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2年3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2--0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3月27日,公司收到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食品)递交的文件,广弘食品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白云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广弘食品为其子公司广东广弘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贸易”)向农业银行白云支行申请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于2012年2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广弘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仅限于信用证额度和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为广东广弘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广弘食品为其全资子公司广弘贸易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详见2012年3月1日公告编号:2012-04、05)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12年3月26日,广弘食品与农业银行白云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其子公司广弘贸易与农业银行白云支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所保证的债权为自2012年3月26日至2013年3月25日期间广弘贸易在人民币2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内与农业银行白云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5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其中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0%。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2--07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4日以传真方式、电子文件方式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会议于2012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聂周荣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7,561,563.57元,2011年未分配利润为-428,193,569.49元。鉴于公司2011年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绩效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12—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12—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广州越秀城市广场写字楼物业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12—12);

  同意以自有资金不超过5165万元(不含契税等税费)的价格购买自然人钟海强先生拥有的位于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38、39楼三层写字楼物业资产,其中由公司出资3461万元购买37、38楼,面积为2097.5平方米;由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教育书店)出资1704万元购买39楼,面积为1032.5平方米,房屋产权归各自所有。

  本次购买写字楼物业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交易标的解除抵押风险后,全权办理与交易对方的具体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下属全资公司广州市番禺嘉兴食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12—13);

  广州市番禺嘉兴食品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番禺嘉兴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同意公司向广州市番禺嘉兴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总金额为 800 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广州市番禺嘉兴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12—14);

  公司定于2012年4月18日上午10:00在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楼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第一、二、三、四、六项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2--08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3月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14日以通讯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4名,监事潘芸女士因事假原因授权委托监事王振秀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文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对2011年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计合理,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2--1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贯彻实施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的要求,并经董事会同意,特制定本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广弘控股

  股票代码:000529

  经营范围:食品冷藏设备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资本运营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仓储(危险品除外),场地出租,农副产品收购(不含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食品冷藏及空调、冷藏设备的技术咨询,商品信息咨询;畜禽饲养技术服务;农业技术研究开发;文化、教育产品开发,销售农副产品、教学仪器、实验室设备、办公用品、电子产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

  公司业务性质:属于肉类食品行业和教育出版物发行行业。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0,727万元,净资产78,399万元(经审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独立运作,形成了权力、决策、监督、执行等职能机构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组织架构及控股参股情况。

  ■

  二、内控建设的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内控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内控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内控项目管理办公室。监察审计部为内控规范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联合各职能部门以及属下公司协同开展内控建设工作。

  为了提高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的水平,确保在设计上更合理、执行上更具操作性,公司从2010年11月聘请外部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咨询机构,对公司原有制度及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并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的要求,完成了风险识别和评估,控制活动识别两方面工作,形成了本公司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试行)。2012年,公司将在此基础上,开展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内控建设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如下:

  1.内控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聂周荣

  副组长:陈子召、辛宇

  成员:魏海萍、缪安民、朱小宁、刘汉林、陈增玲、苏东明

  领导小组的职责为:对内控体系的建设工作进行总体筹划、组织领导和推进,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分阶段对内控体系建设的成果进行验收和检验等。

  2.内控项目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陈增玲

  办公室副主任:苏东明、王振秀、李旺、黄燕红

  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属下公司负责人  

  办公室职责为:负责推动、协调内控建设的日常工作,整体协调内控建设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与中介机构日常沟通、协调,组织督促对内控缺陷进行整改,组织开展内控工作的培训。

  3.属下公司内控规范实施机构和人员

  属下公司成立相应的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机构,负责按照董事会批准的工作方案协同开展内控规范建设和自我评价工作,公司负责人为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第一责任人。

  4.内控规范配合部门

  公司本部及属下公司所有部门均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的配合部门。

  配合部门的职责为: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遵循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指定具体人员负责配合工作;根据监管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积极配合内部控制建设、自我评价和审计工作;积极落实内控缺陷整改方案,并按有关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报送整改结果。

  (二)费用保障

  为更好地开展内控基本规范实施工作,公司拟订独立的经费预算,具体金额根据市场情况待定。具体预算支出包括:继续聘请内控建设的咨询中介机构和审计机构;组织相关会议;组织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成员外出调研;参加监管机关或其他机构组织的培训;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等。

  三、内控建设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在2012年内全面完成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按监管机构要求完成内控自我评价及披露工作,确保内控审计工作有效开展。

  第一阶段:内控启动阶段(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

  1.成立包括内控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在内的组织架构,明确各构成部门和人员在项目中的职责。

  2.制定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公开披露,并报广东省证监局备案。

  3.召开内控规范实施项目启动大会,对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对公司内控建设工作进行动员。

  4.结合试行中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中介咨询机构对公司中层以上员工和业务骨干进行培训。

  第二阶段:内控建设阶段

  (一)确定内控实施范围(2012年4月15日前完成)

  1.确定本年度内部控制实施的范围,包括公司及属下公司以及业务、管理流程。形成内控实施清单。

  2.内控规范工作实施范围提交内控领导小组、董事会审议通过。

  3.内控规范工作实施范围及范围界定的依据、实施范围合并占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的比重等资料报送广东省证监局备案。

  (二)风险识别及评估、控制活动识别、内控有效性测试(2012年7月31日前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完成)

  1.配合会计师事务所通过访谈、审阅文档或问卷调查等方式梳理了公司原有制度及流程,了解公司内控的设计现状,从风险发生的可能和影响程度,综合分析识别固有风险、评价固有风险等级,编制了风险清单。(已于2011年6月前完成)

  2.根据风险识别和评估的结果,编制风险清单,确定重点和优先控制的关键风险点。对内控梳理结果进行记录并形成风险控制矩阵等相关内控文档;编制《公司内控控制制度》(初稿)。(已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

  3.通过穿行测试、抽样等方法,对试行中的《公司内控制度》进行设计的有效性和运行的有效性测试,查找内部控制缺陷。

  4.编制内部控制缺陷清单,及时向业务部门反馈并向管理层报告。

  (三)确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2012年8月31日前完成)

  1. 确定内控缺陷评价标准,对发现的内控缺陷进行分类分析,针对不同的内控缺陷类型(如:设计缺陷、运行有效性缺陷等)判断其风险可能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和后果,并提出整改时间表及责任部门、负责人员,形成内控缺陷整改方案。

  2.将内控缺陷整改方案提交内控项目领导小组审议。

  3.整改方案经内控规范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广东证监局备案。

  (四)实施内控缺陷的整改(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

  1.各相关部门按照内控缺陷整改方案进行逐一整改,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

  2.各业务流程负责人定期汇报内控缺陷整改进度,由监察审计部进行针对性的辅导并监督整改完成。

  3.监察审计部对整改结果开展补充测试,形成内控缺陷整改报告,提交内控项目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广东证监局备案。

  (五)固化内控建设成果(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

  监察审计部根据风险清单和各项内控文档等资料,编制《内部控制手册》,以记录关键性的内部控制活动,形成内控建设成果的体系文件,从而确保及时总结内控建设经验,有效的促进内部控制长效机制的建立。

  第三阶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阶段

  (一)编制内控自我评价工作计划(2012年9月30日前完成)  

  1.编制内控自我评价工作计划,确定评价范围(包括单位范围及业务范围)、评价工作的具体时间表及组织分工方法。

  2.编制内控自评工作的操作手册,明确内控缺陷的评价标准、评价程序、评价工具、评价要求及评价工作底稿等内容。内控缺陷的评价标准应包括定性指标及定量指标,并区分财务相关的内部控制与非财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关键控制与非关键控制。

  (二)组织和实施内控评价(2012年年报披露前完成)

  1.召开评价动员会,落实各单位及部门评价人员的设置及分工,并对评价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对评价程序、评价标准、评价要求、工作模板使用方法进行详细介绍。

  2.由评价人员对各单位及部门的内控展开自我评价工作,详细记录评价过程,提交评价结果。

  3.监察审计部负责收集各单位及部门自我评价工作的底稿及结果,进行审阅,并抽取部分重点业务单元进行现场抽查复核。

  4.将内控缺陷进行汇总,与相关负责人员进行沟通并确认。对发现的内控缺陷进行分析评价,编制内控缺陷认定汇总表。

  5.各单位及部门具体落实内控缺陷整改工作,监察审计部负责对各单位及部门的整改效果进行跟踪监督及检查,并督促完成内控缺陷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6.汇总自我评价结果,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自我评价报告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批准后,对外披露。

  第四阶段:内控审计阶段(2012 年年报披露前完成)

  公司内控审计工作将在内控项目领导小组指导下,由董事会秘书、监察审计部与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和配合。

  1.在2012年9月30日前,根据审计委员会相关意见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相关程序审批后聘请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2.就内控建设、审计范围、审计进度及方法等事项及时与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由审计机构制定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包括工作任务,计划完成时间及责任人)并报广东证监局备案。公司将积极配合内控审计机构做好内控审计工作,确保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时、准确完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在 2012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中,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实施内控规范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将有利于持续提升本公司治理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2--12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广州越秀城市广场写字楼物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2年3月23日,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广州越秀城市广场写字楼物业的议案》,拟用自有资金以不超过5165万元(不含契税等税费)的价格购买自然人钟海强先生拥有的位于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38、39楼三层写字楼物业资产。其中由公司出资3461万元购买37、38楼,面积为2097.5平方米;由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教育书店)出资1704万元购买39楼,面积为1032.5平方米,房屋产权归各自所有。本次购买写字楼物业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交易标的解除抵押风险后,全权办理与交易对方的具体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事宜。本次交易尚未签订协议。此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钟海强

  2、身份证号码:440104196211305016

  3、住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新路109号头房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越秀城市广场坐落于东风中路与小北路交界处,毗邻省人民政府、市人大等政务机构单位,北眺风景秀丽的越秀山,与小北路、仓边路居住商业街区接壤,属于传统城市中心区。同时东风路是越秀区写字楼最集中的路段,也是广州市写字楼三大路段之一,项目具备很好的地理位置优势。越秀城市广场占地8813平米,总建筑面积105,117平米。广场由4层地下停车场、5层商业裙楼(第5层为会所)以及一座33层公寓式写字楼(北塔)和一座39层写字楼(南塔)共同组成,于2006年下半年开始交付使用。

  本次交易的标的物为位于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38、39楼三层写字楼物业的所有权,共12个房地产权证,房产证号分别为:粤房地证字第C6803048号至C6803059号;交易标的物建筑面积合计为3129.941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已征收出让金);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从2003年6月27日起至2053年6月26日。

  2、附近相关物业的比较

  ■

  3、本次交易价格: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165万元(不含契税等税费),平均售价每平米16,500元,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税费。本次交易标的物未经评估,以市场价进行交易,交易价格符合市场行情,不存在不公允情况。

  4、本次交易标的物目前已全部抵押给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除上述抵押外,交易标的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该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涉及购买资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资产购买必须在交易标的解除抵押风险后进行,以确保房屋产权过户到本公司名下。

  2、本次资产购买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本次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也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3、购买以上资产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购买资产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环境和外部形象,也为了获取稳定投资回报,公司及教育书店拟以自有资金购买位于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38、39楼写字楼物业项目。目前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在越秀城市广场租赁南塔19楼和37楼写字楼用于办公,共计1398平方米,年租赁费约为16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节省租赁本次交易标的37楼写字楼的租赁费,增加公司固定资产。而本次交易标的涉及的38、39楼已经出租,购买该楼层后公司及教育书店可自用,也可继续和承租方签订租房合同,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方面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七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2--13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向广州市番禺嘉兴食品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食品”)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番禺嘉兴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番禺嘉兴”)进行增资,增资总金额为 800 万元人民币,增资后番禺嘉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广州市番禺嘉兴食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子公司增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增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本公司增资的子公司广州市番禺嘉兴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番禺嘉兴”),原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北桥路1-3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加工销售广式腊肉、腊肠、肉干、肉脯;加工销售椰果;储存冷藏冷冻食品(在《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从事经营);收购、销售:干制蔬菜,干制水产品;提供商业流通仓库服务(不含危险品、原油、成品油仓储);国内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许可经营的未取得许可前不得经营)。

  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番禺嘉兴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资产总额5589万元,负债总额3994万元,净资产1595万元,资产负债率71%,2011年度营业收入13203万元,净利润80万元;截止2012年1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652万元,负债总额4038万元,净资产1614万元,资产负债率71%,2012年1月营业收入1005万元,净利润19万元。

  2、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番禺嘉兴的增资方式为现金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增资前,广弘食品持有番禺嘉兴100%股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番禺嘉兴80%的股权,广弘食品持有番禺嘉兴20%。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增资,故无需签定对外投资合同,仅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增资番禺嘉兴的目的:一是扩大番禺嘉兴肉制品规模,在优先做大做强腊制品这一核心产品的基础上,切入到其他肉制品加工项目,实现做大做强食品加工项目的发展目标; 二是增强番禺嘉兴公司实力,大力拓展其销售渠道,巩固和发展以招标方式选择食品供应商并以注册资本金衡量供应商实力的终端客户的配送业务;三是增加番禺嘉兴公司流动资金,确保完成广州市重要商品储备任务。

  2、对外投资的风险及应对策略

  (1)经营风险。对子公司的增资,将扩大番禺嘉兴肉制品规模,在生产经营规模扩大的同时,也存在着能否顺畅销售产品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聘用机制、竞争机制、培训机制与激励机制,大力拓展销售渠道,着力开拓终端客户,达到较好的销售效果。

  (2)食品安全风险。随着肉制品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将对食品安全问题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将坚持以提供绿色、健康食品为宗旨,从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食品安全。

  3、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增加嘉兴公司注册资本,能实现食品加工业规模的扩大、实现拓展销售渠道建设和市场布点,符合广弘控股公司产业发展战略,推动嘉兴公司肉制品产业较快发展,从而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有利影响。

  五、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上述增资子公司的事项,本公司将根据其进展情况及时公告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2-14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2年4月18日上午10:00,会期半天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楼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7,561,563.57元,2011年未分配利润为-428,193,569.49元。鉴于公司2011年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持其法人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于2012年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先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或邮寄信函收到时间为准)。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楼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人:苏东明

  电话:(020)83603985   传真:(020)83603989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股东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附后)

  附件: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注:本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注: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股东(公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264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专 题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A009版:焦 点
   第A010版:专 题
   第A011版:基 金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产 经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
   第D033版:信息披露
   第D034版:信息披露
   第D035版:信息披露
   第D036版:信息披露
   第D037版:信息披露
   第D038版:信息披露
   第D039版:信息披露
   第D040版:信息披露
   第D041版:信息披露
   第D042版:信息披露
   第D043版:信息披露
   第D044版:信息披露
   第D045版:信息披露
   第D046版:信息披露
   第D047版:信息披露
   第D048版:信息披露
   第D049版:信息披露
   第D050版:信息披露
   第D051版:信息披露
   第D052版:信息披露
   第D053版:信息披露
   第D054版:信息披露
   第D055版:信息披露
   第D056版:信息披露
   第D057版:信息披露
   第D058版:信息披露
   第D059版:信息披露
   第D060版:信息披露
   第D061版:信息披露
   第D062版:信息披露
   第D063版:信息披露
   第D064版:信息披露
   第D065版:信息披露
   第D066版:信息披露
   第D067版:信息披露
   第D068版:信息披露
   第D069版:信息披露
   第D070版:信息披露
   第D071版:信息披露
   第D072版:信息披露
   第D073版:信息披露
   第D074版:信息披露
   第D075版:信息披露
   第D076版:信息披露
   第D077版:信息披露
   第D078版:信息披露
   第D079版:信息披露
   第D080版:信息披露
   第D081版:信息披露
   第D082版:信息披露
   第D083版:信息披露
   第D084版:信息披露
   第D085版:信息披露
   第D086版:信息披露
   第D087版:信息披露
   第D088版:信息披露
   第D089版:信息披露
   第D090版:信息披露
   第D091版:信息披露
   第D092版:信息披露
   第D093版:信息披露
   第D094版:信息披露
   第D095版:信息披露
   第D096版:信息披露
   第D097版:信息披露
   第D098版:信息披露
   第D099版:信息披露
   第D100版:信息披露
   第D101版:信息披露
   第D102版:信息披露
   第D103版:信息披露
   第D104版:信息披露
   第D105版:信息披露
   第D106版:信息披露
   第D107版:信息披露
   第D108版:信息披露
   第D109版:信息披露
   第D110版:信息披露
   第D111版:信息披露
   第D112版:信息披露
   第D113版:信息披露
   第D114版:信息披露
   第D115版:信息披露
   第D116版:信息披露
   第D117版:信息披露
   第D118版:信息披露
   第D119版:信息披露
   第D120版:信息披露
   第D121版:信息披露
   第D122版:信息披露
   第D123版:信息披露
   第D124版:信息披露
   第D125版:信息披露
   第D126版:信息披露
   第D127版:信息披露
   第D128版:信息披露
   第D129版:信息披露
   第D130版:信息披露
   第D131版:信息披露
   第D132版:信息披露
   第D133版:信息披露
   第D134版:信息披露
   第D135版:信息披露
   第D136版:信息披露
   第D137版:信息披露
   第D138版:信息披露
   第D139版:信息披露
   第D140版:信息披露
   第D141版:信息披露
   第D142版:信息披露
   第D143版:信息披露
   第D144版:信息披露
   第D145版:信息披露
   第D146版:信息披露
   第D147版:信息披露
   第D148版:信息披露
   第D149版:信息披露
   第D150版:信息披露
   第D151版:信息披露
   第D152版:信息披露
   第D153版:信息披露
   第D154版:信息披露
   第D155版:信息披露
   第D156版:信息披露
   第D157版:信息披露
   第D158版:信息披露
   第D159版:信息披露
   第D160版:信息披露
   第D161版:信息披露
   第D162版:信息披露
   第D163版:信息披露
   第D164版:信息披露
   第D165版:信息披露
   第D166版:信息披露
   第D167版:信息披露
   第D168版:信息披露
   第D169版:信息披露
   第D170版:信息披露
   第D171版:信息披露
   第D172版:信息披露
   第D173版:信息披露
   第D174版:信息披露
   第D175版:信息披露
   第D176版:信息披露
   第D177版:信息披露
   第D178版:信息披露
   第D179版:信息披露
   第D180版:信息披露
   第D181版:信息披露
   第D182版:信息披露
   第D183版:信息披露
   第D184版:信息披露
   第D185版:信息披露
   第D186版:信息披露
   第D187版:信息披露
   第D188版:信息披露
   第D189版:信息披露
   第D190版:信息披露
   第D191版:信息披露
   第D192版:信息披露
   第D193版:信息披露
   第D194版:信息披露
   第D195版:信息披露
   第D196版:信息披露
   第D197版:信息披露
   第D198版:信息披露
   第D199版:信息披露
   第D200版:信息披露
   第D201版:信息披露
   第D202版:信息披露
   第D203版:信息披露
   第D204版:信息披露
   第D205版:信息披露
   第D206版:信息披露
   第D207版:信息披露
   第D208版:信息披露
   第D209版:信息披露
   第D210版:信息披露
   第D211版:信息披露
   第D212版:信息披露
   第D213版:信息披露
   第D214版:信息披露
   第D215版:信息披露
   第D216版:信息披露
   第D217版:信息披露
   第D218版:信息披露
   第D219版:信息披露
   第D220版:信息披露
   第D221版:信息披露
   第D222版:信息披露
   第D223版:信息披露
   第D224版:信息披露
   第D225版:信息披露
   第D226版:信息披露
   第D227版:信息披露
   第D228版:信息披露
   第D229版:信息披露
   第D230版:信息披露
   第D231版:信息披露
   第D232版:信息披露
   第D233版:信息披露
   第D234版:信息披露
   第D235版:信息披露
   第D236版:信息披露
   第D237版:信息披露
   第D238版:信息披露
   第D239版:信息披露
   第D240版:信息披露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摘要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