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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言投行 债券市场向所有承销商开放 |
证券时报记者 杨冬
近年来国内债券市场蓬勃发展,其中短融中票、企业债、公司债三大类非金融债券品种的发行规模更是呈现出爆发式增长。
据路透数据统计,2011年,中国短期融资券(含超级短期融资券)以及中期票据(含集合票据)发行规模达1.75万亿元,同比增长近5成;中国企业债(含集合债券)发行规模达3486亿元,规模同比略减;中国公司债发行规模达1291亿元,同比大幅增长。
在实际操作中,不同的债券融资工具相对应的承销费率差异较大。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目前短期融资券的承销费率为承销金额的4%。左右;中期票据的承销费率则为承销金额的5%。左右;企业债和公司债的承销费率则通常能够高达1%以上。
如果以5%。的承销费率计算,那么2011年短融中票市场产生的承销费则高达87亿元。而在企业债和公司债市场,如果统一按照1%的承销费率计算,两者合计承销费规模仅有48亿元。
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短融中票等短期融资工具归口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管理,目前仅有商业银行具备承销商资格,中金公司、中信证券两家券商仅具备联席承销商资格;企业债、公司债的管理职权则分别归口于央行和证监会,目前仅有券商和国家开发银行具备承销商资格,其他商业银行则没有承销资格。
矛盾由此产生:商业银行认为承销费率较高的企业债和公司债市场应该向他们开放,而券商则认为应该被赋予短融中票市场承销资格。
事实上,商业银行与券商在债券承销市场上竞争的焦点,表面上是承销收入的竞争,但实质上却是客户资源的争夺。
对于券商而言,近年来短融、中票等短期融资工具的风靡无异于对其釜底抽薪。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多位券商债券承销业务负责人曾经无奈地表示,“由于发行手续简单、发行成本较低,越来越多的客户倾向于选择短融或中票工具进行融资。与此同时,此类客户后续产生的财务顾问等其他业务也被商业银行包揽”。
在此情形下,券商对开放短融中票市场承销资格的诉求异常强烈。西部某券商相关负责人表示,“短融中票承销市场的开放是大势所趋,我们已做好了充分的业务准备。”
与此相对应的是,商业银行同样充满了对开放企业债、公司债承销市场的渴求。不过,有券商对此提出了强烈的反对,“商业银行拥有强大的销售渠道优势,如果企业债、公司债承销市场完全开放,那么券商将无立锥之地”。
“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商业银行与券商的心态殊途同归。不过,这种共同心态也反映出了来自市场的最真实的声音——债券市场的成熟和完善将有赖于监管统一与市场统一。
实际上,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在短融中票市场上形成的联席主承销机制,已经为债券承销市场的完全开放指出了路径。在联席主承销机制下,商业银行与券商能够相互共享资源并最终实现共赢,比如商业银行可以从中学习券商的定价能力和交易能力,券商则能更好地借鉴商业银行的销售能力和做市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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