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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2-006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发出,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杨向荣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陈岱松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主持。 一、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报告。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报告。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会议审议了公司独立董事杨向荣先生、张海强先生、陈岱松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审议了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伯建平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报告。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会议审议了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伯建平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41,543.8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8,538,276.89元,减去本年度因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使用未分配利润61,934,501.20元和母公司按可计提基数10%提取盈余公积金467,009.45元后,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26,978,310.09元。 公司致力于为股东创造价值,谋求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2009-2010年已连续两年进行现金分红及送转股,两年累计分配现金红利1,430.64万元、送红股5,385.61万股(计5,385.61万元)、转增股本8,920.77万股(计8,920.77万元),2009-2010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净利润的173.11%。鉴于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华神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仍在建设中,为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华神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确保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及长期回报,公司拟定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会议审议了公司审计总监汤吉英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审议了公司审计总监汤吉英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方案。 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审议了公司独立董事张海强先生所作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在对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勤勉敬业,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公正、客观地为公司提供外部审计服务。鉴于此,提请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含分、子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按45万元/年执行;并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含分、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按20万元/年执行。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九、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报告及其摘要。本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 详见《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2—008)。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2-007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3月19日,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到会监事占应出席会议监事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小筠女士主持。 一、会议审议了监事会主席刘小筠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投票表决:赞同3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报告。 二、会议审议了《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投票表决:赞同3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报告及其摘要。 三、会议审议了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伯建平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 经投票表决:赞同3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报告。 四、会议审议了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伯建平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投票表决:赞同3人,反对0人 ,弃权0人。通过此预案。 五、会议审议了公司审计总监汤吉英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进一步优化调整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拓深内控范围,深化内控工作重点,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持续健康发展,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切实保障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011年度,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经投票表决:赞同3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报告。 以上议案中,第一至第四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1-008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公司将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12年4月11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成都市通惠门路2号联森酒店四楼大会议室 3、会议议程: (1)审议《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2)审议《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听取《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 (6)审议《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出席会议对象 (1)凡在2012年4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及相关媒体记者。 5、会议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12年4月9日、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持证券帐户及本人身份证,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6、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刘渝灿 (3)联系电话:028-66616656 传真:028-66616656 (4)邮政编码:610075 (5)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成都市十二桥路37号新1号华神大厦A座6楼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2-009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华神兽用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成都华神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华神农大动物保健药品有限公司、成都中医药大学华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公司均收到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部一次性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证,有效期为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内,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2011年度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2011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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