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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特发信息 股票代码:000070 公告编号:2012-10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3-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召开的时间:2012年3月19日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大厦(通讯大厦)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行使表决权方式 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王宝董事长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名,代表股份126,967,746股,占股份总数的50.79%,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本次会议只有一项议案,即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对《章程》进行以下修改: 将"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 光纤、光缆、光纤预制棒、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电力线缆、电力通信光缆、金具及附件的生产(生产项目另办执照);通信设备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调试、咨询;软件工程的开发、销售、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通信信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贸易业务;自动化设备应用技术的开发;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 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 光纤、光缆、光纤预制棒、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电力线缆、电力通信光缆、金具及附件的生产(生产项目另办执照);通信设备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调试、咨询;软件工程的开发、销售、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通信信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贸易业务;自动化设备应用技术的开发;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停车服务(具体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126,967,74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的股数占大会表决权总数的100%,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业经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刘学钧律师、潘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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