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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2-019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葛亮先生于2012年2月27日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由于葛亮先生在任职期内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2年3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过认真讨论,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彭本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Ο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个人简历:
彭本超,男,出生于1955年5月,自动化专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到株洲硬质合金工业公司(国家特大型企业),先后任技术员、计控处副处长(期间,1986年4月送往瑞典sandvik硬质合金公司培训4个月);1989年3月调干到深圳市益力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任技术部设备主管工程师,1996年11月去日本青本固株式会社培训,回国后组建深圳益力股份公司塑料容器厂并担任厂长;2002年8月至2012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彭本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1.2774%股权,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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