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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2-006 证券代码:125089 证券简称:深机转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12日书面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2年3月22日9:00在机场信息大楼801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长汪洋、董事张功平、陈金祖、陈繁华、秦长生和独立董事袁耀辉、王彩章、张建军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汤大杰董事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陈金祖董事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3人、高管6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主要内容请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公司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主要内容请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本公司(母公司)2011年度共实现利润总额780,372,711.96元,净利润651,303,394.67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5,130,339.4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577,512,171.48元,减去分配2010年度股利64,785,744.00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98,899,482.68元。 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资产交割日为2008年1月31日,资产交割日之前本公司(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929,022,019.34元,本公司(合并)可分配利润为1,263,846,049.92元。 本公司2008年2月21日公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暨上市公告书》约定:公司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日前的可分配利润,由公司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前的股权比例享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日后的可分配利润,由公司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08年1月29日完成股权登记。为此,公司提请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08年1月29日前公司的总股本(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的总股本)1,439,68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56元(含税)分配利润。对于向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250,560,000股股份不享有本次现金股利分配。公司本次股利派现80,622,259.20元,相当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母公司)的13.8%,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586,173,055.20元滚存下一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3,018,277,223.48元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本次现金股利分配后,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日(2008年1月31日)之前的本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90,034,608.14元,本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024,858,638.72元。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刊登在2012年3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6、关于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汪洋、张功平、陈金祖、汤大杰回避表决;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请参见刊登在公司2012年3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7、关于聘任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财务会计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续聘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62万元人民币(含差旅费、住宿费)。 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财务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了同意续聘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意见。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2012年3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和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9、关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0、关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会议对本议案下各子项目进行逐项表决: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11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可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公司债券的上市场所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②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临时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具体使用安排;在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国家对公司债券有新规定、监管部门有新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国家规定、监管部门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对发行方案以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④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⑤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⑥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⑦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⑧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⑨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9)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1、关于《公司201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2012年3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2、关于《公司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2012年3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3、关于公司2011年度年终绩效奖金发放的议案; 2011年公司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订的经营责任目标;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业绩考核制度,公司对各部门、各下属公司以及全体员工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公司拟订了2011年度年终绩效奖金发放方案。2011年度公司奖金发放总额为人民币5011.5万元。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信用担保方式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机场市航空货运有限公司提供银行保函授信额度累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担保,有效期限两年。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请参见刊登在2012年3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5、关于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续签八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航站区扩建工程项目、B型保税区项目以及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承揽货运业务的需求,公司于2011年向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了捌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依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为保证上述项目资金,公司决定与与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续签八亿元授信额度(其中伍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叁亿元人民币保函额度),期限两年。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6、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履行支付单笔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8000万元以下募集资金审批权限的议案; 为按相关工程合同如期履约,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工程承包方支付工程款,从而保证T3航站楼建设的顺利进行,现董事会决定将单笔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8000万元以下,用于T3航站楼的专项募集资金审批权限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并继续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为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公司经理层将定期向董事会汇报T3航站楼项目建设进度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7、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关于推动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总体部署和监管部门要求,董事会决定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在原有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增加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相关职责权限。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刊登在2012年3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18、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林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林俊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9、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定于2012年5月10日(星期四)14:30,会议地点定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楼801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2012年3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一、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第十项议案下各子项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逐项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林俊简历 林俊,男,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于2011年3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班,获董事会秘书任资资格证书。 主要工作经历: 2004年11月至2007年4月在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公司控制部工作,2007年4月至2008年11月在深圳报业集团发行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工作,2008年11月至2009年11月在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预算管理科工作,2009年11月至今在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2-007 证券代码:125089 证券简称:深机转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12日书面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2年3月22日14:00在机场信息大楼801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吴建飞、赵青萍、应学民监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建飞主持,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主要内容请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公司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主要内容请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请见2012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或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刊登在2012年3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6、关于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请参见2012年3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7、关于聘任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2012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或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2012年3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和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9、关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2012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0、关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2012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1、关于《公司201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2012年3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2、关于《公司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2012年3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3、关于公司2011年度年终绩效奖金发放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2012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第一、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2-008 证券代码:125089 证券简称:深机转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关联交易及201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是采取剥离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公司”)部分资产的方式上市。公司上市后,因机场对公共资源需求量大的行业属性和深圳机场运营与发展实际需要,本公司需要利用机场集团公司所拥有的部分深圳机场范围内的土地、房屋等基础设施开展生产运作与业务经营,同时基于降低公司资源投入和运行成本,提升深圳机场资源的整体使用效率的考虑,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购买部分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劳务,因此,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本公司之联营公司之间一直存在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 1、本交易事项经公司2012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汪洋先生、张功平先生、陈金祖先生、汤大杰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陈繁华先生、秦长生先生、独立董事袁耀辉先生、王彩章先生和张建军先生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并以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 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关联股东-机场集团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袁耀辉先生、王彩章先生和张建军先生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门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自2012年1月1日至披露日,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5,860万元。主要包括:代理结算飞机起降费、支付水电费、土地使用费、代付共建费、办公楼租赁费、相关配套设施租金、广告场地使用费、应急救援设备租赁等。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企业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上述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控股股东介绍: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住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市府二办一楼102-111,法人代表汪洋,成立于1989年5月11日,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客货航空运输及储运仓库业务、航空供油及供油设施,通讯及通讯导航器材;售票大楼及机场宾馆、餐厅、商场的综合服务及旅游业务。截止报告期末:机场集团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607,094万元;净资产1,153,636万元;营业收入238,238万元;净利润66,042万元。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机场集团经营稳定,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能保证本日常关联交易如期履约。 三、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之间的日常交易主要包括:使用相关土地;租赁部分生产运作、办公场所和后勤保障设施;提供和接受的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租赁部分生产运作、办公场所和后勤保障设施;提供和接受的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 (一)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2011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提供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共计3,106万元,其中向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劳务1,417万元,向其他关联人提供劳务1,87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11年年度财务报告附注及审计报告)。 依据对2012年深圳机场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2012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提供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为2,700万元,其中向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劳务1,150万元,向其他关联人提供劳务1,550万元。
1、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主要为:2011年度向机场集团公司收取物业租赁费933万元,预计2012年度收取物业租赁费980万元。 2、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其他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主要为:2011年度向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收取物业租赁费1,304万元,预计2012年度该项目收取物业租赁费1,086万元。 (二)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2011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接受劳务及其他服务性质的关联交易共计19,660万元,其中接受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18,296万元,接受其他关联人提供的劳务1,364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11年年度财务报告附注及审计报告) 依据对2012年深圳机场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2012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接受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为20,362万元,其中接受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18,305万元,接受其他关联人提供的劳务2,057万元。
1、支付水电费: 2011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水电费5,898万元,预计2012年度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该项费用6,140万元。 2、场地使用费主要包括: (1)深圳机场户外广告业务经营需使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场区综合配套资源,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机场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广告公司”)需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综合配套资源使用费,2011年度机场广告广告公司支付的该项费用为609万元,预计2012年度支付该费用约为650万元。 (2)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签订《机场国内货站场地使用协议书》,由本公司租用深圳机场海关快件监管中心以东面积为44,481平方米的场地用于航空货运打板。本公司2011年度支付的土地使用费为267万元,预计2012年度该项费用为267万元。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机场物流园发展有限公司2011年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物流园区土地使用费273万元,预计2012年该项费用为273万元。 3、租赁费主要包括: (1)为了满足深圳机场航空业务量的日益不断增长需求,增强机场地面保障能力,2009年机场集团与本公司签订《南北停机坪场地租赁合同》,由本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租赁位于深圳机场A号航站楼北侧远机位(4个机位,3D1E)和位于深圳航空公司停机坪南侧机位(12个机位,6D6E)提供给本公司作飞行器停放用,南北停机坪场地总占地面积为323,703.00平方米。本公司2011年度支付的该项租赁费为2,252万元,预计2012年度支付该项费用2,252万元。 本公司于2009年10月1日租用机场集团公司深圳机场南停机坪(二期),租赁价格为1,136万元/年,为统筹考虑南北机坪(一期)与南停机坪(二期)的租赁期,南停机坪(二期)租赁期定为自2009年10月1日至2011年底。本公司2011年度承担的该项租赁费1,136万元,预计2012年度承担该项费用1,136万元。 (2)2008年机场集团公司与本公司签订《机场信息大楼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机场集团公司机场信息大楼(建筑面积7,317平方米)作为办公场所。本公司2011年度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该项租金773万元,预计2012年度支付该项租金773万元。 (3)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机场港务有限公司一直负责深圳机场原有福永码头的经营和管理,由于机场第二跑道扩建总体规划,原有福永码头的码头功能已丧失,因此需向机场集团租用深圳机场新码头继续开展业务经营,机场码头使用期30年,依据机场港务公司的实际情况,双方协商拟定30年整体租金安排,采取前期低以后分期提高的政策,第一期,租赁期的前三年(即2010年—2012年)为1,600万元/年,第二期,租赁期的第4至8年(即2012—2017)为2,150万元/年,第三期(即2018—2039年)为2,669万元/ 年。本期签订的租赁协议期限为3年,自2010年10月至2013年9月(实际租赁期为2010年4月16日至2013年9月30日),租金于每年9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租赁期内,机场新码头的维修及相应费用由机场港务公司承担,本公司2011年承担新码头租金1,388万元。预计2012年度承担该项租金1,388万元。 4、油料费: 因本公司生产运作的特种车辆和设备以及生产用车的运行需要,本公司需向深圳市空港油料有限公司购买油料,2011年度公司支付该项费用2,294万元,预计2012年度支付该项费用2,550万元。 5、其他劳务: 本公司接受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的其他劳务主要包括:代付共建费、绿化费、客户服务费等,2011年度公司支付该项费用2,926万元,预计2012年度支付该项费用2,310万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其他关联方提供的劳务主要包括: 6、其他劳务: (1)深圳广泰空港设备维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生产运作所需的特种车辆和设备提供的维修服务,2011年度本公司支付该项费用910万元,预计2012年度支付该项费用1,600万元。 (2)2011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向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支付快件处理及快件仓储费307万元,预计2012年度支付快件处理及快件仓储费310万元。 (3)2011年度,本公司支付深圳民航凯亚有限公司离港前端系统维护服务费计人民币140万元,预计2012年度支付该费用14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以剥离机场集团公司部分资产的方式上市。为保证深圳机场生产的正常运行,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基于机场行业的特点,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出发,向控股股东-机场集团公司租赁相关深圳机场范围内的土地、房屋等基础设施,向机场集团公司购买部分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劳务,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运营效率。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公司与机场集团的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我们作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准备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依据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和我们对于公司实际经营、交易情况的核查,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1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要的交易活动,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论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了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允性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公司对201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必要、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股份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2-009 证券代码:125089 证券简称:深机转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货运公司”),主营航空货物运输、仓储、分拨、包装、报关、报验及揽货、订舱、包机等业务,本公司拥有其95%的股权。 按航空货运代理业务运作惯例,货运代理人向航空公司预订舱位需要交纳较高的履约押金,由于机场货运公司业务量较大,以现金方式交纳押金则经营资金周转效率将大大降低,资金占用成本较高。经协商,航空公司同意机场货运公司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履约或付款担保,免收机场货运公司履约押金。为此,自2003年起我公司每年为机场货运公司上述银行保函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承担连带责任。2003年至2009年,每年的担保累计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2010年起年度担保累计额度下调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自2003年以来,机场货运公司从未曾出现违约情况,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2010年5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了我公司以信用担保方式为机场货运公司银行保函授信额度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3000 万元人民币的履约担保,为期1年。目前,我公司为机场货运公司提供的上述信用担保协议即将到期。为保证机场货运公司业务的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应机场货运公司申请,同时结合机场货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自现有担保协议到期后我公司将继续以信用担保方式为机场货运公司提供银行保函授信额度累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担保,有效期限两年。 本公司将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本公司为担保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为债权人,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限两年。机场货运公司将为此项担保提供全额反担保。 本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名称: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1993年5月12日 (三)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420栋一楼西侧 (四)法定代表人:秦里钟 (五)注册资本:2500万元 (六)经营范围:航空货物运输、仓储、货物包装、货物联运;经营包机业务;航空快递。承办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包机、仓储、分拨、集运包装、报关、报验、保险、短途运输及咨询服务业务;办理国际快递业务;道路普通货运。 (七)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 本公司为机场货运公司的控股股东,拥有其95%的股份;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机场货运公司5%的股份。 (八)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
截止目前,机场货运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三方 甲方(担保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丙方(被担保人):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 (二)担保方式 经甲、丙方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后,丙方可以自己名义按照本协议额度使用条件使用甲方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的贷款额度。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两年。 (三)三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1、经甲、丙方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后,丙方可以自己名义按照本协议额度使用条件使用甲方授信额度(额度种类:贷款额度;金额:¥30,000,000.00)。一旦乙方按甲、丙方申请办理了对丙方的授信额度使用手续,即构成乙方对甲、丙方的共同授信。甲、丙方同意对丙方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所产生的债务对乙方承担共同的连带偿还责任,乙方有权向甲丙双方或任意一方进行债务追偿,甲、丙方对此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乙方进行抗辩。 2、一旦乙方按甲、丙方申请办理了对丙方授信额度使用手续,丙方在所使用额度范围内自丙方申请使用甲方授信额度之日起即承担与甲方同样的义务,且甲、丙方任意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违约均视为甲、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同时违约。 3、生效条件:本协议自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甲、乙、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货运公司”),主营航空货物运输、仓储、分拨、包装、报关、报验及揽货、订舱、包机等业务,本公司拥有其95%的股权。为满足机场货运公司货运代理业务经营与发展需要,降低机场货运公司运营资金占用压力,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以促进机场货运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我公司以信用担保方式为机场货运公司提供银行保函授信额度方式的履约担保是必要的,近几年我公司每年都在提供此项担保,机场货运公司一直保持了良好的履约记录。担保额度确定为3000万元符合机场货运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机场货运公司的资产质量、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能够承受担保的风险,同时机场货运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经营状况相对稳定,担保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鉴于此,董事会同意以信用担保方式为机场货运公司银行保函授信额度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担保,期限2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为688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7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11%。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担保金额为0,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为0,担保金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为0。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为0。 六、其他 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担保事项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2-010 证券代码:125089 证券简称:深机转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05月10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05月09日-2012年0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0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05月09日15:00至2012年0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楼801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出席对象:①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②截止2012年05月0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③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六)股东表决方式: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2年03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 议案二: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 议案三: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议案五: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六:关于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聘任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2、债券期限; 3、担保安排; 4、募集资金的用途 5、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6、公司债券的上市场所 7、决议有效期 8、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9、偿债保障措施 上述公告均刊登在2012年3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2年05月08日-09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股东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2。 (二)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它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交通及食宿自理 (二)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楼509室 电话:0755-23456331 传真:0755-23456327 邮编:518128 联系人:林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如下: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委托权限: 二○一二年 月 日 附件2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05月10日(星期四)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投票代码:360089;投票简称:机场投票 (三)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注:对于议案十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0 元代表对议案十中的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01 元代表议案十中的子议案1,10.02 元代表议案十中的子议案2,以此类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对于议案一至议案十的表决意见: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a.股权登记日持有 “深圳机场”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一至议案十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b.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弃权票,对议案十第二项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c.如某股东对议案十第三项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四)计票规则 股东对总议案的表决包括对议案一至议案十的全部表决。如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后又对议案一至议案十分项表决,以对总议案表决为准;如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十分项进行表决,后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则以对议案一至议案十的分项表决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二)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05月09日15:00至2012年0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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