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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度报告摘要 2012-03-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2年3月27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3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2011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65%×沪深300指数+3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在每个交易日实现再平衡。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一条(三)投资范围及对象的规定:本基金投资股票等权益资产的比例为40-95%,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投资债券和现金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比例为5-6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大于或等于5%。本基金于2007年3月30日成立,自基金成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相关比例均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于2007年3月30日成立,成立当年的净值增长率按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2002)100号文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目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1亿元人民币。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二十二只共同基金,具体如下:从2003年4月28日起管理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含招商安泰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泰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泰债券投资基金);从2004年1月14日起管理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从2004年6月1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从2005年11月17日起开始管理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从2006年7月11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07年3月30日起开始管理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08年6月19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08年10月22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09年6月19日起开始管理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09年12月25日起开始管理招商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0年3月25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从2010年6月22日起开始管理招商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从2010年6月25日起开始管理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0年12月8日开始管理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招商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从2011年2月11日起开始管理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从2011年3月17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1年6月27日开始管理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招商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从2011年9月1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公司交易部在报告期内,对所有组合的各条指令,均在中央交易员的统一分派下,本着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执行了公平交易。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报告期内,本组合不存在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其他投资组合投资风格相似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未发现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股票市场 市场方面,2011年A股市场出现震荡下跌态势,市场风格方面,不同板块在同一时间往往出现相反的走势,2011年1季度市场走势较强,主要是银行、钢铁、装备制造为代表的部分大盘股表现较强,但同时中小市值股票出现调整。2011年2季度大盘指数进入调整阶段,中小板和创业板有所反弹,但随后进入阴跌阶段,并且在随后的3、4季度出现暴跌,相反,大盘蓝筹类股票在4季度后期出现持续上涨。 基金操作方面,2011年1季度大盘股的走势明显强于小盘股,而中小盘股则出现普跌,本基金增加了部分估值偏低的大盘蓝筹股,减持了部分估值偏高的中小盘股,但由于没有提前做出调整,产生了超额损失。2季度本基金进一步减低了估值偏高的中小盘股票的配置比例,取得了一定的正收益。3季度,整体市场悲观情绪进一步发酵,个股呈现普跌势头。不仅是中小市值股票继续呈现阴跌走势,前期表现较好的大盘蓝筹股也出现补跌。本基金3季度配置比较均衡,并适当降低了仓位。但仓位控制方面执行的还是不够坚决,影响了净值的表现。4季度,本基金保持了较高的股票仓位,增加了金融股的配置,但在部分小股票和周期股上出现一定损失,业绩表现弱于基准。2011年12月份,本基金进一步对股票结构进行调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将投资标的进一步优选,选择竞争力比较突出的公司作为投资标的,在行业间进行相对均衡的配置,降低投资组合的波动性。二是将低估值作为构建投资组合的首要因素,增加了消费类股票和部分竞争优势显著的强周期股。 (2)债券市场 2011年,债券市场先抑后扬。一季度,在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和加息的双重影响下,债券收益率整体上扬;二季度在资金面缓和,机构投资者配置需求增加的影响下,债券市场止跌回升,但在6月份受资金面紧张影响,债券市场再度调整;三季度,债券市场继续受资金面影响呈现震荡下跌行情,9月底受通胀回落预期的影响,债券市场企稳;四季度,债券市场延续了9月底的上涨行情。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77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7.1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5.40%,基金净值表现落后于基准指数,幅度为11.70%。主要原因为前期本基金未及时减持小盘股,产生了超额损失,后期保持了较高的仓位,且仓位控制方面执行不够坚决,影响了净值的表现。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股票市场 展望2012年,我们认为A股市场存在一定的投资机会,但以结构性表现为主。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为:均衡配置、精选个股。 市场估值方面,目前全部A股PB中位数为2.3倍,沪深300成分股PB中位数为2.15倍,2005年上证指数1000点时全部A股PB中位数为1.5倍,沪深300成分股(当时已经存在的股票)中位数为1.7倍,2008年上证指数1700点时全部A股PB中位数为1.5倍,沪深300成分股中位数为1.9倍。如果以前两次低点的估值水平作参考,目前位置沪深300指数的下行空间很有限,而其他股票下行空间较大。 经济方面,工业增加值、投资、消费以及出口增速基本处于下滑过程中,2011年12月,CPI继续缓慢回落到4.1%,领先指标方面,2011年12月PMI和M1增速有见底回升的态势,而地产和汽车销售不理想。从12月份PMI反弹、M1增速低位回升以及CPI仍处于相对高位的情况来看,经济政策短期内大幅放松的可能性较小。从资金面来看,银行出于利润增长的动机,估计2012年1季度信贷增速将适度加快。 经济政策方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2年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目标,政策基调仍为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并提出根据经济运行情况进行预调微调,明年的重点是实现稳中求进。而目前的经济形势并不是很稳,因此估计未来政策放松出台的时间比市场预计要早,力度也可能较大。但是,制约中国经济的长期因素(比如人口红利消失、地方债务负担沉重、房地产泡沫严重以及货币存量较大等)没有消除,未来政策宽松的力度和持续的时间都会受到一定限制,因此市场在探底反弹以后可能还是表现为结构性行情。 股市政策方面,一方面大型国有企业增持股票,另一方面继续大规模发行新股,对市场的影响主要是结构性的,对传统大蓝筹有支撑,而对中小板和创业板为代表的高估值股票有较大冲击,再结合结构性高估的市场结构来看,未来股票的结构分化会非常严重。 综上所述,由于信贷加速,经济短期有见底回升趋势,估计A股市场进入筑底阶段,但是由于经济增速仍然较高,就业压力不明显,政策大力刺激经济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很小,因此筑底的时间可能较长。 估计2012年依靠策略配置获取超额收益的可能性不大,更有效的办法可能是:均衡配置,精选个股,自下而上选择基本面确定性高的成长性股票和长期价值被低估较多的周期型股票。目前来看,以下行业中机会相对较多:金融、消费、医药、商业、农业、机械。 (2)债券市场 展望2012年债券市场,我们看到国外欧债危机还未结束,美国经济温和复苏,全球经济增长预期继续下降,国内经济可能完成软着陆进程,通胀上半年可能继续回落,但下半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经济增长态势及央行货币政策走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债券市场的行情;另外股票市场行情演变也将对债券市场产生影响。基于此,我们将密切跟踪相关数据并及时对组合进行灵活调整。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业务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管理制度》进行。基金核算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另外,公司设立由股票投资部 、专户资产投资部 、固定收益投资部、研究部 、风险管理部 、基金核算部 、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和基金经理代表组成的估值委员会 。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 、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及对估值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股票投资部 、专户资产投资部 、固定收益投资部、研究部和基金核算部共同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股票投资部、专户资产投资部和固定收益投资部定期审核公允价值的确认和计量;研究部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并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核算部定期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风险管理部负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法律合规部负责日常的基金估值调整结果的事后复核监督工作;法律合规部与基金核算部共同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基金经理代表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公司估值委员会集体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核算部具体执行 。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招商核心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约定“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 本基金以2010年12月23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进行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截至2010年12月23日,本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65,602,986.46元,最低应分配金额为132,801,493.23元。利润分配登记日为2011年1 月10日,每份基金份额分红0.0300元,分红金额为149,344,084.99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仍为负值,故本报告期本基金无需再进行收益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1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1年,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一次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149,344,084.99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审计报告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了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1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7774元,基金份额总额4,568,847,370.49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1年1月1日 至 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 至 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许小松______ ______赵生章______ ____李扬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55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9,607,965,461.94份,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上海)报验字(07)第SZ002号验资报告。《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3月30日正式生效。本基金因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于2007年9月28日公告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于2011年11月12日公告的《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 :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为:将基金资产的40% - 95%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将基金资产的5% - 60%投资于债券和现金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65%×沪深300指数+3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7.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在代扣代缴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4)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5)对于基金从事A股买卖,自2008年9月19日起,出让方按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缴纳印花税。 6)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予缴纳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 注: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2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7.4.8.1.3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 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基金与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基金对该类交易的佣金的计算方式是按合同约定的佣金率计算。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等证券综合服务,并不收取额外对价。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无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9 期末( 2011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债券中无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债券中无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的其他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招商基金管理公司网站http://www.cmfchina.com上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 2、基金持有的股票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本项的“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基金持有的股票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本项 “累计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过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没有举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发生如下重大变动: 1、本报告期,经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成保良先生辞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许小松先生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以上人事变动已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核准,并已按相关规定公告披露; 2、根据本基金管理人2011年7月29日的公告,经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张冰先生辞去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3、根据本基金管理人2011年11月25日的公告,经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新增聘任赵龙先生为本基金基金经理; 4、根据本基金管理人2011年12月21日的公告,经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免去张力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另有任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作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的审计事务所无变化,目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5年,本报告期应支付给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12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亦未收到关于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的书面通知或文件。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交易佣金根据券商季度综合评分结果给与分配,券商综合评分根据研究报告质量、路演质量、联合调研质量以及销售服务质量打分,从多家服务券商中选取符合法律规范经营的综合能力靠前的券商给与佣金分配,季度评分和佣金分配分别由专人负责。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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