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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科林环保 公告编号:2012-007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工厂码头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林环保”、“公司”或“本公司”)拟购买江苏科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林集团”)拥有的位于吴江市松陵镇八坼社区的工厂内河码头、堆场、库房等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起重设备类固定资产及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13,917,004.60元,双方于2012年3月23日签署《资产转让协议》。

(二)本次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科林集团持有公司12.72%的股权;其实际控制人是宋七棣先生,和公司为同一控制人,本次购买资产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2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工厂码头资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宋七棣先生、董事徐天平先生、董事张根荣先生、董事陈国忠先生、董事周兴祥先生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四名非关联董事均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并执行相关协议并办理资产转让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陈尚芹、顾秦华、朱雪珍对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本议案出具了事前确认函,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本次对外投资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总金额人民币13,917,004.60元,属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科林集团持有本公司954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2.72%。目前,科林集团注册资本为43,800万元,注册地址为松陵镇八坼社区,法定代表人为宋七棣,注册号为320584000078973,股权结构为:宋七棣持股51.00%;徐天平持股17.26%;张根荣持股16.26%;周兴祥持股6.50%;陈国忠持股4.34%。

科林集团的经营业务包括对外投资、投资管理、酒店宾馆服务、物业管理等。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科林环保向科林集团购买其拥有的工厂内河码头建筑物和设备类固定资产及其相应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交易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建筑面积3,303.62平方米,上述房屋建筑物具体包括:码头库房、码头驳岸、围墙、吊机基础工程、场地平整等,相关房屋建筑物有《房屋所有权证》(吴房权证松陵字第1037250号)。科林集团承诺将于本次转让后15天内移交办理相关权证手续。

(二)设备类固定资产

公司拟购买的设备类固定资产主要为起重设备。

(三)土地使用权

公司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位于吴江松陵镇八坼社区,为上述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面积为28,160.9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

(四)目前,以上工厂内河码头房屋建筑物和设备等资产由本公司向科林集团租赁使用,本协议受让手续完成后,将终止该部分房屋设备等的租赁。除此之外,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2]第1042号,双方以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13,917,004.60元为定价依据。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13,917,004.60元。

五、关于标的资产的评估说明

(一)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12月31日。

(二)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对标的资产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设备类固定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对其相应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市场比较法,对委估宗地进行了综合评定估算。

(三)评估结论

标的资产账面净值为10,766,570.07元,评估价值为13,917,004.60元,评估增值3,150,434.53元,增值率为29.26%。

评估结果汇总表

固定资产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5,251,424.374,569,369.995,347,445.004,904,594.3096,020.63335,224.311.837.34
设备类固定资产1,307,120.00649,764.171,307,120.00923,961.009,280.00274,196.830.7142.20
固定资产评估合计6,558,544.375,219,134.166,654,5655,828,555.3105,300.63609,421.141.6111.68
无形资产
项目原始入账价值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土地使用权5,775,695.805,547,435.918,088,449.302,541,013.3945.81

(四)评估增值较大的主要原因

本次标的资产评估值比账面原值增值的原因是由于标的资产中土地的增值占比较大所致。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价格

双方以评估价值为基础,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13,917,004.60元。

(二)支付方式

受让方于本协议生效后15日内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转让费。

(三)转让方保证

1.合法拥有标的资产,享有充分的处分权;

2.标的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转让房地产的条件;

3.积极配合受让方签署一切必要文件并协助办理标的资产过户变更登记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续。

(四)受让方保证

按约定期限及时足额支付全部价款。

(五)生效条件

1.经协议双方内部有权机构批准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事宜;

2.协议双方的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税费由本协议双方依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它安排

标的资产因前期不具备资产转让条件,根据招股说明书关于关联方交易的陈述,科林集团为本公司部分产品的销售提供储运服务,公司与科林集团的工厂码头储运租赁的关联费用参照市场价格协议确定后,由本公司向科林集团租赁使用。

本协议受让手续完成交付公司使用日起,将终止该部分资产租赁。本次收购资产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八、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募投扩建项目的完工、投产,业务范围及出口量将会增加,该工厂码头可作为公司出口产品的仓储、运输的自备水运码头,能提升新区在扩大产能后的系统配套能力,建立起科林环保物流管理体系,使该码头发挥更大的作用,减少了公司日常租赁该事项的交易费用。现科林环保拟对科林集团的工厂码头资产进行收购。

九、2011年度公司与科林集团关联交易情况

2011年度,公司与科林集团关于储运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936,400元,餐饮住宿发生的交易金额为1,004,161.75元。无其它关联费用。

十、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陈尚芹、顾秦华、朱雪珍经审阅相关材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新区在产能扩大后增强系统配套能力,减少了公司日常租赁码头资产的交易费用。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将科林集团的码头资产进行收购后,可作为公司出口产品的水运码头仓储、运输的物流基地。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合理,定价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已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操作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2号之第2号: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的要求。因此,同意本次关于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监事会发表的意见:本次购买资产有利于公司新区在产能扩大后增强系统配套能力,减少了公司日常租赁该事项的交易费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交易定价公平,表决和回避程序符合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

(三)公司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购买工厂码头资产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在新区扩大产能后增强系统配套能力,减少了公司日常租赁码头资产的交易费用。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将科林集团的码头资产进行收购后,可作为公司出口产品的仓储、运输的物流基地。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合理,定价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关于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一、科林集团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及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十二、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苏州科德技研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三)独立董事关于购买工厂码头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五)资产转让协议;

(六)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七)《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2]第1042号。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0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科林环保 公告编号:2012-008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购苏州科德技研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拓展在城市垃圾焚烧烟气处理系统总承包的业务,使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林环保”、“公司”、“本公司”)在环保工程的产业链得到延伸,科林环保拟通过收购转让江苏科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林集团”)原持有的苏州科德技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德技研”)60%股权,获得科德技研的控股权。2012年3月23日,科林环保与科林集团签署了《关于苏州科德技研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科林集团同意将其持有的科德技研60%的股权转让给科林环保,科林环保同意受让。

(二)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的事项。

科林集团持有公司的12.72%的股权;科林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是宋七棣先生,和公司为同一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2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苏州科德技研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董事长宋七棣先生、董事徐天平、董事张根荣、董事陈国忠、董事周兴祥为本次对外投资的关联方,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四名非关联董事均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拟投资各方协商签署并执行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陈尚芹、顾秦华、朱雪珍对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本议案出具了事前确认函,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本次对外投资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总金额人民币711.04万元,属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及其他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江苏科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954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2.72%。目前,科林集团注册资本为43,800万元,注册地址为松陵镇八坼社区,法定代表人为宋七棣,注册号为320584000078973,股权结构为:宋七棣持股51.00%;徐天平持股17.26%;张根荣持股16.26%;周兴祥持股6.50%;陈国忠持股4.34%。

科林集团的主营业务是投资、餐饮、酒店宾馆服务。

(二)日本斯频德制造株式会社基本情况

科德技研第二大股东日本斯频德制造株式会社在城市垃圾焚烧炉烟气处理方面的技术在日本名列前茅。日本斯频德制造株式会社同意科林集团持股权转让给科林环保持有。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名称:苏州科德技研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吴江市松陵镇八坼社区交通路18号

(三)注册资本:美元200万元

(四)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五)公司主营业务:垃圾焚烧炉及废弃物处理炉用烟气处理系统的研发、设计、工程承包及售后服务。

(六)股本结构:

江苏科林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20万美元,持有苏州科德技研有限公司60%的股份。

日本斯频德制造株式会社出资80万美元,持有苏州科德技研有限公司40%的股份。

(七)财务数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以201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书》(信会师报字(2012)第210144号),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其资产总额为17,770,819.75元,负债总额为5,920,227.08元,应收账款总额:5,885,873.50元,净资产为11,850,592.67元,营业收入:9,831,025.77元,营业利润:963,909.52元,净利润:1,058,054.20元,营业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23,258.28元。

根据中天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2]第1041号净资产账面价值:11,850,592.67元,净资产评估价值:12,532,730.73元,增减值:682,138.06元,增值率:5.76%。

四、交易定价

双方商定,以中天华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2]第1041号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2,532,730.73元作参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以201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书》(信会师报字(2012)第210144号)所述的净资产11,850,592.67元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对应6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7,110,355.60元。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商定,以中天华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2]第1041号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2,532,730.73元作参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以201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书》(信会师报字(2012)第210144号)所述的净资产11,850,592.67元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对应6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7,110,355.60元。科林集团拟以此价格转让其名下的合营公司60%的股权给科林环保,科林环保同意按此价格受让。公司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内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科林集团。

自审计、评估基准日2011年12月31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2012年3月24日(包括当日)止,科德技研对应的未分配利润由科德技研股权转让后的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成立。协议各方及苏州科德技研有限公司就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按照其现行有效的章程规定通过内部有权机构决议,批准与本次转让的有关事宜后协议生效。

六、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人员安置等事项。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苏州科德技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致力于城市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系统的技术咨询、设计研发、销售和工程服务于一体的工程公司。该公司拥有日本先进的垃圾焚烧干法烟气净化等技术。

根据招股说明书承诺,在科德技研业务成熟、盈利稳定、前景明朗,公司将收购科德技研的股权。目前科德技研的业务已步入正常化,其经营的业绩开始得到发展,已具备公司收购科德技研股权的条件。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总金额为7,110,355.60元人民币,由公司自有资金出资。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影响。同时,由于科德技研已逐渐进入成熟期,可以为公司带来一定的业绩。

八、2011年度公司与苏州科德技研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1年度,科林环保接受科德技研提供技术服务,共计540,000元。科德技研向科林环保采购布袋除尘设备及相关的配套件共计756,840.28元。

九、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针对本次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公司与科林集团转让股权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加城市垃圾焚烧烟气处理系统的环保工程项目,延伸了产业链,符合公司中长远发展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已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操作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2号之第2号: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的要求。

因此,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受让苏州科德技研有限公司的60%股权,有利于公司增加城市垃圾焚烧烟气处理系统的环保工程项目,延伸了产业链,符合公司中长远发展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2号之第2号: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因此,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三)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受让苏州科德技研有限公司的60%股权,有利于公司增加在垃圾焚烧烟气处理系统的环保工程项目,延伸了产业链,符合公司中长远发展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十、科林集团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及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十一、备查文件

(一)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苏州科德技研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四)独立董事关于收购苏州科德技研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五)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六)《关于苏州科德技研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科林环保 公告编号:2011-009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19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3月24日上午8:30,在江苏省苏州科林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宋七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宋七棣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工厂码头资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宋七棣先生、徐天平先生、张根荣先生、陈国忠先生、周兴祥先生均回避表决。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工厂码头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苏州科德技研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宋七棣先生、徐天平先生、张根荣先生、陈国忠先生、周兴祥先生均回避表决。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苏州科德技研有限公司股权》公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独立董事分别出具了上述两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同时独立董事对以上两个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对上述两个议案分别出具了同意的保荐意见,保荐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科林环保 公告编号:2012-010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3月24日上午11:00在江苏省苏州科林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周和荣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工厂码头资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购买资产,交易行为合理,价格公平,有利于公司新区在产能扩大后增强系统配套能力,减少了公司日常租赁该事项的交易费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认为上述交易定价公平,关联交易行为合理,表决和回避程序符合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工厂码头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苏州科德技研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受让苏州科德技研有限公司的60%股权,交易行为合理,价格公平,有利于公司增加城市垃圾焚烧烟气处理系统的环保工程项目,延伸了产业链,符合公司中长远发展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2号之第2号: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因此,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苏州科德技研有限公司股权》公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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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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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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