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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隆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度报告摘要 2012-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2年3月28日 §1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 2.2基金产品说明 ■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信息披露方式 ■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3.2.3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准设立。注册资本为一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郑州、沈阳设有分公司,此外,还设有海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璟安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盛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丰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内地首批成立的五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为国民创造财富”是博时的使命。博时的投资理念是“做投资价值的发现者”。截至2011年12月31日,博时基金公司共管理二十六只开放式基金和二只封闭式基金,并且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管理部分全国社保基金,以及多个企业年金账户、特定资产管理账户,资产管理总规模近1807亿元人民币,公募基金累计分红556亿元人民币,是我国目前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公司之一,养老金资产管理规模在同业中名列前茅。 1、基金业绩 根据银河证券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2月30日,博时主题行业2011年度净值增长率在218只标准股票型基金中名列第一,博时价值增长、博时价值增长贰号2011年度净值增长率在29只混合偏股型基金(股票上限80%)中分别名列第一、第二,博时裕隆2011年度净值增长率在25只封闭式普通股票型基金中名列第一,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基金A/B 2011年度净值增长率位居64只普通二级债基第二。 2、客户服务 1) 2011年,博时基金共举办博时基金大学、理财沙龙、渠道培训等各类活动共计145场,累计参与人数约超过万人。通过网络会议室举办的博时快e财富论坛、博时e视界等活动共计63场,累计在线人数近5000人次。通过这些活动,博时与投资者充分沟通了当前市场的热点问题,受到了投资者的广泛欢迎。 2) 2011年7月11日,博时基金客服中心推出的“一线通”服务正式上线。“一线通”是基金行业内首次整合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交易办理、资料修改、投资理财等诸多功能的“一站式”综合投资理财平台。“一线通”推出后,一通电话就能解决客户基金投资理财的所有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博时客户服务的便捷程度。 3、品牌获奖 1) 2011年1月19日,博时公司获得由《亚洲资产管理》(Asia Asset Management)杂志颁发的“2010年度中国最佳投资者教育奖”。 2) 2011年4月,在由上海证券报主办的第八届中国“金基金奖”评选中,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再度荣膺2010年度“金基金三年期产品奖·平衡型基金奖”,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荣获2010年度“金基金三年期产品奖·债券基金奖”。 3) 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基金在由中国证券报社主办、银河证券等机构协办的第八届(2010年度)中国基金业金牛奖评选中获评为“三年期混合型金牛基金奖”。这是继2009年荣获“三年期开放式混合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奖之后,因持续稳定的投资管理能力再度蝉联同一金牛奖项。 4) 2011年6月28日,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了2011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凭着2010年持续的品牌创新和优秀的客户服务,品牌价值首次突破50亿元,以56.24亿元的品牌价值,位列品牌榜227名,连续8年成为国内最具品牌价值的基金公司。 5) 2011年7月7日,博时基金客户服务中心获评由中国信息协会、中国服务贸易协会颁发的2010-2011第六届“中国最佳客户服务中心”奖项。 6) 2011年10月10日,博时基金荣获香港知名财经杂志《资本杂志》颁发“资本卓越大中华退休组合基金大奖”,以表扬博时基金在国内养老金的卓越表现。 7) 2011年12月9日,由证券时报主办的“第十二届金融IT创新暨优秀财经网站评选”结果揭晓,博时基金荣获“最佳客服热线”奖项,成为基金行业内唯一获此殊荣的公司。 4、其他大事件 1) 2011年3月19日,博时公司深圳员工在莲花山公园种下了第七片“博时林”,自2003年至今,博时基金已先后在深圳中心公园、笔架山公园、大沙河公园、南山公园、梅林公园等地开辟了七片“博时林”。 2) 深证基本面2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博时深证基本面2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于2011年6月10日成立。深证基本面2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7月1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交易代码为159908。 3) 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1年 6月10日成立,裕祥B于2011年9月2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简称:裕祥B,代码:150043。 4) 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是由博时裕泽封闭基金转型而来,基金合同于2011年4月22日生效,5月份进行了集中申购,并于2011年6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5)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1年11月8日成立。 6) 2011年11月14日,香港Citigroup’s Global Markets旗下的花旗集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CFIM)与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宣布联手推出“中国平衡基金”,并于同日开始在香港公开发售。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上述人员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证券从业年限计算的起始时间按照从事证券行业开始时间计算。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裕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其他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不同。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1年,本基金的基金净值下跌12.09%,在此期间,本基金保持了仓位的稳定,相对收益主要来源于银行、地产、饮料、TMT、原材料和能源等方面的个股选择,而绝对收益主要受到了资本品、保险等方面的拖累。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984元,份额累计净值为4.2144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09%,同期上证指数增长率为-21.68%。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2年,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正在逐步反映到预期,中国经济将在CPI见顶和GDP增速见底后进入新的复苏阶段。在此背景下,我们对未来12个月股票市场的走势保持积极和乐观的态度。全年的主要风险在于地缘政治的因素。 基于中国经济软着陆的判断,本基金关注的投资方向包括:(1)受益于经济复苏的保险、证券和地产;(2)估值仍在反映硬着陆预期的部分资本品和原材料;(3)盈利增速不过分依赖于涨价预期的部分消费品。 在全球经济背景和国内经济结构均处于快速变化的背景下,本基金将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努力发掘中国经济增长中的结构性投资机会。面对A股市场中不同行业的巨大估值差距,本基金将坚持估值的纪律性,努力寻找未被充分定价的增长。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设立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制定了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估值委员会成员由主管运营的副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研究部负责人、运作部负责人等成员组成,基金经理原则上不参与估值委员会的工作,其估值建议经估值委员会成员评估后审慎采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绝对的独立性。估值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有: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制订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确保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等。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银行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利润分配原则:基金当期收益在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可分配收益的90%;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1年3月31日发布公告,以2010年12月31日已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基准,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77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满足收益分配条件,故不进行收益分配。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博时裕隆封闭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博时裕隆封闭基金基金合同》、《博时裕隆封闭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博时裕隆封闭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公司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博时基金公司在博时裕隆封闭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531,000,000.00元。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博时基金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博时裕隆封闭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审计报告 本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了解审计报告详细内容,可通过登载于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裕隆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8984元,基金份额总额3,000,000,000.00 份。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裕隆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裕隆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何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德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江 7.4报表附注 7.4.1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2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c)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d)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3关联方关系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4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4.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4.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4.1.2权证交易 无。 7.4.4.1.3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4.1.4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4.2关联方报酬 7.4.4.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如果由于卖出回购证券和现金分红以外原因造成基金持有现金比例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超过部分不计提管理人报酬。 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7.4.4.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7.4.4.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4.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4.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7.4.4.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7.4.4.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4.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4.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5期末(201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5.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5.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5.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无。 7.4.6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2,126,333,971.95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562,250,0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2010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2,755,385,011.23元,第二层级803,142,000.00元,无第三层级)。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或第三层级。 (iv)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无。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均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 “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 “买入股票成本”、 “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9.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持有人大会。 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重大人事变动情况:1)基金管理人于2011年7月30日发布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肖风先生不再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2)基金管理人于2011年10月28日发布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10号文核准批复,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聘任何宝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基金托管人在本报告期内重大人事变动情况:2011年1月21日,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健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监许可[2011]116号),张健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应付审计费100,000元。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任何情形。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席位。 1、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2、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席位租用协议。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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