用风险问题,评级行业的声誉也受到一定影响,因此规范评级行为、提升评级质量,树立行业公信力,已经势在必行。 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上普遍对评级机构的公信力产生怀疑。为此发达国家针对评级结果的产生过程纷纷提出一系列措施,减少利益冲突。正因为此,我国评级机构如何确保独立性的问题就备受关注。鹏元资信评估公司认为,在这方面,《准则》第一次将评级业务中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及其限制与管理,全面、具体地涵盖在我国评级行业的执业规范之中,充分表达出市场各方对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在确保评级独立性方面的期盼。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公司具体点评称,《准则》明确规定了市场部门与评级部门相互独立,人员不得存在交叉重叠,同时规定了利益冲突的处理方法,要求评级机构建立防火墙制度和回避制度,评级收费不得与级别高低、证券发行成功与否、评级收费高低挂钩等。这些规定从评级机构内部有效遏制了级别竞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保证了评级市场的有序发展。 对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副总裁陈斌而言,他最看重的则是《准则》对资本市场治理机制的影响。他认为,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础性行业规范,《准则》也必然影响和约束除评级机构以外的评级相关人的行为。可以预见,随着后续行业准则的出台,资信评级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要素,将成为资本市场治理机制的重要一部分。 《准则》对于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的执业透明度也提出要求。鹏元资信指出,《准则》明确界定了相关评级机构信息披露的原则、方式、具体内容及内部流程等,并特别强调了对于主动评级、结构融资评级以及利益冲突的披露要求,显著提高了对其执业透明度的要求。 对于下一步如何推进我国证券评级机构的发展,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公司郭继丰表示,与《准则》相对照,目前本土评级机构的行为还存在不少差距,如信息披露不够充分、监管统计的标准还不一致、历史违约率统计的质量检验不能得到实施、评级机构人员的竞业禁止还没有发挥作用等方面。他认为,这些差距的形成原因包括了我国本土资信评级机构的生态环境、资信评级实践的有效时期较短、评级产品较少、历史违约率数据积累不足、评级机构从业人员的流动性较高等问题。 鉴于上述问题,郭继丰代表行业发出三大呼吁:呼吁进一步优化我国本土评级机构的生态环境;呼吁建立资信评级监管统计标准,降低我国本土资信评级机构发展的社会成本和监管成本;呼吁相关组织和机构向我国本土资信评级机构适度开放关于发债主体或对象的信用信息记录,以促进我国本土评级机构实现基于历史违约率数据统计的质量检验制度的实施。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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