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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29版)

8、金越信息

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杨新路252号;法定代表人:秦勇;金越信息目前的主营业务为计算机系统、自动化系统、智能化系统、机电一体化设备及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集成及技术服务;电脑及配件销售;网络综合布线。

金越信息系南钢联合的全资子公司。南钢联合调整子公司业务布局,自2012年开始,该公司的主要业务转移至金恒信息。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金越信息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9、金恒信息

注册资本:3,000万元;住所: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葛关路815号;法定代表人:秦勇;金恒信息目前的主营业务为计算机、自动化、智能化、通信、机电一体化软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集成及技术服务;计算机与网络工程、自动化工程、智能化工程、通信工程的设计、安装、集成及技术服务;信息技术的应用咨询。

金恒信息系南钢联合的全资子公司。南钢联合调整子公司业务布局,自2012年开始,该公司承接了金越信息的主要业务。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金恒信息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10、复星财务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158号1602A、B、C室、1603A室。法定代表人:张厚林。复星财务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从事同业拆借。

复星财务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控制的公司。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复星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损失。

六、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公司关联交易原有的定价政策为: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根据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要求,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重新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目前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如下: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对于确实无法采用前述方法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二)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1、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渠道优势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保障程序;

2、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1年关联销售和提供劳务的累计金额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2.52%,2011年关联采购及接受劳务的累计金额占当年度营业成本的2.50%,均未超过5%,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影响不大。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八、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签署及批准情况

(一)2012年需要继续履行的以前年度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协议

序号合同/协议名称关联人主要内容定价原则有效期
NGZ-06-03号《石灰供应合同》及NGL-08-04号《关于对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所涉及的结算基准价格进行修改的补充协议》东方钙业采购石灰可比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2009-1-1~

2015-12-31

FXZ-08-01号《铁矿石供应合同》海南矿业采购铁矿石可比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2009-1-1~2012-12-31
NGZ-06-01号《钢材销售协议》汇达公司销售钢材可比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2009-1-1~

2015-12-31

NGGF-NGLH/10-0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南钢联合租赁896,670平方米土地协议价2010-1-1~

2019-12-31

NGFZ-NGLH/09-0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南钢联合租赁1,628,438.40

平方米土地

协议价2009-10-1~

2019-10-1

NGYX-NGLH/09-0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南钢联合租赁773,311.20平方米土地协议价2009-10-1~

2019-10-1

NGGF-NGLH/11-01号《备件材料销售协议》南钢联合销售备件材料可比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2011-1-1~

2012-12-31

NGFZ-NGJH/11-01号《水、电、煤气销售协议》南钢嘉华销售水、电、煤气比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2011-1-1~

2012-12-31

NGGF-NGJH/11-01号《水渣销售协议》南钢嘉华销售水渣协议价2011-1-1~

2012-12-31

10《金融服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复星财务公司接受存款、贷款、结算以及其他金融服务可比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2011-11-18~

2012-12-31


注: 1、上述第1~3项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经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上述第4~6项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经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上述第7~9项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上述第10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当时该协议的有效期至2012年11月17日,为了与会计年度相匹配,公司与复星财务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将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12年12月31日。

(二)2012年度新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序号合同/协议名称关联人主要内容定价原则有效期
XYZB/NGGF- 12-01号

《招标代理协议》

鑫源招标接受招标代理服务政府

指导价

2012-1-1~

2014-12-31

NGLH/NGGF-12-01号

《气体供应合同》

南钢联合供应氧气、氮气、氩气合理成本加合理费用2012-1-1~

2014-12-31

NGFZ/NGLH-12-01号

《能源销售合同》

南钢联合销售中压清水、中压混水、电、蒸汽比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可比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2012-1-1~

2014-12-31

NGGM/NBXN -12-01号

《进口铁矿石供应协议》

宁波鑫宁销售进口

铁矿石

可比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2012-1-1~

2014-12-31

JHXX/NGGF -12-01号

《信息系统维护及信息化项目建设合同》

金恒信息接受信息系统维护及信息化项目建设服务可比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2012-1-1~2014-12-31
NGJH / NGJM -12-01号

《矿渣微粉采购协议》

南钢嘉华采购矿渣微粉可比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2012-1-1~2014-12-31

注:1、上述1~4项系日常关联交易原合同/协议执行到期重新签署。

2、上述1~6项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后,将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程序

2012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1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杨思明先生、吕鹏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余5名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独立董事黄旭芒先生、陈传明先生和应文禄先生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在会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对《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1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操作,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2012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所作出的安排。

十、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2—009号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有限”)、宿迁南钢金鑫轧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金鑫”)、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国贸”)、香港金腾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腾”)、安徽金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安矿业”)。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最高总额为171,403.39万元,占公司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69%。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 公司为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将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批准和信息披露的信息如下:

(一)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被担保人担保人债权人协议签署时间协议签署地点担保金额@(万元)担保期限
南钢有限南钢发展华夏银行2011.10南京市8,9802011.07—2012.09
宿迁金鑫南钢发展华夏银行2011.07南京市9,4002011.10—2012.10
南钢国贸南钢发展广发银行2011.12南京市美元2,772.922011.12—2012.03
南钢国贸南钢股份农业银行2011.12南京市美元806.952011.12—2012.03
南钢国贸南钢股份进出口银行2011.09南京市美元1244.502011.09—2012.09
香港金腾南钢国贸交银香港2011.01香港美元5543.582011.01—2012.05
香港金腾南钢发展BTMU2011.09香港20517.492011.09—2012.04
香港金腾南钢发展西德银行2007.12香港美元25002007.12—2012.12

(二)根据公司2012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及年度授信计划,公司计划在2012年为南钢有限、南钢国贸、香港金腾、宿迁金鑫和金安矿业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且单笔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银行授信担保。

公司2012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担保安排如下表:

序号被担保单位名称2012年担保额度上限(单位:亿元)
南钢有限
金安矿业
宿迁金鑫
南钢国贸20
香港金腾1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钢有限,注册资本为127,963.72万元,注册地址为六合区卸甲甸,法定代表人为杨思明,主营业务为钢铁冶炼、钢材轧制等。截止2011年12月31日,南钢有限资产总额为516,195万元,负债总额为460,378.57万元(贷款总额为13,500.00万元,为一年内到期的负债);2011年度净利润为13,736.24万元。.

南钢有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2、宿迁金鑫,注册资本为20,560万元,注册地址为宿迁市宿豫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杨思明,宿迁金鑫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加工钢铁棒材、型钢、金属结构件等。截止2011年12月31日,宿迁金鑫资产总额为91,895.83万元,负债总额为52,238.13万元(贷款总额为9,400.00万元,为一年内到期的负债);2011年度净利润为1,622.77万元。

宿迁金鑫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及其子公司香港金腾共同控股98.05%的子公司。

3、南钢国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288号,法定代表人为杨思明,南钢国贸的主营业务为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截止2011年12月31日,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727,829.59万元,负债总额为667,234.35万元(贷款总额为227,265.58万元,为一年内到期的负债);2011年度净利润为21,531.60万元。.

南钢国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4、金安矿业,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范桥乡,法定代表人为杨思明,金安矿业主要业务为霍邱县草楼铁矿采矿、选矿及铁精粉的生产、销售。截止2011年12月31日,金安矿业资产总额为198,696.67万元,负债总额为13,807.28万元;2011年度净利润为55,465.55万元。

金安矿业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子公司,其中南钢发展持有其49%股权,南钢发展的全资子公司香港金腾持有其51%股权。

5、香港金腾,注册资本为256.78万美元,注册地址为ROOM 1801 88 GLOUCESTER ROAD WANCHAI HK,从事进出口贸易,技术发展咨询。截止2011年12月31日,香港金腾资产总额为490,458.22万元,负债总额为445,537.04万元(贷款总额为442,827.6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为348,314.18万元);2011年度净利润为13,194.14万元。.

香港金腾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均为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和金额见担保情况概述中相关内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均是为了满足该等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该等公司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该等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最高总额为171,403.39万元,占公司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69%。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相关担保协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2—010号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3月25日下午在南京黄埔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正确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运营状况,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相关部门对各类固定资产重新核定了实际使用年限。公司拟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具体方案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变更前折旧年限变更后折旧年限
房屋及建筑物2030
机器设备1015
运输设备5-10
电子及其他设备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说明

近年来,公司不断扩大对固定资产的投资力度,对设备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并定期对设备生产线进行全面检修及年修,对生产用房屋及建筑物进行定期修缮,提高了设备主要是机械设备的使用性能和装备水平及生产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从而在实际上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同时,对比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情况,公司的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高于同行业大多数公司。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合理。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业务的范围无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属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影响公司?2012?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减少约6.90亿元,净利润增加约5.18亿元。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额超过?2011?年度经审计实现净利润的50%,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黄旭芒先生、陈传明先生、应文禄先生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符合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信息更为科学合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2—011号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上午9:30 ,会期半天

3、会议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南钢宾馆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董事会工作报告;

2、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1年财务决算报告;

5、2012年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1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201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情况的报告;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10、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关于申请201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12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12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14、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两名董事的议案;

15、关于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内容将于2012年4月13日(星期五)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3日(星期五)

2、参加会议人员

(1)截止于2012年4月13日(星期五)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有权委托他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4)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2012 年4月16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2、书面登记

股东也可于2012 年4月16日(星期一)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南钢办公大楼七楼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书面回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0035

电话:025—57072073、57073432

传真:025—57072064

联系人:谢思伟 唐 睿

2、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股东参会回执及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

2. 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回 执

截至2012年4月1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南钢股份”(600282)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或名称: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2012年4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如下:

议案序号议 案 名 称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一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四2011年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2012年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六关于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1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201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情况的报告   
议案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申请201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2012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议案十三关于公司2012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议案十四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两名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五关于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委托日期:2012年4月 日

注:1.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2. 若股东不在上表对每一审议事项作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视为委托人同意其代理人按自己的意思表示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2—012号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武海运”)、南京南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嘉华”)。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累计最高提供担保的总额为23,100万元,占公司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8%。

● 反担保情况: 公司对参股公司南钢嘉华提供的担保的反担保人为嘉华建材有限公司和昌兴物料(国际)有限公司,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公司对参股公司鑫武海运提供担保的反担保人为南京钢铁四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和南京武家嘴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 公司为上述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将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批准和信息披露的信息如下:

(一)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被担保人担保人债权人协议签署时间协议签署地点担保金额@(万元)担保期限
鑫武海运南钢有限紫金农商行2010.08南京市2,0002010.08—2013.07
鑫武海运南钢发展招商银行2011.02南京市2,6002011.02—2014.02
南钢嘉华南钢发展农业银行2010.04南京市16,0002010.04—2014.12

注:上述担保事项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了反担保。

(二)根据公司参股公司南钢嘉华、鑫武海运的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将在2012年度继续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5亿元。

另外,根据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本公司参股的安徽金黄庄矿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本公司拟为安徽金黄庄矿业有限公司提供1.715亿元的担保(详见公司临2010-013号《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安徽金黄庄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该担保事项迄今并未实施亦无需实施。

公司2012年度的具体担保安排如下表:

序号被担保单位名称2012年担保额度上限(单位:亿元)
鑫武海运0.5
南钢嘉华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鑫武海运,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南京市高淳县古柏镇武家嘴村02号,法定代表人为严海江,鑫武海运的主营业务为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船舶代理;货物运输代理;航海业务咨询;费用结算;船舶管理服务。截止2011年12月31日,鑫武海运资产总额为14,869.26万元,负债总额为9,374.17万元(贷款总额为8,0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3,400万元);2011年度净利润为451.95万元。

鑫武海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持有鑫武海运45%股权。

2、南钢嘉华,注册资本为11,6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浦口区沿江街道新化社区,法定代表人为杨思明;南钢嘉华的主营业务为生产高炉矿渣微粉、钢渣、粉煤灰等综合利用产品及上述综合利用产品的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截止2011年12月31日,南钢嘉华资产总额为38,459.14万元,负债总额为19,739.77万元(贷款总额为16,0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为4,000万元);2011年度净利润为6,867.68万元。

南钢嘉华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持有南钢嘉华5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均为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和金额见担保情况概述中相关内容。

公司为南钢嘉华担保的反担保人为嘉华建材有限公司(为南钢嘉华另一股东达浩企业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和昌兴物料(国际)有限公司(为南钢嘉华的另一股东利兴亚洲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反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上述反担保人分别按其40%和10%的出资比例向担保人南钢发展承担反担保责任。

公司为鑫武海运提供担保的反担保人为鑫武海运的另外两名股东南京钢铁四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和南京武家嘴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现有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均是为了满足公司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该等公司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该等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已提供了反担保,足以保障公司的利益。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11年12月31日,为公司参股公司累计最高提供担保的总额为23,100万元,占公司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8%。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相关担保协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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