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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摘要 2012-03-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深圳市鹏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旭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晓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毛晓斌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 3.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 股东持股情况和控制框图 4.1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4.2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5 董事会报告 5.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概要 2011年,受欧债危机影响,全球经济复苏放缓,LED产业链发展不均衡,上游和中游竞争激烈、价格下降,下游终端照明受性价比的提升而需求旺盛。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抓住LED照明应用终端需求规模扩大的良好机遇,充分发挥公司技术、人才和品牌优势,紧紧围绕LED照明应用终端市场,进一步提升公司LED照明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6,930.42万元,较上期增长39.30%;实现营业利润12,616.16万元,较上期增长30.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62.32万元,较上期增长53.68%。2011年公司经营主要表现在: 1、在产品开发方面,公司继续以应用需求为出发点,在众多细分照明应用领域开发先导型创新应用产品,继续领跑LED终端照明应用市场。公司在2011年新增国内授权专利120项,具体请参见本节“14、公司技术研发情况”。 2、在市场开拓方面,公司的市场渗透率不断提高。在国内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大采购、大物流、规模量产等综合成本优势,推出“A+计划”(即LED室内照明产品让利计划),推出一系列高性价比产品,扩大了市场销售规模;推出“B计划”,通过高性价比产品扩大户外LED照明的销售。公司的区域运营管理中心逐步扩展到大部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区域运营管理中心与总部战略营销部门联手拓展当地项目市场,发展项目合作伙伴,协助经销伙伴提升项目运作能力。公司于2011年8月启动“百城千店”计划,携手广大经销商在全国上百个城市计划营建上千家“光体验中心”;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南京、厦门、西安、苏州、广州、中山等地已陆续建立“光体验中心”,以专卖店为主的终端销售渠道建设进展顺利。公司还通过照明设计机构、照明工程实施单位,提升公司在LED照明工程领域的美誉度和使用频率。在国际市场,公司积极拓展,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 3、在供应链管理方面,公司与上游供应商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根据上游的技术研发规划和进展情况制定相应的应用端技术路线和新产品开发计划,保证公司产品对上游技术进步的最快响应;公司与上、中游实力供应商共同致力于LED照明性价比的不断提升,共同推动LED照明向传统照明渗透的进程。 4、在新商业模式开发和完善方面,公司与各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广泛的业务合作关系,在经济发达地区和电费水平相对较高地区,通过EMC模式直接为公共照明、商业照明用户提供LED照明节能改造,并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双赢。 5.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 5.3 报告期内利润构成、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财务报告 6.1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2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1年5月23日,勤上光电与温佳佳共同设立广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勤上”),注册资本为5600万元,实收资本为1125万元,持股比例90%,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2011年7月5日温佳佳将其持有广州勤上10%股权,以1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婉芳。 (2)2011年8月24日,勤上光电与施春喜、叶金菊共同设立北京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勤上”),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持股比例92%,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 (3)2011年3月30日,勤上光电与贾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勤上光电将其持有的北京易美景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易美景”)5%的股权以0.5万元人民币价格转让给自然人股东贾茜,至此,勤上光电对北京易美景持股比例由51%减持至46%,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4)2011年12月8日,勤上光电与安徽润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认缴出资变更协议》,勤上光电将其对安徽省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勤上”)所持21%股权的后续出资的权利和义务交由安徽润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施,至此,勤上光电对安徽勤上持股比例由51%减持至30%,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6.4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5 对2012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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