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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斯米克 公告编号:2012-019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3-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3月23日在公司一楼阶梯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2年2月23日以公告的方式发出通知召集,董事长李慈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2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1,159,5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8%。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261,159,50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方晓杰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认为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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