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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44版) 证券简称:天威保变 证券代码:600550 编号:临2012-011 债券简称:11天威债 债券代码:122083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关联公司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2年拟在关联方进行存贷款业务。 ● 关联人回避事宜:关联董事丁强先生、李志恒先生、边海青先生、景崇友先生回避了表决,该议案由七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通过。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表示同意,并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 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2年在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装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额不超过5亿元;贷款额不超过50亿元;公司关联公司通过兵装财务公司 2012 年拟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不超过40亿元。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丁强先生、李志恒先生、边海青先生、景崇友先生回避了表决,该项议案由七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二0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守武;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中国兵器大厦17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仅限于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基金以及成员单位企业债权等风险相对较低的品种;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兵装财务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公司在关联公司的存贷款定价依据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公司在兵装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公司在兵装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或通过兵装财务公司获得的委托贷款)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 (二)定价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贷款基准利率。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在兵装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通过其资金结算平台,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提高公司的融资效率,没有损益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予以同意,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简称:天威保变 证券代码:600550 编号:临2012-012 债券简称:11天威债 债券代码:122083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11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截止2011年12月31日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具体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400号文核准,公司按每10股配售1.8股的比例向2011年4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A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1.94元,此次配股共计配售股份总数为204,990,906股, 共募集资金2,447,591,417.64元,扣除发行费用43,53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04,061,417.64 元。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4月15日到达公司董事会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大华验字[2011]028号)。 2011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2,404,061,417.64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414,750.76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4,414,750.76元,全部为存款利息。 截止2011年12月31日,保定天威薄膜光伏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1,027,816.74元(含银行利息27816.7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后的制度更名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2011年4月12日,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朝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兴业银行石家庄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2011年12月30日,公司与工商银行、招商证券、保定天威薄膜光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薄膜”)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2011年12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配股募集资金向保定天威薄膜光伏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以募集资金83,100万元人民币按照配股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项目对其进行单方增资,目前资金注入已经完成,天威薄膜公司工商变更工作已经完成。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针对配股募投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的全部资金投入已经完成,累计投入118,100.00万元人民币。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配股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项目,将43,306.1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针对配股募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全部资金已投入完成,累计投入43,306.14万元。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天威薄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偿还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用募集资金35,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天威薄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用募集资金79,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偿还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天威薄膜用募集资金38,000.00万元偿还先前投入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的银行借款合计38,000.00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天威薄膜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1,027,816.74元(含银行利息27,816.74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截至2011年12月31日,天威保变遵守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均按《配股说明书》披露的用途进行投入,公司以配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其中,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作为公司配股募投项目,经历了自2008年申报到2011年发行的长时间跨度,特别是2011年下半年受欧债危机的影响,整个多晶硅行业的发展受到了巨大冲击,多晶硅价格大幅下挫,甚至出现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价格倒挂现象。而作为多晶硅替代品的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受多晶硅价格大幅下挫的影响,其原有的低成本优势已不复存在。因此公司正结合光伏新能源行业面临的巨大变化,正通过技术升级努力提高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转换效率,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保荐人招商证券对天威保变 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关于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天威薄膜用募集资金38,000.00万元偿还先前投入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的银行借款合计38,000.00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天威薄膜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1,027,816.74元(含银行利息27816.74元); 注2:公司承诺对上述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47,100万元,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40,406.14万元,与承诺投入募集资金差额6693.86万元。根据公司配股募集说明书,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公司将以银行借款或其他融资方式予以补足。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足部分,公司以银行借款或其他融资方式予以补足。
关于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2]第1-1596号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充分恰当的证据。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在我们的鉴证工作范围内,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说明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斌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震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11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具体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400号文核准,公司按每10股配售1.8股的比例向2011年4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A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1.94元,此次配股共计配售股份总数为204,990,906股, 共募集资金2,447,591,417.64元,扣除发行费用43,53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04,061,417.64 元。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4月15日到达公司董事会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大华验字[2011]028号)。 2011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2,404,061,417.64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414,750.76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4,414,750.76元,全部为存款利息。 截至2011年12月31日,保定天威薄膜光伏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1,027,816.74元(含银行利息27,816.7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后的制度更名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2011年4月12日,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朝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兴业银行石家庄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2011年12月30日,公司与工商银行、招商证券、保定天威薄膜光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薄膜”)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2011年12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配股募集资金向保定天威薄膜光伏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以募集资金83,100万元人民币按照配股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项目对其进行单方增资,目前资金注入已经完成,天威薄膜公司工商变更工作已经完成。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针对配股募投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的全部资金投入已经完成,累计投入118,100.00万元人民币。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配股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项目,将43,306.1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针对配股募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全部资金已投入完成,累计投入43,306.14万元。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天威薄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偿还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用募集资金35,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天威薄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用募集资金79,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偿还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天威薄膜用募集资金38,000.00万元偿还先前投入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的银行借款合计38,000.00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天威薄膜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1,027,816.74元(含银行利息27,816.74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天威薄膜用募集资金38,000.00万元偿还先前投入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的银行借款合计38,000.00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天威薄膜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1,027,816.74元(含银行利息27816.74元); 注2:公司承诺对上述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47,100万元,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40,406.14万元,与承诺投入募集资金差额6693.86万元。根据公司配股募集说明书,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公司将以银行借款或其他融资方式予以补足。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足部分,公司以银行借款或其他融资方式予以补足。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保变”或“公司”)2011年度配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定,对天威保变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天威保变 2011年度配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400号文核准,天威保变按每10股配售1.8股的比例向2011年4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A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1.94元,此次配股共计配售股份总数为204,990,906股,共募集资金2,447,591,417.64元,扣除发行费用43,53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04,061,417.64 元。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4月15日到达公司董事会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大华验字[2011]028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天威保变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2011年4月12日,天威保变、招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朝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兴业银行石家庄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1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2011年12月30日,公司与工商银行、招商证券、保定天威薄膜光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薄膜”)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11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结余与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全部按照《配股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投入承诺项目。账户余额为4,414,750.76元,均为活期存款且全部为存款利息。 截止2011年12月31日,保定天威薄膜光伏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1,027,816.74元(含银行利息27816.74元)。 三、截至2011年12月31日,天威保变 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注1:天威薄膜用募集资金38,000.00万元偿还先前投入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的银行借款合计38,000.00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天威薄膜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1,027,816.74元(含银行利息27816.74元); 注2:公司承诺对上述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47,100万元,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40,406.14万元,与承诺投入募集资金差额6693.86万元。根据公司配股募集说明书,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公司将以银行借款或其他融资方式予以补足。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足部分,公司以银行借款或其他融资方式予以补足。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度配股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2]第1-1596号《关于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访谈沟通、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天威保变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天威保变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天威保变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天威保变中高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2011年12月31日,天威保变遵守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均按《配股说明书》披露的用途进行投入,公司以配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其中,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作为公司配股募投项目,经历了自2008年申报到2011年发行的长时间跨度,特别是2011年下半年受欧债危机的影响,整个多晶硅行业的发展受到了巨大冲击,多晶硅价格大幅下挫,甚至出现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价格倒挂现象。而作为多晶硅替代品的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受多晶硅价格大幅下挫的影响,其原有的低成本优势已不复存在。因此公司正结合光伏新能源行业面临的巨大变化,正通过技术升级提高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转换效率,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保荐人招商证券对天威保变 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吴喻慧 王黎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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