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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7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柯荣卿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手机短信同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2年3月26日以网络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8名董事全部出席。 4、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聘任李大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李大滨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至2014年3月31日。李大滨先生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6日 附:李大滨先生简历 李大滨先生,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3年毕业于海军工程大学机电管理专业,2004年完成华南理工大学企业管理研究生课程学习,2007年完成暨南大学经济法研究生课程学习。1983年至1986年任教于海军工程大学,1986年至1993年任职于广东省汕头市计划委员会,1993年至2002年任汕头铁路建设开发公司总经理,2002年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2月至2007年12月兼任重庆路翔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09年7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08年4月18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李大滨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8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11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年3月20日,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该公告已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定于2012年4月9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2012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持股4.51%的股东郑国华先生《关于增加路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将《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监事的议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为郑国华先生提名白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白华先生的个人简历见附件一),《关于聘任监事的议案》为郑国华先生提名潘文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潘文中先生的个人简历见附件二)。有关独立董事聘任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本公告同时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郑国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474,89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51%,郑国华先生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作为本次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监事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独立董事的聘任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才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上述增加提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股东大会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其他事项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增加上述提案后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3月26日 附件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白华先生简历 白华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MPAcc教育中心执行主任;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93年毕业于荆州师范专科学校;200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1993年7月至1997年9月任教于湖北省荆州市沙市第十五中学,2003年7月至今任教于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白华先生还是中国会计学会会员,担任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委员;同时还担任广州唯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凌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白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监事候选人潘文中先生简历 潘文中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90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1990年至2000年任职于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2001年至2003年任广州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3年至2005年任广州高科通讯技术股份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至2007年任天赐控股有限公司(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2008年至2011年任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主任会计师助理,2012年起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6年4月起被聘任为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3月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满六年而辞职。 潘文中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NO.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姓名/单位名称)出席路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受托人具有表决权并按如下所示表决:
特别说明: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9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年3月26日,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陈伟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伟三先生因分工调整的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陈伟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起生效。陈伟三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仍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负责公司技术管理工作。 公司衷心地感谢陈伟三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3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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