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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2-015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3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3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银行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一)、事项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1)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同意股份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支行(具体签署银行以协议为准)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授信额度(本项议案中额度可根据全资子公司的需要进行调配,其中含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的授信额度,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授信额度),股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原授信1亿元人民币到期,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将此综合授信额度续期一年。由深圳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本项综合授信提供连带担保,自和银行签署协议之日起担保期限一年。 3、深圳发展银行深圳长城支行原授信0.8亿元人民币到期,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授信额度增加至1.4亿元人民币。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广场支行: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由深圳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本项综合授信提供连带担保,自和银行签署协议之日起担保期限两年。本项额度可在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之间调配使用额度。 (2)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1、中国建设银行南昌昌北支行原综合授信额度0.5亿元人民币,现议案决议通过增加至2亿元人民币。 以上南昌欧菲光综合授信额度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自和银行签署协议之日起担保期限一年。 (二)、2011年授信使用情况 股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1年度共计申请银行贷款额度为28.6亿元人民币,截止2011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贷款余额约10.3亿元人民币。 (三)、授权事项 以上贷款额度在实际使用时如发生变化,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议案总额度内调整具体的使用公司及相对应的银行。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议案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详细公告请参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公告请参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3月26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2-016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融资及担保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 于2012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公司《银行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议案事项公告。 一、事项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同意股份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支行(具体签署银行以协议为准)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授信额度(本项议案中额度可根据全资子公司的需要进行调配,其中含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的授信额度,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授信额度),股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原授信1亿元人民币到期,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将此综合授信额度续期一年。由深圳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本项综合授信提供连带担保,自和银行签署协议之日起担保期限一年。 3、深圳发展银行深圳长城支行原授信0.8亿元人民币到期,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授信额度增加至1.4亿元人民币。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广场支行:本次议案决议通过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由深圳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本项综合授信提供连带担保,自和银行签署协议之日起担保期限两年。本项额度可在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之间调配使用额度。 (二)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1、中国建设银行南昌昌北支行原综合授信额度0.5亿元人民币,现议案决议通过增加至2亿元人民币。 以上南昌欧菲光综合授信额度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自和银行签署协议之日起担保期限一年。 二、2011年授信使用情况 股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1年度共计申请银行贷款额度为28.6亿元人民币,截止2011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贷款余额约10.3亿元人民币。 三、授权事项 以上贷款额度在实际使用时如发生变化,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议案总额度内调整具体的使用公司及相对应的银行。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议案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四、公司及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1年3月12日 3、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4、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5、 注册资本:19,2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网络、光通讯零部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 截止2011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 207,553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92,742 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64,867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2,749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465 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 83,875 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30,936 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股份公司由深圳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对其综合授信提供连带担保,本次综合授信为12.4亿元,其中深圳发展银行深圳长城支行的1.4亿授信无需担保。 (二)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9日 3、注册地点:南昌经济开发区黄家湖路 4、法定代表人: 李国华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人民币 6、主营业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1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76,36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9,196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4,110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88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660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31,410 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25,7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人民币由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自和银行签署协议之日起担保期限一年。 五、董事会意见 以上担保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股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股份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拥有100%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范围之内,贷款主要为生产经营所需,股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 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1、截至2012年3月26日,股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截至2012年3月26日,股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累计已经董事会批准担保总额(含股份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之间)为人民币32.69亿(截止2011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贷款余额10.3亿元人民币),占股份公司截至2011年9月30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353%(2011年实际使用贷款余额所占净资产比例111%),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6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2-017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2年4月11日(星期三)上午11点开始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一楼会议室。 电话:0755-27555331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 4、会议时间:2012年4月11日(星期三)上午11:00-12:00 5、出席对象: (1)于2012年4月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银行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 该议案于2012年3月2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3月26日已经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委托授权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2年4月9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东北侧欧菲光科技园证券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东北侧欧菲光科技园证券部。(518106) 2、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3、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45688 4、联系人: 程晓黎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6日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4月11日召开的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2-018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短期融资券注册申请获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事宜,已于2010年12月3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并经2011年1月19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2011年1月4日和2011年1月20日的《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公司于2012年3月23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中市协注[2012]CP55号《接受注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通知书》中明确,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3.5亿元,注册额度自交易商协会发出《通知书》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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