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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天化 编号:临2012-10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3月26日上午在赤水市公司生产基地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大会实到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272,228,210股,占公司2011年3月19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950,392,526股)的28.64%,其中有限售流通股19,054,946股,无限售流通股253,173,264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才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贵州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平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经律师现场见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大会以272,228,21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大会以272,228,21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大会以272,228,21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四)大会以272,228,21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五)大会以272,228,21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12年财务预算方案》。
(六)大会以272,228,21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即:每10股派现金0.2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
(七)大会以272,228,21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综合服务协议》,同意18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关于《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水、电等购销合同》,同意18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关于《股份公司与纸业公司蒸汽购销合同》,同意18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关于《股份公司与天阳公司双氧水、甲醛购销合同》,同意18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关于《股份公司与天阳公司水、电等购销合同》,同意18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关于《股份公司与物流公司运输、维修、装卸劳务合同》,同意18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关于《股份公司与天福服务公司物业管理、维修劳务协议》,同意18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关于《股份公司与天福服务公司编织袋业务外包协议》,同意18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关于《股份公司与大兴公司复混肥料购销协议》,同意18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0、关于《天福化工与瓮福公司合成氨购销合同》,同意18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九)大会以272,228,21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贵州金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经贵州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贾平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贾平律师出具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并同意将该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文件备查或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会议记录;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原件。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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